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系阿拉伯语“الفريضة”的意译,也译作“主命”。天命是具有中国文化内涵的翻译表达,原意为“规定”“义务”“要求”等,特指“来自真主的规定”。伊斯兰教法中频繁出现天命,并且把天命与穆斯林的基本修养结合在一起。
伊斯兰教认为,来自于真主的规定就是天命。正如圣训里说:“真主规定了一些天命事项,你们不要忽视……”。天命一词作为汉文译法首见于马注《清真指南·天命》:“问:何谓伊玛尼?曰:天命之明德是也。问:何谓天命?曰:承领是也。问:何谓承领?曰:修此德而全此命。”
天命就是真主的诫命,指《古兰经》的启示和教法规定的信仰原则和主要行为规范,是穆斯林毕生应该致力完成的宗教义务。在伊斯兰教信仰里,人是真主的造化。人在先天受命时,真主就将伊玛尼——信仰之光“显于性命之本然”。天命是宗教功修的首要,念、礼、斋、课、朝等均为天命,也称作“五桩天命”,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
天命是对穆斯林行为的要求,具有个人性和社会性。所以天命又分为“绝对主命”和“相对主命”,即“正主命”和“副主命”,前者是个人性的必须,后者是大众性的执行要求。个人性的天命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比如礼拜、封斋等;大众性的天命属于社会性质,是可以互相代替的,或者部分人执行就可以达到主命要求,如参加葬礼等。
天命的宗旨在于“行”,意义也在于“行”。行天命其实就是对个人修养、社会道德的遵守。所以,对天命的遵行不同,会有个人性的和社会性的行为差异,可谓道之相同,修养有异,德有薄厚。
天命的内涵应从两个方面理解,即客观和主观。
一、客观方面的天命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等。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或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比如我们穆斯林生活在这个时代,生在中国,就是天命;我们生活在某一地区,不管是贫瘠还是富足,就是天命;我们生活在某一家庭,不管背景如何,都是我们的天命;生在一个穆斯林家庭而没有生在非穆斯林家庭,就是天命。这一切都是我们必须认知、认同的,应该无条件地接受。
二、主观方面的天命包括人的道德责任,作为穆斯林的准则,如何处事等含义。所以,作为穆斯林不仅要知天命,而且要履行天命。当我们接受了天命之后,必须对这些命定的关系尽相应的责任,包括和谐社会关系、密切人与人的关系等。天命与道德是一体的,道德使命的存在决定了人区别于其它动物。
天命包括教人们行天道与人道。天道是指人与真主的关系;人道是指人与人之间应尽的责任,即社会道德规范。仅修天道而不顾人道,是独善己身,是避世离群的行为;仅尽了人道而不顾天道,只是因人成德,并不是以德成人,属于舍本求末。按照伊斯兰教教义,这两种人格都不是完美的。《古兰经》云:“凡全体归顺真主,而且行善者,将在主那里享受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没有忧愁。”(2:112)“归顺真主”是天道;“行善”是人道。天道与人道合二为一即天命,也是修养真正信士人格的道路。
伊斯兰教的天命具有狭义的天命和广义的天命。狭义的天命,就是限于伊斯兰教所规定的基本功修,即“念、礼、斋、课、朝”。穆圣说:“伊斯兰教建立在五项基础之上: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使者;履行拜功;完纳天课;朝觐天房;封赖麦丹月的斋。”(布哈里、穆斯林圣训)。
广义的天命,就是完成真主赋予穆斯林的各项社会义务。一个人能上达天命,下行天道,履行自身的人间使命,完成自我的人格塑造,此种境界就是人生的大境界。因此,我们对天命要认识,要敬畏,要执行。
认知天命。必须承认天命的存在、天命的寄托。面对天赋的客观存在,与生俱来的天命,作为穆斯林必须有所承担,不要推卸。也就是说,我们生在什么家庭,处在何种社会环境,乃至遇到小人或者各种不幸,都是客观存在。应该坚信真主是全知的、大能的、公正的。因此,不要怨天,不要尤人。“任何人都不知道明天将做什么事,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死在什么地方。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31:34)
敬畏天命。敬畏注定的先天的一切,而不是视而不见,无所顾忌。还应明白,既然都是客观的,就得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不可犯拗。《古兰经》云:“他知道他们面前的事,和他们身后的事,除他所启示的外,他们绝不能窥测他的玄妙,他的知觉包罗天地。”(2:255)
履行天命。这是一个人法定义务、应尽之责。那么,我们就要顺应天命、天道,沿着命定的方向百折不挠。
天命里的道德要求是在新的社会秩序下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规则与希望。那么,履行社会义务,和谐社会秩序都是天命要求。《古兰经》云:“你们把自己的脸转向东方和西方,都不是正义。正义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忍受穷困、患难和战争。这等人,确是敬畏的。”(2:177),由此可知,伊斯兰教“五功”是穆斯林的天命,但并不是穆斯林的全部要求。穆斯林只有将信仰、功修、社会义务同时并举,互相兼顾才是真正的有敬畏的穆斯林。所以作为穆斯林,还应该尊老爱幼,和睦邻里,善良仁慈,扶危济困,助人为乐,劝善戒恶,伸张正义,履行约言,买卖公平,维护秩序,造福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家园,团结互助。
真主确定了世间万物的规律,我们穆斯林应该积极探求,主动遵循。遵天命并不意味着我们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相反它彰显了伊斯兰教积极入世的观点。世界上一切宗教都是人的宗教,伊斯兰教对人的价值的态度和价值的定位是积极的。伊斯兰教赋予了人生存的价值,充满尊重人和关怀人性的人文精神。正如《古兰经》云:“我以你们为大地的代治者,以便我看到你们怎样工作。”(10:14)。“圣训”中说“今世是后世的田园”,即作为人——真主在今世的“代治者”,必须正视今世,积极有为地履行真主赋予人的天命。
尽管我们有限的知识不能揣度天命,但是我们不能不作为。所以,作为穆斯林当积极有为,有所担当,勇于面对困难,要尽人事,顺天命!
(作者系中国伊协副会长,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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