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

  (1527~1602),原姓林,名载贽,字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生于泉州晋江,是明代后期杰出的回族哲学家。他1552年中举,于1556年任河南共城(今河南辉县市)教谕,1560年任南京国子监博士,1564年复任北京国子监博士,1566年任礼部司务,1570年任南京刑部员外郎,1577年任云南姚安知府,仕官生活前后历经21年。1602年被朝庭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并死于狱中。其代表作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等等。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