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府劝导女子摘去面纱

       [编译者按语:许多穆斯林地区,有些女子不但戴盖头,而且蒙面纱,有的人只露一双眼睛,也有的女子把面孔全部蒙上,通过布缝向外观看。  据专家考证,这种习俗属于陋习,在伊斯兰经典中没有根据,只能说,当地人在皈信伊斯兰时把传统习惯带入了穆斯林社会,伊斯兰给予宽容。 可以肯定,在《古兰经》中没有女子必须戴面纱的启示,但有些地方阿訇借用圣训做牵强附会的解释,证明女子面纱是伊斯兰的规定。  真主恩赐伊斯兰到人间,传播光明、公正和平等,建立起健康的社会和生活习惯,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女子的蒙面纱,在埃及称作是“尼加伯”,女子走出家门把面孔全部蒙上,这只是少数妇女坚持的传统习俗。  埃及政府展开一场全国运动,动员妇女们摘去蒙脸的面纱,这个行动从政府机关做起。  上月,埃及宗教事务部在全国各地组织专题研讨会,以说理的方式进行社会宣传,面纱不是伊斯兰教规,对现代生活妨碍甚大,而且给外教人以错误的印象,似乎伊斯兰规定妇女见不得人。  萨拉姆.阿布杜-盖利勒副部长说,政府开展的女子去面纱运动,立即见效,政府机关中陆续有女职员自动摘去蒙面纱。

       他说,我们从本部开始,作为试点,劝说戴面纱的女士们带头配合政府倡议,在研讨会之后,立即就有女子响应。  他说:“两次专题座谈会,在本部大楼里就有几人响应,现在还有十三名女子坚持戴着面纱上班。”   他解释说:“她们都懂得,女子面纱不是伊斯兰信仰的要求,只不过是地方传统习俗,但是有些女子戴面纱已有数十年历史,思想上一下子难以转过弯来。  我们可以理解她们的心情。”

       这个运动虽然在政府中酝酿很久,行动十分谨慎,不是发布行政命令,而重在劝说,改良社会习俗,但是遭到埃及社会保守势力的反对。  有些人发表议论说,埃及政府一直紧跟美国,许多政策都是仿照美国“城市法”改造埃及人。   一位知名学者谢赫尤素夫.巴德尔在埃及《国民日报》上发表文章批评政府说:“现今在埃及发生的运动,都是美国城市法的变种,他们希望改变埃及人的生活方式,例如取缔尼加伯。 他们不喜欢女子戴尼加伯,希望她们出门袒胸露怀,模仿妓女的模样,以此来破坏埃及的道德风尚。”  据说,女子的蒙面纱在罕伯里教法学派论述中可以找到依据。

       宗教事务部从去年开始,向各级机关传达劝说女子去面纱的决定,而且向政府管辖的五万座清真寺都发去了宣传提纲,但是反应很不理想。  例如35岁的女子霍达.本达利说:“我戴面纱,是表达对真主的敬畏,为了取悦于真主。 我们女子应把自己的身体看作是个人隐私(Awrah),应当全部遮盖起来。  什么书,我都不信,即便是埃及总统亲自来,也不行。  直到我死,我绝不摘去面纱。”

       副部长萨拉姆说,朝觐的礼仪,禁止女子蒙面,因为女子蒙面不是伊斯兰法规。  根据官方文件提出的标准,埃及妇女穿衣应当遮盖身体,露出面孔,但不许可穿紧身衣或半透明的衣服。  他说,只有权威的法学机构有资格发布教律,伊斯兰教法学家们一致意见认为,面纱不是伊斯兰法学的规定,而现代的许多妇女受电视宣教者的影响,但那些电视宣教家们不具备颁发教令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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