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伊斯兰的四大误区

  

  (娜蔓'艾尔阿里是美籍约旦女教授,她现在美国康克德市弗兰克林法律研究所工作,研究知识产权法。 这是她在研究所的伊斯兰文化研讨会上的发言报道,她讲的题目是<伊斯兰恐惧症:误解的威胁>,本文于10月8日发表在Portmouth Herald日报上。--<伊斯兰之光>编译组)

  

  娜蔓'艾尔阿里教授演讲的主题是:伊斯兰对美国人和美国社会不存在任何威胁,普通美国人对穆斯林的恐惧感来自他们自己对伊斯兰的无知和误解。 人们对伊斯兰的错误认识可以归纳为四大误区。

  

  第一,世界上的穆斯林不是一种刻板的模式,并非所有的穆斯林都是阿拉伯人。 伊斯兰是世界性的宗教,凡是信仰伊斯兰的人都是穆斯林,所以穆斯林世界包容了全人类的各种文明。 在现在的十二亿穆斯林人口中,阿拉伯人只占其中的18%,那么,十亿以上的穆斯林不是阿拉伯人,分布在亚洲和非洲以及世界各地。 他们各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多数都不会说阿拉伯语,比如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穆斯林国家是印度尼西亚,有两亿多人口。

  

  伊斯兰不是一个可怕的帝国,没有一个独立的统治者,也不存在一个“留着大胡子的神圣领导”;伊斯兰实际上是一种“个人行为的信仰”。 伊斯兰之中不存在宗教的权威,或者宗教裁判所,或者大法师之类的精神领袖。 穆斯林相信,在真主与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威的中介,任何一个穆斯林直接向真主祈祷。 但是,所有的穆斯林必须服从【古兰经】,因为【古兰经】是唯一的权威经典,是直接来自真主的启示。 对【古兰经】稍有怀疑的人都没有资格称为穆斯林。 【古兰经】里说的什么内容,一切都是公开的,除此之外,伊斯兰绝不承认还有什么宗教“密本”。 如果你们希望了解伊斯兰和穆斯林的思想,可以去深入研究【古兰经】,因为真主的一切指令都在其中。

  

  第二,伊斯兰不鼓动穆斯林对非穆斯林采取暴力,而且不许可强行逼迫别人信仰伊斯兰。 伊斯兰尊重其他人的信仰,【古兰经】教导穆斯林承认其他人保持自己的信仰是正当的权利,是个人的私事。 穆斯林所看重的是个人心灵和思想深处对真主的敬畏,而不认为表面行为有多大价值。 譬如强迫别人信仰伊斯兰,如果其他人因为贪图财产和害怕打击表示了信仰,心里没有服从,只是制造伪信者,这样就违背了伊斯兰志愿信仰的精神。 穆斯林个人的追求,不是在人面前的表现,而是内心里对真主的敬畏和接近。 因此,伊斯兰是通过暴力或侵略的形式传播到阿拉伯半岛以外的说法是流行于中世纪欧洲的谣言。 伊斯兰的历史不存在暴力传教的事实,纵然在中东和西亚的穆斯林同周边国家发生边界战争,但是阿拉伯人没有向中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孟加拉国、泰国这些穆斯林人口众多的国家派去过一兵一卒,可是那里有数亿真诚的穆斯林。

  

  伊朗和土耳其都不是阿拉伯国家,他们有极丰富的民族文化,也具有传统的民族自豪感和战斗精神,阿拉伯人没有征服过他们。 他们接受伊斯兰信仰是文化交流的成果。 现在你们看到在欧洲和美国的穆斯林社会迅速发展,哪里有过武力征服或强迫信仰伊斯兰的事例? 传播伊斯兰是每个穆斯林的责任,目的是向人们说明什么是伊斯兰,信不信由你。 作为穆斯林,他有这个心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信仰告诉别人;作为非穆斯林可以听他的讲解,可以把他视作促进文化交流,互相了解的方式。

  

  现在我们提倡的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流,正好就是像这样以和平的方式进行的沟通;伊斯兰无须使用暴力传教。 【古兰经】中说,接受伊斯兰能取得真主的喜悦,是你个人得益,与真主无关。 假如全世界的人类都不信仰伊斯兰,对真主也没有损伤,受到伤害的是世界上的人类,因为伊斯兰是真主降示的正信,有利于个人和人类社会。

  

  第三,若以为恐怖主义是伊斯兰的教义或穆斯林的行为准则,这是极大的误解。 伊斯兰是和平的宗教,伊斯兰的信徒必须以和平的方式与任何人相处。 穆斯林的行为标准是敬畏真主,对所有的人表示仁爱,因为全人类都是真主造化的平等生灵,都是来自一个祖先的后代,都是兄弟姐妹,这是伊斯兰的人类学原理。 任何滥杀无辜的人都是大罪人。 伊斯兰允许穆斯林拿起武器反抗邪恶,那是在自己的生命和信仰受到威胁时的自卫,而且必须有所节制,对待敌人也不可过份。 人们可能会做错事,但是个人的行为与伊斯兰无关。 那种认为伊斯兰产生暴力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歪曲。 “9-11恐怖袭击事件”只能说事出有因,应当进行调查,找出人类社会有压迫就有反抗的因果关系,寻找暴力和仇恨的根源,而不能只说那些人是信仰什么宗教。 如果简单地把一种罪恶归于某种信仰或者教条,那是躲避事实,害怕事实揭露自己伤害过别人的行为,至少,这样的思维方式是不科学的、不客观的、缺乏实事求是精神的。

  

  我们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我们发展科学、探索宇宙科学、分析市场经济规律、侦察和分析犯罪动机,都以事实为依据。 为什么发生“9-11”这么大的事件,我们不讲究科学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了呢? 那是玩弄政治的人宣传,政治的特点就是希望人们盲目服从,给你规定一种思想模式,不许你思考。 如果说,“9-11恐怖事件”仅仅是那些人信仰造成的,那就是不许人们思考,一种强制的政治势力在灌输一种特定的思想。 伊斯兰的圣战是有条件的,比如人民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进行自卫,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儿女进行自卫,为了保护和平的社会和自己的祖国,这就是圣战的具体内容。 这就是为了真主,为了正义而战,为了信仰的真理,任何人类正常的文明都应当对这样的崇高事业而奋斗给予认可,绝不同于野蛮的屠杀和种族清洗。

  

  美国的法律学家们都学习过,伊斯兰的“吉哈德”可以翻译为“圣战”,但也可以翻译为“奋斗”和“努力”,而且这个词的重点倾向含意是奋斗和努力。 人如果不知努力,不进行奋斗,这样的社会是无望的,没有了进取精神,但是战争只不过是一组人群进行奋斗和努力的最激烈的形式而已。 “吉哈德”是每个穆斯林的责任,因此,穆斯林社会是充满活力和奋进精神的人群,必要时,他们才进行战斗。 娜蔓教授在讲解穆斯林“吉哈德”行为时,她举例穆罕默德的生前教导,战争是次要的“吉哈德”,穆斯林的重大“吉哈德”(Jihad)是日常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与个人的私欲作不解的斗争。

  

  西方社会对伊斯兰的第四个大误解是认为穆斯林的女子受压迫,不自由。 这是道听途说的长期歪曲,没有根据。 【古兰经】早在1400多年前就对女子的人权做了具体的规定,她们有财产权、继承权、社会发言权、婚姻自由权、教育子女权、在家庭中当家作主的权利。 她宣读了【古兰经】第四章第32节的内容,说明女子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从事劳动获得属于自己的报酬,在参加社会劳动和获得经济利益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 穆斯林的女子装束上要遵守伊斯兰文明的制度,这是服从真主的敬畏表现,保护女子社会地位和尊严的需要。

  

  女子对社会的功能和作用不在于外形和容貌,而是内心的信仰和贤淑的品质。 伊斯兰反对男女之间没有区分的混杂和随心所欲的交往,男人和女人应当属于两种文化氛围,因为他们有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真主把男女造成不同的类型,所以对男女的生活方式有不同的指导,这是伊斯兰合理的教义,有利于家庭温暖和社会安宁。

  

  有少数穆斯林国家和民族愿意保持自己传统的习惯,对女子有过份的限制,但是伊斯兰对从原则上给予各民族文化宽容和许可,而绝不是伊斯兰本身压迫妇女,这是两回事。 许多遵守伊斯兰法制的社会,女子被允许参加社会活动,担任政府重要职务,如政府总统、总理、部长、议员、校长或工商业经理,可能有数不清的例子。

  

  娜蔓'艾尔阿里是出生在约旦的美国学者,她受到的伊斯兰教育和她出生的伊斯兰家庭没有妨碍她成为一位学识渊博的教授。 她以现身说法,切实体会,对听到她演讲的人有很强的说服力,对普通的美国人理解真正的伊斯兰极有帮助。

  

(阿里译自The Portmouth Herald,Local News, 14/1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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