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理的信仰,就必然宽容

伊斯兰是被多数世人误解的宗教,譬如直到现在,同非穆斯林说起伊斯兰,常常会听到“穆罕默德一手捧经一手执剑”的歪曲说法。  这句话,可以追溯到公元十一至十三世纪的十字军时代,欧洲人对伊斯兰所造的谣言,他们说伊斯兰是野蛮人的宗教,用武力征服,不顺从就杀头,蛮横不讲理。  因为信息闭塞,所以 一个谣言有可能延续八百年。  记得几年前,罗马天主教新教皇就任不久到他家乡德国一所大学发表演讲,还在重复古代罗马皇帝在朝廷上侮辱伊斯兰国家使臣的话,意思是穆罕默德用刀剑传教,他受到穆斯林学者的耻笑,批评他无知。

对一个真理的歪曲和造谣,并不能阻止其存在和发展,如今分布全球的十五亿穆斯林人口,就是铁证。 人们不可能把一种荒谬的邪说视为珍宝,世代相传,谎言和欺骗很快就会戳穿西洋景。  伊斯兰是真理,毋须采用武力去征服或用谎言去骗人。  先知穆罕默德的使命,就是传达真主的启示,用行动展现示范,足以传播伊斯兰,形成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何必动武、撒谎或逼迫人去信仰?

过去资讯不发达,信息不灵通,想得到一点真知识,往往很不容易,例如消息封锁、思想控制、言论不自由。 如今不同了,人类进入资讯时代,任何信息和真相,不受国界和疆土的隔绝,各种知识和信息登录互联网,可以随意得之,只须用手指敲打几下键盘之劳。 如果还是抱着道听途说的八百年前老黄历不放,就不能责怪别人耻笑你无知了。

《古兰经》中许多处记载着真主的启示,指导信士传播伊斯兰真理的方式,必须和平,善意,言辞优美,态度宽容。  《古兰经》说:“你应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16:125)    弘扬真主的正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传真理,凡是有理智的居民,都能心服口服,甘愿为真理去赴汤蹈火,不必用物资去引诱,更不必用刀枪去威吓。  许多人对宗教没有觉悟,也是正常现象,真主没有把人类的思想和信仰造化成千篇一律,因此有些人不愿皈信正道,顺其自然,不必强制信仰。  《古兰经》说:“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  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做信士吗?”(10:99) 

伊斯兰宣教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不许可强迫别人信仰。 《古兰经》说:“宗教绝无强迫,正邪确已分明。”(2:256)    按倒马头迫使它饮水,结果还是滴水未进,还是白搭。 从真主下降的真理,还须一个接收的频道,如同电视机,发生了功能故障,频率滑道,拒绝接收,不论怎样谩骂、摔打、动怒,都无济于事,强迫别人信仰,完全是浪费时间。  某人一时接受不了,不等于他永远与信仰无缘,也许过不久就有觉悟的机会。《古兰经》说:“你说:‘真理是从你们的主降示的,谁愿信道,就让他信吧,谁不愿信道,就让他不信吧。’”(18:29)   信仰虽不可强迫,但真理早已明确,正邪与是非,不因某些人不信就不存在,或者是非混淆,黑白颠倒,对那些不信道的人,真主自有公道。

先知穆圣曾经同来自西奈山的基督教代表团签署了保持和平友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中说道:“这是从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拉发来的文件,是对信仰基督教人士的协议书,不论远近,我们同他们都保持共处。  我,其实只是一名真主的仆人和帮助者,将同我的追随者们一起保护他们,因为基督教徒是我们的市民。 我向真主发誓,我绝不会做使他们不高兴的事。  我对于他们,绝不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既不会撤销他们的长官,也不会强迫修士们离开修道院。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破坏他们的宗教殿堂,不许可损坏,也不许可把用具搬到穆斯林的家中去。  如果发现以上行为,那是破坏向真主发誓的协议,抗拒他们的先知。  事实上,他们都是我的盟友,根据这个协议,我们坚决反对一切他们所不喜欢的行为。 任何人不会去强迫他们离家远行,也不会向他们征兵,强迫他们去打仗。 穆斯林将为他们战斗。 他们的教堂 将受到尊敬。  不允许伊斯兰社会的任何人抗拒这个协议,直到复活日。”

在那以后不久,先知穆圣又接待了来自纳贾兰(在今日的也门北部)的基督教代表团,他不仅同意他们进入清真寺,而且许可他们借用清真寺的殿堂做祈祷。 在代表团临行前,他同他们签署了同上述很类似的协议。  协议说:“……,向纳贾兰,及其周围地区的基督教徒致意,他们的生命、宗教和财产,都将受到真主的安全保护和他先知的许诺。 我们绝不会干涉他们的信仰,他们的礼仪,也不会改变他们所享有的各种特权。 事无大小,他们可以照常生活,保持原样不变……。”

先知穆圣在世期间,对他的弟子们三令五申强调要公平地对待穆斯林领域内的非穆斯林居民。 当时的麦地那,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身为最高裁判官的先知穆圣,经常接受非穆斯林的诉讼案件,他一律根据《古兰经》秉公审判,赢得全体居民的赞扬。 他告诫穆斯林民众平等和公正地对待非穆斯林邻居,如他说:“你们伤害了一位迪密(非穆斯林),就是伤害了我。 任何人伤害了我,就是伤害了真主。”《布哈里圣训集》   先知穆圣说:“到那复活日,我要亲自控告那些伤害过迪密的人,向他施加难以承受的责任,使他失去一切福利。”  先知穆圣对其他信徒宽容的态度和仁慈精神,受到历代穆斯林领袖“哈里法”传承,一直延续到今天,仍旧是伊斯兰政府对待非穆斯林的基本法制原则。 第二任哈里法欧麦尔说:“我对他们(基督教徒)许诺了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子女、他们的教堂和十字架,以及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  他们的教堂不会发生饥荒,也不会受到破坏,因为我们保护他们的财产和尊严。  居住在耶路撒冷的非穆斯林,在他们的宗教祈祷时,不会受到骚扰,任何人不会受到伤害。”

有一天,哈里法欧麦尔在路上迎面来了一个乞丐,得知他是犹太人。  欧麦尔命令财政管理人员向孤寡的犹太老人发放救济金。  他说:“对于年轻人,我们要向他征收丁税(吉兹亚),而对于老年人,就应补助他们的生活。”  按当时的法规,向非穆斯林征收的丁税,数额要比穆斯林的则卡特低,为他们减轻负担,而且只向自食其力的年轻人收税。  不论年龄,对于有急需者或贫困户,他们可以向财政管理员申请救济或补助。  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的非穆斯林,根据伊斯兰法制,享有许多受到保护的权利,如生命、财产、安全、尊严、宗教、教育、言论自由、政治代表、集会和迁移的自由、担任政府公职的权利和从军的豁免权。

伊斯兰对非穆斯林的宽容和平等,是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原则,所以为历代伊斯兰政府所遵循。  在过去一千多年的历史中,绝大多数的伊斯兰政府官员都能照章办事,对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一视同仁,这是伊斯兰社会主流。  如果对非穆斯林发生欺压现象,那确实属于罕见的特例,属于不正常的穆斯林行为。  许多基督教徒和犹太人在伊斯兰政府或学术机构中担任重要职务,他们受到穆斯林同事的尊重和信任。

 此外,在历史上,伊斯兰政府曾经多次接纳因受战争、自然灾害或遭受迫害之苦的移民、难民或流浪者,为他们安顿安全和舒适的生活条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例如在历史上,犹太人同穆斯林在耶路撒冷和西班牙同居一个伊斯兰管辖的城市,互相尊重和友好,没有发生过重大冲突。  在任何地方,穆斯林从来没有欺负过被迫流浪的犹太人。 在穆斯林占领过的非穆斯林领土上,统治延续数百年,从来没有发生过消灭当地宗教或强迫皈信伊斯兰的事件,如希腊和印度。 历史的事实足以证明,伊斯兰是和平、宽容和人道主义的宗教。

因为穆斯林坚信,真理来自至大的真主,是真理就必然深入人心,穆斯林对社会公众的理性、公道、正义和仁慈的态度,正是对信仰的自信,因此不可能发生借助于武力压迫或以恐吓为手段对外传播信仰的愚蠢行为。 伊斯兰迅速传播,赢得人心,而且还在继续发展壮大,其中没有什么奥秘,就是依赖伊斯兰思想所固有的真理。

 

 (阿里编译自Myth of Islamic intolerance by Syed Imad-ud-Din A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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