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信仰·价值·义务

 丁士仁(兰州大学伊斯兰文化研究所   美国哈佛大学中东研究所)

 

内容摘要:

宗教是人类文明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伴随着人类走过了漫长的历史,并且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宗教之所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是因为在主观上人类对宗教的渴求和依靠,在客观上宗教对人的关怀和指导。伊斯兰作为一种宗教,综合了宗教的一切本质特性,成为人本性中的需求和对人的指导。伊斯兰的“关怀”体现在对穆斯林的信仰、价值和义务上指导,以及对获得两世幸福的引领。

 

关键字:伊斯兰  信仰  价值   义务

人类的文明思想随着宗教的产生拉开了序幕。纵观人类几大古老的文明,无不发现宗教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宗教几乎就是那些文明的源头和归宿,[1] 而且在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始终闪现着宗教的影子。宗教之所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是因为在主观上人类对宗教的渴求和依靠[2],在客观上宗教对人的关怀和指导。人需要宗教,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宗教满足了人的心理和灵魂的部分需求,比如:心灵的安抚、精神的寄托、内心的平衡、灵魂的宁静等。[3] 其次,宗教施与人根本性的关怀,这一关怀体现在解决人的思想疑惑,回答人本能地提出的关于世界、生命、归宿的问题,从而让人从时时折磨他们的认识困境中解脱。另外,宗教揭示人生的意义,提供价值判断的标准和行为方向的定位,使人类在繁杂的生活万象中不致迷茫。有了宗教这两方面的关怀,人的生存变得明朗而富有意义,人的生活会变得充实而幸福。

伊斯兰作为古老宗教传统的延续,[4] 综合了宗教的一切本质特性,它依然是人本性中的需求和对人的指导,而伊斯兰的“指导”意义就是它的教义中的核心。《古兰经》明确指出,承载着伊斯兰的这部《古兰经》,是人类的“向导”,是指向正道的经典。[5] 伊斯兰认为,真主创造了宇宙万物和人类,并养育他们,人类就是真主的“家属”,[6] 真主创造了人类以后没有撒手不管,而是精心的呵护、养育,并加以引导,施与无微不至的关怀。真主要引导他的“家属”,人要对之进行回应,这样,宗教就产生了。实际上,“宗教是终极关怀”的提法在这一意义上更为贴切。[7] 即宗教是造物主对他的被造物的“终极关怀”。作为这种“终极关怀”的伊斯兰,它的关怀体现在对穆斯林的信仰、价值和义务的指导中。因此,我认为伊斯兰就是这三者的综合体,也就是说伊斯兰的指导涵盖了“信仰、价值、义务”这三个人生的重要方面。

(1)    作为“信仰”的伊斯兰

信仰是一种认识和坚定的信念,它要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人类对世界的起源、生命的由来大惑不解,对祸福的无常、世故的多变充满疑虑。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自问成了人类永恒的一个主题。然而,此等事关生老病死、穷通夭寿的问题务须得到解决,否则,难以卸下人类沉重的思想包袱,会使他们饱受煎熬,幸福无望。伊斯兰恰好回答了人类苦苦追寻却难以解答的这些问题,它首先从思想认识(即信仰)上给了如下指导,让人释怀:

宇宙中存在一个永恒的主宰,他无始无终,无比伟大,智慧万能。他创造了宇宙万物和灵魂生命,并且管理和养育着世界。他是世界的源头,世界因他而存在,因他而运行。他是生命的给予者,一切动物因他所赐的灵魂而运动活跃。正是由于他的创造,宇宙和生命得以形成。他就是“众世界的主”——安拉(真主)。

偌大的宇宙需要管理和维护,细微的变化也需要精心地安排和调节,真主因此创造了一种生灵——天使,委以它们守护和管理宇宙的职责。所以,天地的运行、日月的轮回、万物的枯荣、生命的周流都是天使们替真主完成的。天使们没有自己的私生活,永远从事真主命令它们的事,服从主命是它们生活的主旨和全部。真主的旨意是通过它们完成的,它们实际就是真主实现自己意愿的媒介。宇宙如此井然有序,统一和谐,是依仗了它们的力量,以及它们对真主的旨意一丝不苟的奉行。

真主创造人类以后还要呵护他们,对他们进行引导。于是,他派遣了使者,让他们引导各自的民众按真主喜悦的方式生活、行动。使者是真主从人类遴选出来委以引导使命的人,他们是人类中的佼佼者,他们受真主的引导和启示,教化各自的民众。按伊斯兰的信仰,远古时期,真主给每一个民族派去了他们同族的使者,指引他们[8]。随着众使者的教诲被各自的民众一次次背离和遗弃,新的使者不断派来,最终,真主给全世界派来了最后的使者穆罕默德,引领世人。众使者的使命是一样的,引领的方向是一致的,因此,先知穆罕默德是对古老宗教传统的革新和复兴。

为了让众使者明确无误地领会真主的旨意,并让其教诲在普通民众中长久地流传,真主用明白的语言向众使者传递使命,令他们把真主的旨意传达给世人。真主的指示被记录成文字就成了的经典,它就是真主的语言。历史上许多使者都有真主给他的经典,前后不同的经典内容大体一致,特别在信仰问题上统一,唯各时代在行为模式上有不同的规定。远古的经典难以保存,失散和被改动的情况常常发生,因而真主不断进行启示,修正遗误。最后,他向先知穆罕默德启示了总括真主的指导和教诲的《古兰经》,以此终结了启示的历程。因为,《古兰经》被遗忘或失散的事情不会发生,不再需要新的启示重申同样的使命。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证明了《古兰经》的完整性,并随着高科技手段下大面积的传播,《古兰经》被篡改的可能绝不存在。穆斯林认为,《古兰经》不是一本科技手册,不需要时时更新,它承载的是普世的价值,历久弥新,所以,是最后一部天启的经典。

人类对自身的命运感到迷茫和无奈,富贵贫贱难以把握,夭寿穷通不可预测,人对未来感到恐惧。伊斯兰教导说,天地间发生的一切,乃真主前定,非人力所控。凡主欲成之事,定当发生,无人阻拦;凡主不欲之事,断不成真,无人促就。故生命中的变故,只可顺其自然,不可强求和逆转,一切乃真主使然。然而,大环境的前定不影响个体小范围的自由,个人凭其自由意志选择自己的行为,并为其负责。真主的前定与人的自由并驾齐驱,人在真主的大前定中靠理性自由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和方向,但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9] 对“前定”的信仰能使人对世间的万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在偶然中窥其必然。[10] 这样,人才会富贵不骄,贫贱不馁,保守宁静,知足常乐。

对死亡的恐惧是人之常情,对它的思考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伊斯兰强调,生死是真主的前定,无法抗拒;寿命也是真主的定然,人无法变更。人的生命一旦产生,便是永恒的,用不着担心它的消失;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种生命状态的开始。肉体死后,灵魂便进入“后世”,开始新的生活。生命在后世的天堂或火狱中是长久的,要么乐在其中,要么遭严酷的惩罚,但生命始终伴随着他。按伊斯兰的观点,人不应该考虑如何留住生命,而应考虑如何让生命在今世和后世过得幸福。“信后世”的信条能缓解人们对生命的担忧和对命运的恐惧,它指明了人类的归宿和生命将要经历的过程,从思想上减轻了该问题带来的忧虑、不安和恐慌,使人坦然面对这一现实。

纵观伊斯兰的六大信仰,其指导意义是非常显著的,它旨在从思想深处解决困扰人的大问题。六大信仰揭示了大世界和小世界(人自身)的来龙去脉及奥秘,回答了人所关心的生老病死、祸福安危的问题,卸下了人的思想包袱。因为这些问题是谁都会向自己提出的,而且答案难以寻找。不同的信念会把人带向不同的人生。因此,在这些关键问题上,真主给了人“终极的关怀”,他用伊斯兰回答了这些问题。

(2)    作为“价值”的伊斯兰

我所谓的“价值”,就是指价值体系和价值观念。即伊斯兰是一种价值观念,它提供给人一套完整的评判依据和衡量尺度,用以鉴别人和事物的善恶、好坏、真假、美丑等本质属性。伊斯兰的价值观是一种普世的原则,它基于事物的本性,源自真主的智慧,又符合人性的意愿。[11] 作为价值的伊斯兰,旨在解决人类价值判断上的问题,为人类指明行动的方向。伊斯兰廓清了事物中的善与恶,让人以此尺度选择真善美的道路,远离假丑恶的歧途。所以,伊斯兰就是真主对人在价值观上的指导,以此对人加以的引导和保护。基于此,我认为按伊斯兰的价值观而言,伊斯兰不追求形式化的实体,诸如团体、帮派、党羽、社团、国家、政府等组织机构,尽管这些有助于伊斯兰基本理念的推行和贯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实现自己目标的必要手段。但是,它仅仅是手段,不是目的。伊斯兰最终追求的是它的普世的价值的推广和奉行。有人用伊斯兰早期的麦迪纳社会形态作依据,来证明建立伊斯兰国家和政府的必要性,然而,麦迪纳社会形态的楷模意义,在于伊斯兰价值的完全展示和全面奉行,而不是组织形式的完善。[12] 麦迪纳社会是一个没有国界、没有国籍的多元群体,国家的概念尚不存在现。那时,伊斯兰的价值观念推行到哪里,哪里就是伊斯兰的家园。所以在当时,价值观念的推广和奉行是伊斯兰的第一要务。即便在七、八世纪穆斯林的军事扩张中,穆斯林带给被征服地的首先是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而不是强行灌输信仰和屠戮生灵。穆斯林军队每到一地,先抛出和平,把仁爱的理念带给对方。他们首先跟当地人谈判,给他人以信仰的自由。即便谈判破裂后发生战争,伊斯兰也禁止伤害老人、妇女、儿童、病人,以及其它宗教的教职人员。由此可见,精神性价值体系的建立和推广,在伊斯兰看来,比建立实体性机构更为根本。在跟它族的交往中,最能展现伊斯兰风貌的不是信仰,而是体现在信仰者身上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实际上,道德就是伊斯兰的灵魂,正如先知穆罕默德说:“我奉命来成全美德”[13]。伊斯兰的道德就是它的普世价值,它构成了伊斯兰的较为重要的一部分。

伊斯兰在价值方面的引导还体现在对事物和人的行为进行了合法与非法的区分,让人甄别行为的正当与不正当,使人在形形色色的世界中不致迷茫,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伊斯兰的合法与非法观,实际上反映了一种价值取向。根据伊斯兰法的宗旨,凡是对个人和社会有利的,伊斯兰将其一律视为合法;反之,则非法。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伊斯兰是一个旨在为人类谋求福利的宗教。

伊斯兰的普世价值中,和平、仁爱、忠信、慷慨、公平、正义、谦让、忍耐等品德是最具魅力的价值,也是引起他人共鸣和青睐的部分。这些价值既是伊斯兰的,又是普世的,但伊斯兰将其与信仰联系起来,用信仰加以保护,变成了神圣的道德原则。因此,高尚的道德在伊斯兰中有比其它文化中的道德更坚实和长久的基础。

(3)    作为“义务”的伊斯兰

义务是一种责任和使命,伊斯兰指明了人在现实中应尽的责任和该完成的使命。伊斯兰的这部分要素解决了人类该如何生存和怎样生存的问题。义务实际就是对“信仰”和“价值”的认识的进一步延伸,是对二者的具体实践。也就是说,人通过“信仰”明白了自身的地位和作用,通过“价值” 认清了行为的价值和意义,知而后行,做他应该做的事,这便是义务。不付诸实践的信仰和认识,是空洞而没有意义的。所以,对伊斯兰的一切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的实践,是穆斯林的义务,是他们信仰和认识的见证。

基于信仰和价值的要求,伊斯兰首先制定了“五功”的义务:念、礼、斋、课、朝。这五项基本功修既包含了对真主应尽的义务,又包含着人对自身和同类的义务。

“念”,[14]是人对真主应尽的义务。“念”功强调了“信主独一、认主独一、拜主独一”的信念,确立了伊斯兰和先知穆罕默德的地位。真主创造了宇宙,管理和养育着宇宙;万物服从他所制定的规律而运行,世间的一切无不在他的掌控之中,同时,他为了引领世人派来先知穆罕默德,并带来他的教诲。因此,人应该承认真主的主宰地位,接受他的引导,服从他至高无上的权威,崇拜独一的他,并相信先知带来的一切教诲。

“礼”,既是对真主的义务,又是对人自身的义务。真主不仅创造人类,而且加以关怀呵护,造万物供人享用,设一切规律让人利用。在享受如此洪恩之时,人应该饮水思源,感谢真主。因此,礼拜从感恩的角度而言,是人对真主应尽的义务。另外,人从礼拜中获得内心的平静、灵魂的升华以及思想的明亮,同时还能带来身体的健康和精神的愉悦。既然礼拜中客观存在着如此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效果,礼拜就成了人的一种需求,所以,人需要礼拜,就像需要健康一样。那么,礼拜是人对自身的一种义务。

“斋”, 既是对真主的义务,又是对人自身的义务。斋戒是真主的命令,他给伊斯兰之前的民众都制定了这一戒律,为了培养他们的敬畏心。[15] 培养敬畏心,是为了更虔诚地崇拜真主。所以,斋戒是对真主的义务,正如“圣训”说:“斋戒是为我的,我要亲自回赏”。[16] 另外,斋戒是净化灵魂、提升思想的过程,它让人往上贴近真主,往下贴近同类。斋戒中包含着对主恩的感受,对饮食甘美的体验,对精神意志的锤炼,同时包含着对自身无能的体会和对穷人苦难的咀嚼。如此的重大意义就蕴藏在简单的斋戒行为中,那斋戒对人的益处可想而知。因此,斋戒又是人对自身的义务。

“课”,是人对真主和对同类的义务。人的财富是真主的赐予,也是真主的信托物;财富的真正主人是真主。伊斯兰要求,受主恩眷顾的人应该缴纳天课,这是他的义务。另外,天课的收益者是人,是同类,同为真主的仆人和人类的弟兄,贫富不齐不是谁的罪恶而是真主的安排。因此。富裕的人应该感恩,应该从真主赐予的财富中抽出一定的数额,接济真主的仆人中穷难的人,替真主“关怀”他们,以报答真主的恩情。这从道义上讲,是必要的,应该是人对同类的一种义务。

“朝”,是人对真主和对伊斯兰应尽的义务。真主用伊斯兰的信仰和价值解脱人们思想认识中的困境,揭示生命的真谛和意义,为人类的行为指明方向和目标,使人们生活得幸福和具有价值。真主的恩情是无限的。因而,当真主召唤他们劳累筋骨、破费钱财,为伊斯兰而长途跋涉,亲历盛会时,响应号召就成了一种义务。另外,麦加是伊斯兰的发祥地,是世界穆斯林的精神归宿,是他们每日礼拜时面对的朝向。因而,漂洋过海去走访圣地、瞻仰圣迹、觐见天方是每个穆斯林一生的愿望。朝觐不仅能了却穆斯林的一大心愿,而且还让他们体会伊斯兰的庄严与神圣,感受穆斯林和伊斯兰的力量,增强他们对伊斯兰的认识和信念。朝觐的意义就在于此,它是穆斯林对自己的信仰应尽的一项义务。

除了基本的“五功”义务以外,作为义务的伊斯兰还包含无数对真主、对人类、对自然界的义务,而其中最为高尚而伟大但个体只能尽其万一的义务是:做真主的代理人,替真主治理大地。这一使命是全人类的义务,每个人的参与是微不足道的。尽管如此,参与这项伟大的使命是每个人的义务。因此,穆斯林不以“善小而不为”,人的每份贡献都是神圣而伟大的,在真主看来价值非凡,将予以厚报。[17] 实际上,个人在为自身、为家庭、为社会谋求福利、发挥积极的作用时候,他正好是在履行着“治理大地”的职责,实践着代理人的义务。伊斯兰认为,个人的作用无论如何渺小,都是“治理大地”的一份力量,他们有义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完整的伊斯兰

伊斯兰是信仰、价值和义务的综合,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其完整性会受到损害。伊斯兰从理论上可以分为这三部分,但实践上不可分割。传统上,学者们将伊斯兰归纳为“信仰、功修和交际”三个部分。“信仰”,指六大信仰;“功修”,主要指“五功”;而“交往”,指人与主、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交往”包括了各种关系中应有的礼节和规矩,以及方式和态度,它主要指人的行为中的伦理道德。这种三分法,与笔者提出的“信仰、价值、义务”的提法并不矛盾。不过,笔者认为,“功修”和“交往”笼统而言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因为符合教义的行为和真主喜悦的一切工作都是广义上的“功修”,友好的“交往”本身就是一项功修。而若将“功修”局限于“五功”的话,那将极大地萎缩了“功修”的内涵。因此,笔者认为,“信仰、价值、义务”的提法更能概括伊斯兰的全部,三者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然而,在现实中往往被人分割,导致穆斯林中出现了这样几类人群:

1.      有信仰、守价值、尽义务的人。这是完整的穆斯林,尽管他们不可能做得尽善尽美,甚至有时怠懈,或有缺陷,但基本坚持伊斯兰的三大要素。

2.      有信仰、尽义务的人。这种人缺乏对价值观的认识,往往把义务局限在“五功”中,忽略社会义务和公德。尽管他们较为虔诚,但易于陷入教条主义的僵化。

3.      有信仰、守价值的人。这种人有较强的宗教感情,认同伊斯兰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全部或部分地了解伊斯兰的合法与非法,然而不以身作则,可是,在违反伊斯兰的价值观念时身心撕裂,内心充满矛盾。他们尽管违背基本价值,但心怀愧疚,尚知罪。这种人,仍属守价值之人,只是没有履行符合价值的义务。

4.      有信仰的人。即只承认自己是穆斯林,但在行为上没有任何表现。当然,只要有一丝信仰,哪怕不守行为价值、不尽义务,也属穆斯林,然而,这样的信仰几乎是空壳,弱不禁风。没有被价值观和义务支撑的观念,是空中楼阁,随时可能倒塌。这样的穆斯林已经走到了伊斯兰的边缘,向前一步,就是出教。

据此而言,伊斯兰的三大部分中,信仰是最为关键的,它是伊斯兰的核心,舍此,伊斯兰无从谈起。对伊斯兰的信仰敬而远之,对伊斯兰的义务不以为然,却对伊斯兰的价值高度认同,赞誉有加的人,属伊斯兰的友人,他并非穆斯林。总之,完整的伊斯兰,是信仰、价值和义务三者在理论和实践上的结合。

结束语:

伊斯兰的宗旨是指导人类获得两世的幸福。今世的幸福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思想认识的阻塞直接影响着人的幸福感受。伊斯兰从根本上要解决人的思想问题,揭示人生的真谛,树立生活的信心,这从客观上打开了一条通往今世幸福的道路。有了今世的幸福,即拥有了思想认识上的明朗和行为目标上的准确,后世的幸福就有了基础和积淀。其次,伊斯兰赋予人类判断问题的依据和衡量价值的尺度,以此指明人类行为的方向和目标,消除行动中的困惑。在具备了思想认识,分清了行为方向,而后按信仰和价值的要求去做,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实际上,“信仰、价值、义务”这三者是因果的递进关系,自成体系,不可或缺,以此认识和实践伊斯兰,就会使它成为人生的指南和两世幸福的源泉。


注释:


[1]     古埃及人相信世界由神灵主宰,他们在崇拜多神的同时特别敬重至高神。古希腊人的信仰也是如此,既崇拜多神,又信仰至高神。印度文明以《吠陀》开始,而它就是一本宗教经典,对诸神的赞歌。中华文明最早的记录——甲骨文中,包含着诸如占卜、求神的宗教内容。可见宗教的根本性。

[2]     寻求信仰是人的天性,如伊斯兰的先知穆罕默德说:“每一个人都带着一种天性诞生,是他的父母把他变成了基督教徒、犹太教徒或祆教徒”。圣训所言的“天性”就是认主独一的天性,即信仰的天性,或者说寻求信仰的天性。现代宗教学创始人麦克斯·谬勒认为,宗教就是人的除了感官和理性以外的第三大本能或天性,以此来认识无限。也就是说,信仰宗教是人的天性,或者说是人的本能。

[3]     见孙尚杨:《宗教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95-96页。

[4]      “伊斯兰”分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伊斯兰”,就是指“信主独一、认主独一和拜主独一”的宗教,而这样的宗教就是自人祖阿丹开始到后面的先知大家所信奉的宗教。伊斯兰认为,自古以来的宗教传统就是“信主独一、认主独一和拜主独一”的人。狭义的“伊斯兰”,就是先知穆罕默德所传达的教义、教法和教诲,而其核心仍然是“信主独一、认主独一和拜主独一”。从这个意义上讲,伊斯兰就是古老宗教传统的延续。

[5]     “这部经,其中毫无可疑,是敬畏者的向导”(《古兰经》2:2);“这部《古兰经》必引导人于至正之道”(《古兰经》17:9)

[6]       穆圣说:“全人类是真主的家属,真主最喜爱的人,是善待真主的家属者”。《百海盖圣训集》

[7]      张岱年先生指出:古今中外的终极关怀有三种类型:1.皈依上帝的终极关怀;2.返归本原的终极关怀;3. 发扬人生之道的终极关怀。《中国哲学关于终极关怀的思考》,社会科学战线1993年第三期第95~97页。他所说的“皈依上帝的终极关怀”,就是把宗教信仰作为基础,以上帝为最后的精神寄托,而不是说真主(上帝)对人施与的最终关怀。

[8]     《古兰经》说:“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说:‘那么当崇拜真主,当远离恶魔’”。(16:36)

[9]     人的行为往往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从表面来看原因和结果根本不相符;又如,同样的一个行为发生在两个人身上,会产生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这就是命运,是真主的前定。

[10]    按“前定说”,对人而言,世故的变化是偶然的现象,然而,对世故本身而言,那是真主的定然,必定要发生的,所以,有其必然性。

[11]    善恶的标准由真主来定,但原则上事物有益者为善为好,有害者是恶是坏。这样的判断标准是符合人性的,是普世的。

[12]    那时几乎没有什么政府部门和行政单位,也没有层层级别的权利机构和行政人员。

[13]    《牟塔圣训集》

[14]    即念“清真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为其使者。

[15]    《古兰经》说:“信教的人们啊!斋戒已成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以便你们敬畏”。(2:183)

[16]    《布哈里圣训集·斋戒章》

[17]    《古兰经》说:“行一件善事的人,将得十倍的报酬”。(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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