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伊斯兰教

  宋代伊斯兰教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宋代穆斯林大多数是“土生蕃客”,有的到中国居住已经五世了。同时,外国穆斯林仍在不断地向中国移居。如在海南岛,雍熙三年(公元986年)、雍熙四年(公元987年)、端拱元年(公元988年)分别有100人、150人和300人三批穆斯林“内附”。这些人都来自“南洋国家”。北宋时期,穆斯林多在中原地区活动。南宋以后,随宋室南迁。很多穆斯林南下,浙闽地区穆斯林大量增加,杭州尤多。

  宋代穆斯林不仅人数比唐代多,而且在某些地区,例如在广州、泉州,形成一种势力,开始对社会生活发生影响。他们非常富有,同当地政府来往密切。广州的辛押陀罗“家资数万缗”,曾要求助修广州城,并向府学捐过资,赠过田。在熙宁年间(公元10681077年),他被授予“归德将军”的称号。淳熙年间(公元11741189年)林仕任泉州知州,向当地穆斯林募钱建造战舰,加强海防。广州右武大夫(正六品)因羡慕穆斯林蒲亚里富有,以妹相嫁。广州刘姓穆斯林甚至娶宗室之女为妻,并做了个左班殿直的小官。宋代已有汉人改宗伊斯兰教。那时政府禁止“投充番户”,所谓“投充番户”是指汉人投入穆斯林之家,皈依伊斯兰教,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以图逃避某些社会义务。这同“汉女嫁回男”有着不同的社会意义。

  宋代穆斯林主要是从事商业活动,包括海外贸易和舶货销售两个方面。他们或者自己直接从事海外贸易,或者招诱海外各国商人来华贸易。南宋末年,泉州回回佛莲对外贸易每发海舶80艘。宋朝,特别南宋,对海外舶利依赖颇重。南宋初年,市舶收入居然占全年总收入的25。中国穆斯林还常常为大食各国商人代献贡品、代售货物,作为外商对华贸易的居间人。

  熙宁(公元10681077年)初年,广州府学开始招收各族学生,穆斯林子弟“皆愿入学”。到了大观、政和年间(公元11071118年),在广州、泉州出现了“番学”。所谓“番学”,即主要招收穆斯林子弟的学校。其课程设置估计同府学不会有太大差别。它同明朝兴起的“经堂教育”肯定不是一回事。“番学”的学生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受本国派遣的留学生,另一类是“土生番客”的子弟,以后者为主。当然,“土生番客”的子弟也可以不去“番学”而进其它地方学校。

  在广州,把主要是穆斯林的聚居地叫作“番坊”。至于在其它地区是否存在过番坊不得而知。番坊的职司机构叫“番长司”。番长司设“番长”(或称“都番长”)一人,管理番坊公事。宗教事务及民事纠纷由番长司处理。至于刑事案件归当地政府审理。番长由地方当局任命,对地方当局负责。番长司另一个主要任务是招徕外国商人,向外商提供中国国内政治、经济信息。另据外国史料记载,广州番坊还设有“教法官”,依《古兰经》、“圣训”和伊斯兰教习俗处理穆斯林的有关事务。

  在宋代,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同中国的贸易以及外国穆斯林在中国的留居,为中国穆斯林的民族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和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形势为中国传统社会带来了全新的因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由商人向中国输入的香料、珠宝和药材,丰富和改善了中国人民的日常生活。白寿彝在其《宋时大食商人在中国的活动》中记载∶“宋时,大食商品对中国风俗方面,影响最着的,是香料的消费。”

  大食香药的输入对中国药品的制造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宋代的中药方剂中,有不少是以“蕃药”为主的药剂。《经济总录》“诸风”门所收以“蕃药”为主的成方药有乳香丸八种,乳香散三种,乳香丹一种,木香丸五种,没药散三种,安息香丸二种,肉豆蔻丸一种,共计28种。据《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记载,以“蕃药”为主并以其标名的药剂,绍兴(公元1127年)以前有10种,绍兴(公元11271162年)续添三种,宝庆(公元1225227年)新增四种,以后续增18种,共达35种。这些药品医疗效果甚佳。人们对其药、其方“极神之”,收集秘藏。

  《宋时大食商人在中国的活动》又载∶这些药品“有不少造福社会,为当时方家所称”。

  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的药材(药品原料)输入中国的同时,必然伴随着药品制作和服用知识的传入。否则,不可能制成方药并在市面上流传。异国香药之初度入华,当然是由商人宣传它们的用法和它们质量之佳妙。它们之能入方剂,也许有一部分是中国人偶尔的发现,但大体上恐还是得其知识于香料商人。

  棉花种植技术传入中国也同穆斯林商人有关系。宋时,棉布(吉贝)是作为贡品由穆斯林商人奉献给宫廷的。当时,各类棉布的进口均由中央统控。在进口物质中,棉布属于珍品。大约到了南宋末年,中国才开始种植棉花。

  香料的销售同时提高了中国穆斯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由于香料,使他们与宫廷和地方官府的关系变得非同一般,甚至内宫避开地方有司直接向番商索要香料。

  在宋代,穆斯林中有两部分人。大部分人虽其祖先是外国人,而他们自己则出生于中国,并且在华留居已有若干世代,中国为他们生活的唯一基地。至于其祖先的母国在他们甚至上几代人的心目中,恐怕早已成为外国了。这些人史称“土生蕃客”或“五世蕃客”。关于这部分人,宋代统治者和一般百姓已经完全视之为非侨居性质的“归化”人了。从实施法律的角度看,他们属于国内法的对象。

  信仰伊斯兰教的大食人和波斯等中亚人,主要是商人和被俘士兵,大都留居在我国沿海城市及京师一带。最初当然是侨居性质,即所谓“住唐”。后来,他们长住中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随着“住唐”年代的久远,人口的增多,永业财产的增加,其中的大部分人落籍“为唐臣”。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整体的文化氛围是不同于以游牧和商业为主的阿拉伯人的。因而中国人民的心理素质、哲学和宗教意识也与后者不同。在宗教意识里,他们多伦理化,少依赖感;希望直观地去认识神,而不是在冥冥的哲学沉思中去领悟神。因而这个神必须具有形象的,而且这个形象必须是同它带给人们的福祉相统一的。他们对祖先的崇拜(小宗法),进而对王权的崇拜(大宗法),几乎等于说高于对神的崇拜。这种信仰也多半搀杂着功利主义的目的,不是为神作牺牲,而是向神作讨索;是现实主义的,而非理想主义的。所以,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艰难的历程。伊斯兰教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发展是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形势下进行的。一种是穆斯林取得地方或中央政权后,再进行传播与发展。一种是在没有取得地方和中央政权的形势下进行传播与发展。在后一种情况下,伊斯兰教的传播与发展都有着坎坷的、甚至痛苦的经历,更多地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性。特别是在传统文化比较发达的国家里,这一特性就更其显著。甚至可以说,这一宗教的传播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它的民族化的过程。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就属于后一种情形。

  通过建立番学、参加科举等等方式,“土生蕃客”(或“五世蕃客”)。这种称谓的变化表示着伊斯兰教宗教载体的社会属性宋代穆斯林主动地开始接受儒家等传统思想。通过番汉联姻、投充蕃户、蓄养奴仆等等方式,使得主要是汉族人口加入了伊斯兰教信仰者的队伍之中。这样,就产生了两个似乎矛盾的直接后果∶一方面扩大了伊斯兰教的覆盖面社会影响;同时,另一方面又在改变着宗教载体的性质。

  首先,中国社会承认并接纳在华留居的穆斯林为中国人。这里说的是不只是一种民间意向,而且在法律地位方面也得到了相应的保证。宋朝政策依据“户绝法”而不是“蕃客习俗”处分过在华留居的穆斯林,就是证明。

  其次,在华留居的穆斯林不把自己的这个群体看作“化外人”,而外在于中国社会。除宗教特性外,这个群体还看不出其它方面的特殊性格。

  研究中国穆斯林的发展史,是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一把钥匙。中国伊斯兰教的载体即信奉这一宗教的人群,正如前述,在唐代是“番商胡贾”,在五代是“蛮裔商贾”,在宋代是“土生蕃客”。后经元代的“色目人”阶层,在明代,就内地而言,终于形成了“回回民族”。于是也就形成了有自己特殊利益(包括思想文化方面的)要求和价值取向的穆斯林社会。在明代以后,无论对于穆斯林小社会,还是对于中国大社会,“求大同存小异”都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但在宋代,还不存在“求同存异”的问题。“番商胡贾”---“蛮裔商贾”---“土生蕃客”,这是中国穆斯林发展变化的几个环节。如果说“番商胡贾” 有点侨民意味,那末中经“蛮裔商贾”(“海中蛮裔”)到“土生蕃客”(“五代蕃客”),可以说已经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了。至此,中国伊斯兰教宗教载体的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终于可以得出结论说,在唐代,伊斯兰教多少还有点侨民宗教的性质,而在宋代,伊斯兰教则是中国人的宗教了。

  唐宋时期在内地的穆斯林,是后来形成的回族的源流之一。

  宋代伊斯兰教的发展还表现在清真寺的修建上。中国清真寺的大量修建的宋代的事情,广州怀圣寺(俗称“狮子寺”)及光塔,传说建于唐。据研究,实际建于宋代,不会晚于熙宁年间(公元10681077年)。创建人是蒲姓穆斯林,为私家建筑。泉州清净寺(俗称“麒麟寺”),一说建于北宋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一说建于南宋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创建人是来自波斯湾锡拉夫的纳只卜•穆兹喜鲁丁。清净寺是一座具有阿拉伯风格的宗教建筑。据说在南宋末德佑年间(公元1275年-1276年),普哈丁修建扬州清真寺。而北京牛街礼拜寺,据说则是创建于北宋初年。

   唐宋时期来华的穆斯林,保持他们的宗教信仰与生活方式,与当地人通婚,安居乐业,繁衍子孙,由侨民而演变为“土生蕃客”,成为中国穆斯林的先民。外来穆斯林从事正当商业活动,不向教外人传教,避免了与中国传统思想的冲突。宋代沿袭此一政策,且更进一依赖海舶收入,为“蕃客”的往来定居与商业活动提供不少便利条件,使伊斯兰教深深植根于中国土地上。唐宋时期来华穆斯林虽人数不多,但大都往来于沿海通商口岸与长安、开封、北京等大城市从事贸易活动。他们后裔与中国人民友好相处,学习中国传统文化,有的还应试为官;有的以其雄厚资财发展商业和贸易,为朝廷提供大量财政收入。他们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中国文化交流的友好使者,中国的造纸术、炼丹术、印刷术、火药等从这一时期起先后传入阿拉伯,随后又由阿拉伯人介绍到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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