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本土化的经验与启示

【这篇文章是2012年“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展”上,冯今源先生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所做的主旨发言的原文稿。他的发言得到了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增强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的交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土伊斯兰教情况交流会现场,(左二为本文作者冯今源)。

图为在伊斯坦布尔阿里·埃米尔文化中心举行的中土伊斯兰教情况交流会现场。

图为作者在“2012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展演”会场

 

历史经验

宗教是应社会生产与生活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也必然要服从和服务于人类社会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变革。在中国,外来宗教都要适应中国社会的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本土化的自我调整,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协调,才有可能在中国的土地上立足、扎根、开花、结果。中国伊斯兰教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大系统:新疆地区以维吾尔族为代表的伊斯兰教系统和塔吉克族的什叶派伊斯兰教系统;内地以回族为代表的伊斯兰教系统。

维吾尔、哈萨克等5个突厥语民族,在历史上曾先后信仰过萨满教、景教、摩尼教、祆教、佛教、道教等。后来,主要由于不适应这些民族发展进步的需要,那些信仰先后退出这些民族的历史舞台;其中某些因素作为传统文化积淀,被保留在他们的民俗文化之中。西元10世纪末、11世纪初,喀喇汗王朝苏图克·布格拉汗将伊斯兰教引入维吾尔社会。此后,一直到18世纪,伊斯兰教缓慢而成功地成为维吾尔等民族的主流意识形态,独揽了他们的精神生活。维吾尔地区的伊斯兰教文化,固守着阿拉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功修制度;但在形式上,也揉进了各突厥语民族自身的传统文化、中亚苏非主义的伊禅文化、伊朗十叶派伊斯兰教文化、中原地区的汉民族文化。因此,造就了新疆地区各突厥语民族极富独特魅力的绿洲文化和大漠文化;其丰富多彩的寺院文化、麻札文化、坎儿井文化、歌舞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婚丧文化、民俗文化、商贸文化以及绘画、雕塑、建筑、印染、花帽、小刀、歌舞等艺术,令世界为之惊叹;优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KutadghuBilik),阿合买提·玉格乃克的《真理的入门》(Hatabatu'lHakayik),马合木德·喀什噶里的《突厥语大词典》(DiwaniLughatat-Turk)以及柯尔克孜族长诗《玛纳斯》,哈萨克族的《四十个巴赫拉亚特》、《鹦鹉的故事》,维吾尔族《阿凡提的故事》等,脍炙人口,成为这些突厥语民族文化的优秀代表作。

塔吉克族穆斯林生活在塔什库尔干冰山高原之上,属于波斯语民族。因此,主导其精神生活的伊斯兰教,呈现出十叶派伊司马义勒教派(七伊玛目派)的特点,适应着冰山高原地域环境的需要,凸显著塔吉克的民族文化特色。

以回族为代表的中国内地伊斯兰教的发展历史,是一部穆斯林学习、研究中国文化并参与中国文化建设的历史。唐宋时期伊斯兰教的早期入华是中阿友谊的结晶与象征。

伊斯兰教的兴起,恰逢中国隋末唐初。为鼓励穆斯林增进知识、寻求友谊,先知穆罕默德发出一条有名的《圣训》:“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充分表达了这位伟大先知对中国古老文明的向往和对中国人民的友好感情。此后,穆斯林商人不断东来中国。在互通贸易的基础上,唐永徽二年(651)八月二十五日,哈里发奥斯曼的使者抵达长安,觐见高宗李治,向他介绍了大食国的基本情况和伊斯兰教基本教义,建立了两国和平友好的政治外交关系,导致大批穆斯林进一步移居中国,学习先进的中国文化。唐代的李彦升,五代时期的李王旬兄妹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到宋朝,移居中国的穆斯林更是与年俱增。这些被称作“蕃客”的来华穆斯林,有的在华娶汉女为妻,所生子女称“土生蕃客”。至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已出现许多在华居住五世以上的“土生蕃客”。为此,宋廷还特颁《蕃商五世遗产法》,以解决其在华遗产分配问题。

蕃客在华聚居区称作“蕃坊”。蕃坊内有养育院、市场、公共墓地和清真寺;领袖称“蕃长”或“都蕃长”。这种蕃坊制度是唐宋时期伊斯兰教入华后的早期组织形式,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教合一”性质,与中世纪阿拉伯地区伊斯兰教教权组织制度相一致。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中国政府的管辖和领导,蕃长由穆斯林公推后要经中国政府审批和正式任命,其基本职责就是为中国政府招邀外商来华贸易,已经是带有一些中国特色了。

 

蒙古贵族西征和元王朝的建立,造成“回回遍天下”的局面。

穆斯林强大的经济实力,优越的社会政治地位,保证了伊斯兰教在元代的传播与发展。元至正八年(1348)定州《重建礼拜寺记》是一方珍贵的历史碑刻,碑刻作者用伊斯兰教教义比附儒家思想,告诉人们,二者“无所殊焉”,这是穆斯林向中国传统文化积极靠拢的一种努力。也就是说,早在伊斯兰教大规模传入中国伊始,中国伊斯兰教本土化的历程就已经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元代穆斯林以主人翁的姿态,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建设、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艺繁荣等各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从明初至19世纪中叶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广泛传播、曲折发展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伊斯兰教进一步适应中国封建社会的需要,带上明显的中国信教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

中国回回经学思想体系的形成,是回族穆斯林学习、研究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结果,更是他们将这两种异质文化相结合,对中国文化建设做出的独特贡献。

这种贡献始于元代,在明中叶向纵深发展,出现了山东济南清真南大寺掌教陈思撰写的《来复铭》碑文,成功地用宋代张载的理学思想阐释“以认主为宗旨,以敬事为功夫,以覆命为究竟”的伊斯兰教义。胡登洲兴办中国特色的经堂教育,培养伊斯兰教事业的接班人,并由此引发出中国伊斯兰教陕西学派、山东学派、云南学派的诞生。明末清初,以南京、苏州为中心的伊斯兰教汉文译着活动大为活跃,以王岱舆、张中、马注、刘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伊斯兰教学者,将伊斯兰教经文译成汉文并注释其义,“以儒诠经”,力图证明伊斯兰教与儒家思想“道本同源,初无二理”。这种努力一直延续到清朝同治年间马复初、马联元时代并获得了成功,带有浓厚中国风格的伊斯兰教回回经学思想体系得到确立。这种回回经学思想贯穿于回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民俗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其各种民族文化的主导思想。

 

清代乾隆中叶以后,中国各族穆斯林受到残酷的剥削、压榨、镇压与屠杀。

为了与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一方面,各族穆斯林高举义旗,与反动的清王朝进行殊死的决战;另一方面,宗教内部苏非主义思潮日益蔓延,在西北以及云南等地区,具有中国特色的四大门宦教派应运而生。这些门宦的宗教主张不尽一致,但都共同坚守着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实践着各自所信奉的苏非教团的教理教义;与此同时,还分别吸收了儒、释、道家的某些思想影响,创造出各门宦独具特色的伊斯兰文化。

 

1840年鸦片战争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是伊斯兰教在艰苦中持续发展时期。

这个时期全本阿文《古兰经》木刻板问世,王宽办学及以成达师范学校为代表的新式伊斯兰教学堂诞生,大批穆斯林书刊出版,中国伊斯兰教学术研究蓬勃开展,中国伊斯兰教团体纷纷成立,马元章重建哲合林耶及门宦制度最终确立,反对门宦制度的伊赫瓦尼教及西道堂教汉学派的兴起,都表明在那段中国社会大动荡、大变革时期,中国伊斯兰教不断适应着新的形势,调整着自己本土化的步伐,在艰难中变化着、发展着。在新形势的影响下,近现代的伊斯兰教教育家王宽、虎嵩山、张子文、达浦生、哈德成、王静斋、马松亭、马坚、庞士谦、陈克礼等陆续走上历史舞台,大力发展新式伊斯兰教育,兴办学校,翻译经典,创办报刊,举办实业,使伊斯兰教努力跟上时代的发展与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至今,是中国伊斯兰教全新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各族穆斯林获得新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冲破了极“左”路线的束缚,伊斯兰教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宗教事务得到依法管理,各族穆斯林心情舒畅,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祖国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努力实现着伊斯兰教的新发展。全国各族穆斯林人口从50年代的500万,发展到现在2300万;伊玛目、阿訇等教职人员4.3万余人;清真寺3.5万余座;全国性宗教团体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重新焕发了青春,省、地、县三级伊斯兰教协会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约475个);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再次传出朗朗读经声,更有沈阳、宁夏、兰州、新疆、青海、郑州、昆明、北京、河北等9所地方性伊斯兰教经学院先后成立;伊斯兰教学术研究与文化交流得到广泛开展,伊斯兰教经训典籍、学术著作、普及读物与报刊杂志大量出版。中国伊斯兰教历经1361年历史沧桑,迎来了祖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明媚春光,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金光大道上健康、有序、正常地前进。

 

两点思考

其一,与中国社会不断相适应,逐步推进本土化,是伊斯兰教发展的必然。

诚然,对于中国而言,伊斯兰教是一种外来宗教。但是,它毕竟已在神州大地上深深扎下了根,在本土化的历史进程中打下了深深的中国印记。千百年来,各族穆斯林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齐心协力,并肩战斗,反抗共同的敌人,建设祖国的大厦。在这种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战斗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各族穆斯林自觉不自觉地向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学习,接受中国传统文化和其他兄弟民族文化的影响与薰陶,从而使我国伊斯兰教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鲜明的中国风格和中国特色,使中国伊斯兰教文化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伊斯兰教的历史,就是来华以后的伊斯兰教适应中国社会需要,适应回回、维吾尔等各族穆斯林发展进步的需要,不断进行中国本土化的自我调整,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民族、民俗等各个方面不断与中国社会相适应,跻身于中华民族文化一部分的历史。这是一个被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应该认真地予以总结、继承与发展。

其二,各族穆斯林群众是伊斯兰教真精神的优秀践行者。

不断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文明进步,不断追求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生活富足、宗教和睦、人民和谐、世界和平,担负起“真主在大地上代治者”的神圣责任,是伊斯兰教的本质要求。千百年来,中国各族穆斯林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是伊斯兰教真精神的优秀践行者。他们与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和谐相处,保卫祖国,建设家园,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环保等各个领域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天文历算学、军事学、医药学、建筑学、造船与航海术、环境保护等中国科技史方面,在文学、史学、语言学、哲学、宗教学、中国回回经学等社会科学史方面,在书画、工美、园艺、戏曲、音乐、舞蹈、烹饪、武术、刺绣、服饰等文化艺术史方面,在中国伊斯兰教育和中华民族教育史方面,各族穆斯林都书写了不朽的篇章。他们中涌现出许许多多杰出的代表人物,以其光辉的业绩和出色的成果,赢得全国人民的景仰,素为整个中华民族引以为豪。此外,数以千万计的广大穆斯林群众,则以创造性的劳动和无穷智慧,使祖国的文化更加光辉灿烂、丰富多彩。

尤须指出的是,我国各族穆斯林,历史上曾积极投身于反对民族分裂及抗击外国入侵的伟大斗争,书写了爱国爱教的伟大篇章。无数历史事实充分证明,各族穆斯林群众始终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反对外来侵略的铜墙铁壁。分裂不得人心,追求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生活安定、社会和谐是各族穆斯林的世代期盼。过去如此,今天依然。因此,我相信,中国各族穆斯林必将继续遵照《古兰经》教导:“紧紧抓住真主的绳索,不要分裂”,与其他兄弟民族同胞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建设祖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稳定、富强、民主、和谐,以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魅力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为世界和平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作者简介:冯今源,回族,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资深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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