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士之母.阿依舍传述:安拉的使者说:
“谁在我们的宗教事务里新创了不属于它的事,则它不被接受。”
——《布哈里,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另一传述:
“谁做了一件不属于我们的宗教事务的事,则不被接受。”
——《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注释:
一、伊斯兰是安拉为引导和怜悯世人而启示并选择的宗教。安拉说:“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古兰:5:3)伊斯兰旨在劝导人类接受真理,遵循安拉启示的正道,也在于培养、薰陶人类有限的理性、刚愎的本性和弥补人类知识的欠缺、约束并坚固人类情感的虚弱(易感情用事,易顺从私欲)。故此,人类只有谦卑、恭顺地全面接受并遵循安拉的启示引导和穆圣的圣训教导。因为安拉制定的“沙里亚”(伊斯兰大法)非常完美完善,“我在天经里没有遗漏任何事物。(古兰:6:38)至于圣训,安拉说:“凡使者所命令你们的,你们当遵之,凡使者所禁止你们的,你们当戒除。”(古兰:59:7)
因此,教门事务没有给人类自行规定留下余地,人类也不能以自己的好恶和意愿,及自己的利益需求随意取舍、增减或改变。也就是说,人类对经训的规定和要求,只有完全服从、切实贯彻遵循的义务和责任,而无任意增删、改变的权力。惟其如此,人才能得到自我培养和提升,安拉的宗教才能永葆正统、纯洁,而不失真失色。人主动、自觉履行的过程,就是在遵循正道,就是自我提升、完善的过程。安拉说:“当安拉及其使者判决一件事的时候,通道的男女对于他们的事,不宜有选择。谁违抗安拉及其使者,谁已陷入显著的迷误了。”(古兰:33:36)“这确是我的正路,故你们当遵循它;你们不要遵循邪路,以免那些邪路使你们离开安拉的大道。他将这些事嘱咐你们,以便你们敬畏。”(古兰:6:153)“你说:‘如果你们喜爱安拉,就当顺从我;(你们顺从我),安拉就喜爱你们,就赦宥你们的罪过。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兰:3:31)
二、这段圣训被认为是穆斯林遵循安拉的宗教的外在行为标准。因此凡在宗教事务方面,经训中无明文依据且违背经训原则及其规定和精神的新生事物,都不被接受,都属异端。至于现在教内出现的“以圣行抵制圣行”的做法,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新生事物。其本质上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即有意识地以一种圣行否定另一种圣行。这在遵行上属“只重形式而忽视圣行精神”的刚愎自用的意识作祟。
三、全体穆斯林都有责任抵制并杜绝一切与安拉的宗教相抵触,且违背经训普遍原则的新生事物,以维护安拉的宗教的正统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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