伊斯兰的基本

 

艾布·阿卜杜·拉哈曼·阿卜杜拉·本·欧麦尔·本·罕塔布(愿主喜悦之)传述,他说:我听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伊斯兰建立在五大基础上:作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履行拜功;交纳天课;朝觐;莱买丹月斋戒。”[1]


圣训概要:

这段圣训极为重要,因为它涉及伊斯兰的基础和原则,仆人只有具备这些基础,才能成为穆斯林。放弃它意味着叛教。伊玛目脑威说:“这段圣训是了解教门的重要途径,是教门的支撑和归纳。”[2]因此,必须学习和重视这段圣训。

这段圣训和前面的圣训内容是否重复?因为前面的圣训中已经提到了伊斯兰的基本,这段圣训又在谈论伊斯兰的基本。其实不然,前面的圣训把伊斯兰注解为五大基础,而这段圣训说明了这五大基础的重要性,伊斯兰是建立于此,两段圣训还是有区别的,这就是伊玛目脑威独到的见解。

如何成为穆斯林:

仆人只有具备这段圣训阐明的几个基础才算真正的穆斯林,使者在圣训中把这些基础比喻成一个牢固的建筑,建筑需要地基的支撑才不会坍塌。伊斯兰的其他功修如同此建筑的完美装饰。作证言又是其他四个基础的根本,因为没有作证言真主不会接受其他的功修。

使者没有提到其他的信仰基础和根本,因为信仰使者涵盖了其他的教义和功修。也没有提到圣战,尽管它是维护穆斯林荣誉、弘扬伊斯兰的重要使命,但它只是社区主命,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成为个人主命。

伊斯兰的基本

第一,作证词

使者说:“伊斯兰建立在五大基础上:作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这是伊斯兰最主要的一项基础,其他的四项基础是这一基础的基本要素,也是人从渎信转为伊斯兰的要素。具备这一基础,穆斯林的生命和财产就会受到保护,使者说:“我奉命战斗,直到人们作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信仰我传达的使命,这样,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就会得到保护。除了应尽的义务,最终的清算由真主掌握。”[3]

作证词也是真主接受我们工作的重要条件,是进入乐园、免遭火狱刑法、罪过被饶恕的因素,真主说:“否认我的迹象而加以藐视者,所有的天门必不为他们而开放,他们不得入乐园,直到缆绳能穿过针眼。”(7:40)

作证词的意义就是忠诚地崇拜真主,摒弃真主以外的所有崇拜物,承认真主是实有和真正的主宰;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也就是相信他是真主派遣的使者,必须爱他,顺从他的命令,诚信他的教导,以他的话为最高指示。

第二,礼拜

礼拜是仆人与真主之间的纽带,应按照使者的教导履行拜功。使者说:“你们按我的教导来礼拜。”[4]谦恭、敬畏地礼拜者才是成功者,真主说:“信士们确已成功了;他们在拜中是恭顺的。”(23:1-2)在复生日拜功将成为礼拜者的光明、明证和搭救,真主承诺将使坚守礼拜的人进入乐园。

礼拜能培养穆斯林的警惕性,让他远离一切真主恼怒的行为,真主说:“拜功的确能防止丑事和罪恶。”(29:45)复生日礼拜是第一个被清算的工作,使者说:“复生日仆人接受清算的第一项工作就是礼拜,如果这项清算顺利通过,那么其他的也就轻松通过,否则,将很艰难。”[5]

礼拜还能消除人的过错。据艾布霍莱莱(愿主喜悦之)传述,穆圣(愿主福安之)说:“假如某人的门前有条河,他每天在河里洗五次,你们认为他身上还会有污垢吗?人们说:不会再有污垢的。穆圣说:这就像每天的五次礼拜,真主将用它抹去仆人的罪恶。”[6]

撇拜者的性质:

穆斯林众学者一致认为:因否认礼拜的主命性而拒绝礼拜的人已犯渎信( كفر)罪,不算穆斯林。伊本·阿卜杜·巴勒说:“穆斯林们一致决议否认礼拜的主命性是渎信行为,若果不忏悔,他犯了死罪。”[7]伊本·古达麦在《穆格尼》[8]中,肖卡尼在《乃里奥塔尔》[9]中都有同样的主张。但沙斐仪派和罕拜里派排除了那些信教不久的否认者,他们否认礼拜的主命性不是渎信行为,而是应该让他们认识礼拜的主命性,如果还一意孤心的话就是渎信了。

但如果承认礼拜的主命性,而因偷懒或忙于其他事务而忽视礼拜者,对这等人学者们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犯有渎信(كفر )罪,持这一观点的圣门弟子当中有欧麦尔·本·罕塔布、阿卜杜·拉赫曼·本·奥夫、穆阿兹·本·贾伯里、艾布·胡莱勒、阿卜杜拉·本·买斯欧德、阿卜杜拉·本·阿巴斯、贾比尔·阿卜杜拉、艾布·代尔达,(愿主喜悦他们)。另外也有艾哈麦德·本·罕白里,伊斯哈格·本·拉赫外、阿卜杜拉·本·穆巴拉克、乃赫依,他们的证据是贾比尔的传述,使者说:“在一个人和举伴(شرك)之间只有礼拜做区别。”[10]阿卜杜拉·本·筛给格说:“圣门弟子只把撇礼拜定为渎信。”[11]

2.认为撇礼拜不是渎信,而是一种罪恶,这是先贤中大众学者的观点,后辈学者中持这一观点的有马力克、沙菲仪和艾布·哈尼法,他们的证据是使者所说:“真主给仆人规定了五番拜功,谁要是完整无误地履行了拜功,真主承诺将使他进入乐园,未履行者,也就与此承诺无关,真主或惩罚他,或使他进入乐园。”[12]这段圣训证明真主有可能饶恕撇礼拜者,说明了这不算渎信行为,否则,真主是不会饶恕他的。同样,撇礼拜者不在火狱中永久也能证明这点,因为,众所周知,只有渎信者才是永居火狱的。

他们也以《古兰经》中如下章节为证据,真主说:“真主必不赦宥以物配主的罪恶,他为自己所意欲的人赦宥比这差一等的罪过。”(4:116)

呼宰法·本·也曼传述,使者说:“伊斯兰将如染布料那样完全被涂改,以致人们不知道何谓斋戒?何谓礼拜?何谓功修和施舍?一夜之间《古兰经》消失,不留任何痕迹,有些老人因为听到父辈曾诵读‘万物非主,惟有真主’一词,也继续诵读。”说到这里,绥莱·本·祖法尔就问呼宰法:“他们连礼拜、封斋、施舍都不知道,难道清真言对他们还有用吗?”呼宰法没有回答,一直问了三遍后他才答道:“绥莱啊!清真言能拯救他们,使他们脱离火狱! ”说了三遍。 [13]艾里巴尼评论这段圣训时说:“这段圣训说明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教法规则,在复生日清真言将拯救人们脱离火狱,虽然他们没有履行礼拜等教门基础。”又说:“我认为大众学者的观点是正确的,至于圣门弟子的看法,我认为他们并非指永居火狱、得不到真主赦宥的那种渎信。因为呼宰法这样优秀的圣门弟子否定了绥莱错误的理解,他说了三遍:‘清真言能把他们拯救出火狱!’呼宰法明确指出撇弃礼拜或没完成其他基础功课者并非渎信者,而是穆斯林,复生日将脱离火狱。”[14]

如下圣训也证明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据奥巴德·本·萨米特(愿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作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独一的主,没有伙伴的主;作证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作证尔萨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是真主赋予麦尔彦的言辞和他的精神;作证天堂和火狱是真的,真主就使他进入乐园,无论他的工作如何。”[15]

至于把撇弃礼拜者定为渎信者( كفر )的相关圣训,大众学者认为是由于他们否认了礼拜的主命性。也有学者认为那是行为方面的渎信,并非是名副其实的渎信。因为渎信、不义、犯罪都是分层次的。伊本·阿巴斯有“不及渎信的渎信”的说法。伊玛目布哈里把其著作中的“信仰篇”分为多个门类也是同样的道理。也因为如此,在许多明文中以作恶者、不义者,或举伴,或没有信仰来形容信士,而其中的意思并非是叛教。如伊本·买斯欧德传述,先知(愿主福安之)说:“辱骂穆斯林是犯罪,与穆斯林厮杀是渎信。”[16]没有人主张与穆斯林厮杀就是叛教。如下《古兰经》明文也说明这里的“渎信”并非是原意,真主说:“如果两伙信士相斗,你们应当居间调停。如果这伙压迫那伙,你们应当讨伐压迫的这伙,直到他们归顺真主的命令。如果他们归顺,你们应当秉公调停,主持公道;真主确是喜爱公道者的。”(49:9)这段明文也再次说明渎信、不义、犯罪和举伴都是分层次的。因此,众学者认为撇弃礼拜者犯了类似“忘恩”罪,或者是行为方面的“渎信”。我也赞成这个观点。真主至知!

第三,天课

真主给每一个拥有“满贯”财产的穆斯林规定了天课,“天课”(زكاة )一词的原意为成长、纯洁和吉祥,这就意味着天课会给财产带来吉庆,能消除人性自私和吝啬等秉性。

《古兰经》在多处都强调了天课的主命性,真主说:“你要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9:103)这个被命令收取的赈款就是天课,法学家已经详细说明了它的有关律例,我们在此具体讨论如下几个问题:

1.鼓励人们交纳天课:

真主在《古兰经》中多次鼓励富裕的人们交纳天课。这说明了如下几点:

——交纳天课是获得真主怜悯的因素。真主说:“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这等人真主将怜悯他们。真主确是万能的,确是至睿的。”(9:71)

——交纳天课能消除人性自私、吝啬、不同情弱者的秉性,真主说:“你要从他们的财产中征收赈款,你借赈款使他们干净,并使他们纯洁。”(9:103)

——交纳天课是社会安定的因素。真主说:“如果我使那些人在地面上得势,他们将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劝善戒恶。万事的结局只归真主。”(22:41)

使者也在圣训中鼓励完成这一功课,他提到:

——交纳天课是进入乐园的因素。有人曾问使者:“请告诉我一项能带我进入乐园的工作!”使者回答道:“拜主,不要给主树立匹敌,履行拜功,交纳天课,接续骨肉。”[17]

——交纳天课也是涤除财产中污秽的因素。贾比尔传述,有人问使者:“真主的使者啊!请告诉我,如果一个人完成了自己的天课,会得到什么?”使者说:“谁交纳了天课,就等于涤除了其财产中的污秽。”[18]

2.对拒绝交纳天课者的警告:

A、真主阐明:在后悔和惭愧的复生日,那些拒绝交纳天课者的金银宝藏将在火狱中烧炼,然后用此来烙他们的前额和其他身体部位,真主说:“窖藏金银,而不用于主道者,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在那日,要把那些金银放在火狱的火里烧红,然后用来烙他们的前额、肋下和背脊。这是你们为自己而窖藏的金银。你们尝尝藏在窖里的东西的滋味吧!”(9:34)

B、拒绝交纳天课者在复生日将被带上项圈。真主说:“吝惜真主所赐的恩惠的人,绝不要认为他们的吝惜对于他们是有益的,其实,那对于他们是有害的;复活日,他们所吝惜的(财产),要像一个项圈一样,套在他们的颈项上。”(3:180)

伊本·凯西尔在注释这段《古兰经》时引证了以下圣训[19]:据艾布·胡莱勒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真主赐给他财产,却不交纳天课的人,其财产在复生日将变成庞大的蟒蛇缠住他,并说:‘我就是你的财产和宝藏。’”然后使者读了这段《古兰经》:“吝惜真主所赐的恩惠的人,绝不要认为他们的吝惜,对于他们是有益的,其实,那对于他们是有害的;复活日,他们所吝惜的财产,要像一个项圈一样,套在他们的颈项上。”(3:180)

C、据艾哈乃富·本·盖斯传述,他说:“我曾和一伙古莱氏人同坐,有一个衣服凌乱、蓬头垢面的人来访,他道过色兰后说:‘给那些储藏财宝者报喜,他们的胸部将被植入一个被火狱燃烧过的石头,然后从肩部取出,如此这样重复,他必受到震撼的痛苦。’”[20]

D、不交纳天课是干旱的原因。伊本·欧麦尔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拒绝交纳天课阻碍了雨水的丰富,如果不是因为怜悯动物,人们将得不到一滴雨水。”[21]

第四,朝觐

圣训证明朝觐是伊斯兰的一大基础,《古兰经》也证明:朝觐对有能力的人是主命。真主说:“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为真主而朝觐天房的义务。”(3:97)为了强调朝觐的义务和主命性,也为了尊重它的神圣性,真主在这段《古兰经》里用了最有力的表达方式。伊玛目绍卡尼[22]说:“这段《古兰经》是阿拉伯语在阐明主命方面最有力的表达方式。”[23]一生朝觐一次是主命。艾布·胡莱勒传述:“真主的使者对我们做演讲,他说:‘人们啊!真主确已命令你们朝觐!’有人问:‘真主的使者啊!每年吗?’使者没有回答,那人问了三遍后使者说:‘如果我答应了,那么就必须每年朝觐,可你们完成不了。’”[24]

必须及时完成朝觐功课:

有能力、身体健康、拥有朝觐往返旅程费用和此期间家人生活费用的穆斯林,不应推迟朝觐主命,应及时完成,其证据如下:

1.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如果身体损伤了,或得病了,或腿受损了,那么他可及时开戒,来年及时完成。”[25]绍卡尼解释说:“如果允许推迟,使者不会规定来年及时完成。”[26]

2.伊本·阿巴斯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你们及时完成朝觐主命,任何人都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27]这段圣训明确说明应及时完成朝觐。

3.哈桑说:欧麦尔·本·罕塔布说:“我决定派人检查那些城镇,看谁有能力却没有朝觐,要求他们交税,他们不是穆斯林!不是穆斯林。”[28]

持这一观点的还有马力克、艾布·哈尼法、艾哈麦德、部分沙菲仪派学者、宰德·本·阿里、穆安依德·宾俩赫、纳赛尔、艾布·优素夫,他们的这种主张符合许多鼓励及时完成朝觐功修的证据。

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朝觐于回历第六年定为主命,而使者在第十年才朝觐,如果是及时功修,使者不会延迟至第十年。

我在此引证学者绍卡尼的话反驳持反对意见的人。绍卡尼(愿主慈悯之)说:“他们求证使者于第十年朝觐,而这项功课早在第六年就定为主命?对此我的回答是:对于朝觐定为主命的时间有分歧,其中一种说法是第十年,这样也就无可争辩了。假如是在第十年前规定的,那么,使者推迟是为了防止朝觐与一些举伴主的行为混淆,因为当时人们裸露身体环游天房,当真主纯洁了天房后使者也就及时完成了这项功课,那么,使者推迟是有原因的,否则,使者是不会推迟的。”[29]

使者之言“你们及时完成朝觐主命”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在圣训之间存在矛盾时应将“声明”先于“行动”,这是法源学规律。真主至知!

鼓励朝觐:

使者在许多圣训中一再鼓励穆斯林履行朝觐功课,并阐明了真主为朝觐者准备的报酬和回赐,其中有如下圣训:

1.朝觐是人们藉以近主的最佳功课,对人性有明显的陶冶,也是在真主那里回赐最丰富的功课之一。艾布·胡莱勒传述:“有人问使者: ‘什么工作最优越?’使者回答道:‘信仰真主与使者。’又问:‘然后呢?’答:‘为主道作战,’又问:‘然后呢?’答:‘纯洁无瑕的朝觐。’”[30]

纯洁无瑕的朝觐就是期间没有任何过错的朝觐,或者是被真主接受的朝觐。被真主接受的迹象是朝觐者自身有积极的行动、不再犯罪、不炫耀自己。

2.当一个穆斯林按照真主规定的有关礼节完成朝觐功课时,真主会涤除他的罪恶和过失,以至于像白色的衣服一样纯洁。艾布·胡莱勒传述:“我听真主的使者说:‘谁在朝觐期间没有说丑话,没干丑事,他定如出生的婴儿一样纯洁。’”[31]

伊本·哈哲尔[32]说:“丑话包括淫秽的话语、男女之间谈论性话题,很多学者都这样认为,真主至知。”[33]

3.纯洁无瑕的朝觐,其回报就是天堂,其中的恩惠无法想像。艾布·胡莱勒传述,使者说:“副朝与副朝之间的罪恶将被饶恕,而纯洁无瑕的朝觐的回报只有天堂。”[34]

4.朝觐是弱者和妇女的战斗:

哈桑·本·阿里传述说:“有人来到使者面前说:‘我胆小怕事。’使者说:‘那你来参加没有硝烟的战斗,那就是朝觐。’”[35]

阿伊莎传述:“我说:‘真主的使者啊!我看圣战是最优越的工作,我们也参加圣战吗?’使者回答道:‘不!最好的战斗就是纯洁无瑕的朝觐。’”[36]

第五,斋戒

1.斋戒的主命性:

《古兰经》确定了斋戒的主命性,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斋戒已成为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以便你们敬畏。”(2:183)又说:“故在此月中,你们应当斋戒。”(2:185)

其他圣训也证明了斋戒的主命性。稳麦一致决议斋戒为伊斯兰不可否认的基础。既然如此,如果还有人否认斋戒的主命性,那么他的渎信行为是有目共睹的。

2.鼓励斋戒:

A、谁期望真主的回赐,斋月虔诚斋戒,真主会饶恕其罪过。艾布·胡莱勒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谁为了真主的回赐而斋月斋戒,真主必饶恕他以前的罪过。”[37]艾里巴尼说:“如果斋戒者没有罪恶,那么斋戒必为他提升品级,正如不犯错误的人们一样。”[38]

艾布·胡莱勒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道:“五番礼拜,聚礼至聚礼能罚赎期间的小罪,斋月至斋月也能罚赎期间的小罪。”[39]

B、艾布·胡莱勒传述,真主的使者说:“吉庆的斋月来临你们,真主规定了斋戒,期间天堂之门将打开,火狱之门被关闭,恶魔被带上枷锁,此月有一夜胜于一千个月,谁愿意拒绝如此厚福!”[40]

曼兹勒对“恶魔被带上枷锁”这句话解释道:“恶魔在斋月期间不能像其他时间那样诱惑人们,因为人们在斋月里通过斋戒、诵读《古兰经》和其他功修遏制欲望。”[41]有许多现象证明了这一点,许多人斋月前忽视礼拜,可到了斋月他们坚持在清真寺礼拜,也有很多人斋月期间向真主忏悔,痛改前非。

C、艾布·赛义德·胡德里传述,使者说:“斋月的每日每夜真主都要饶恕一些人,每个穆斯林在每日每夜都会有一个愿望被准承。”[42]

3.警告斋月违反斋戒:

斋月破坏斋戒属大罪,穆斯林应谨防真主的恼怒和惩罚。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为自身和家属而预防那以人和石为燃料的火刑。”(66:6)艾布·欧玛麦传述,使者(愿主福安之)说:“我睡着后有两个人拽着我的胳膊来到了一座山前,扶我上了山,在山顶我听到了撕心裂肺的呼喊,问后才知,那是传自火狱的痛苦叫声,再往前走时,看见有些人被用腿筋倒挂着,嘴被撕开流着血,问后才知,那些是斋月破坏斋戒的人们。”[43]这段圣训严厉警告那些故意破坏斋戒的人们。祈求真主的安宁!

圣训裨益:

1.圣训说明了五大基础的重要性,因为这就是伊斯兰的根基。

2.圣训提到的伊斯兰基础是实践性的,每一位穆斯林都必须遵守的五大基础。其中有无时间限制、终生必须坚持的两个作证言;每天必须履行的五次礼拜;一年履行一次的斋戒;富裕者必须缴纳的天课;还有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终生履行一次的朝觐。伊本·阿卜杜·巴勒也说道:这五个基础是每位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主命,其他的如劝善戒恶、圣战等主命根据情况而定。曾经有人问伊本·欧麦尔:难道你不出征吗?他回答到:我听真主的使者(愿主福安之)说:伊斯兰建立在五大基础之上。

3.圣训中穆圣把抽象的事物比喻成了实体的,如把伊斯兰比喻成了有基础的建筑物,这是为了便于理解和感官认识。

4.圣训中首先提到了伊斯兰最重要的作证言,因为这是教门的钥匙,没有它任何基础都无效,然后提到了礼拜,这是教门的柱子,也是仆人与真主之间的纽带。

5.圣训提到了伊斯兰的广泛、易行和人性化的特征,首先提到了身体的功修—礼拜和斋戒,然后是财产的功修—天课,然后是身体和财产的功修—朝觐,这些功修包括主命和副功,这种多样化的功修便于能力不同的人们履行,富裕者积极履行天课和施舍,贫穷者在斋戒和礼拜方面积极履行,每个人在完成主命后,根据自己的能力积极履行副功。

6.伊本·哈哲尔说:这段圣训中朝觐在斋戒之前,与布哈里的辑录相同,而在穆斯林的辑录中斋戒在朝觐之前,有人就问了此事,伊本·欧麦尔回答说:斋月的斋戒,然后是朝觐,我是如此听穆圣说的。因此,我们认为布哈里辑录的传述人传述了圣训的意义,他可能没有听到伊本·欧麦尔的纠正。[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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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布哈里辑录1/8。《穆斯林诠释》1/151。

[2]《穆斯林诠释》1/152。

[3]《穆斯林诠释》1/177。

[4] 布哈里辑录1/155。

[5] 塔拜拉尼传述的正确圣训,查阅《正确圣训集》2570。

[6] 布哈里辑录528段,穆斯林辑录667段。

[7] 《易斯提兹卡尔》2/149。

[8] 《穆格尼》2/156。

[9] 《乃里奥塔尔》1/369。

[10] 穆斯林辑录。

[11] 提尔米济辑录。

[12] 艾哈麦德·马力克辑录,查阅《正确圣训集》3238。

[13] 伊本•马哲、哈肯辑录,查阅艾里巴尼《正确圣训集》87。

[14] 艾里巴尼《正确圣训集》1/130。

[15] 布哈里辑录4/139。《穆斯林圣训诠释》1/192。

[16] 布哈里辑录1/18。《穆斯林圣训诠释》1/253。

[17] 布哈里辑录2/109。

[18] 塔拜拉尼传述。

[19] 布哈里辑录2/110。

[20] 布哈里辑录2/112,《穆斯林诠释》3/29。

[21] 艾哈麦德传述,艾里巴尼正确圣训集106段。

[22] 绍卡尼(1173-1250)其名为穆罕默德•本•阿里•本•穆罕默德•绍卡尼,沙那著名法学家和法源学家,曾任沙那法官,遗著甚丰,其中有名著《乃录•奥塔里》.

[23] 绍卡尼,《法提哈•盖迪尔》363。

[24] 穆斯林辑录3/481。

[25] 艾里巴尼《正确圣训集》6397。

[26]《乃录•奥塔里》4/318。

[27] 查阅《正确圣训精集》2954段。

[28] 赛义德•本•曼素尔在其圣训集中辑录。

[29]《乃录•奥塔里》4/318。

[30] 布哈里辑录,穆斯林辑录1/12。

[31] 布哈里辑录2/209。

[32] 伊本•哈哲尔(773-852)其名为艾哈麦德•本•阿里•本•穆罕默德•艾布•法德里,生于埃及,卒于埃及,沙菲仪派优秀学者,对法学、圣训学、历史学颇有研究,是当时人物鉴定学的长老,从事过法官、演讲、教书、编著等工作,最有影响的著作有布哈里诠释《法提哈•巴勒》等。

[33]《鼓励与警告》2/163。

[34] 马力克、布哈里辑录,2/198。穆斯林辑录3/496。

[35] 塔拜拉尼传述,查阅《正确圣训精集》6921段。

[36] 布哈里辑录2/141。

[37] 布哈里辑录,查阅艾里巴尼《布哈里精简》15。

[38] 艾里巴尼《太里给布正确圣训集》1/415。

[39] 艾里巴尼《穆斯林精简》1/415。

[40] 奈萨仪辑录,查阅《正确圣训精集》55段。

[41] 艾里巴尼《太里给布正确圣训集》1/418。

[42] 艾里巴尼《太里给布正确圣训集》1/419.

[43] 艾里巴尼《太里给布正确圣训集》1/420。

[44] 《法提哈》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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