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与自由

 

问:伊斯兰教对自由的观点是什么?有些年轻人认为宗教与自由是矛盾的。伊斯兰给予人自由是什么?其范围有多大?

   

答:伊斯兰给人类带来了自由,并规定了人权与自由的原则。众穆民的领袖——哈里发阿里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们什么时候奴役起别人来了?人类生来是自由的。”哈里发阿里在一次嘱咐中又说:“你不要成为别人的奴仆,安拉确已把你造成了自由人。”人类,作为安拉的被造物,就其本质,他们生来是自由的,有自由的权利,而不是被奴役的。人类曾在思想、政治、社会、宗教和经济都被限制和奴役之际,伊斯兰给人们带来了自由,规定了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甚至针砭时弊的自由。伊斯兰作为一种宗教,给人类带来并规定了最重要的、为人类所应该探索并致力现实的自由,那就是宗教信仰自由。伊斯兰教决不允许强迫别人信仰它,或信仰其他宗教。对此安拉宣布说:“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要做信士吗?”(古兰10:99)这是麦加时期降示的经文。在麦迪那的黄牛章中又说:“对于宗教绝不强迫: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古兰2:256)这节经文的降示充分证明,伊斯兰教在维护神圣的人权自由这一原则方面所达到的境界。因为那时蒙昧的奥斯和哈兹拉吉人,当他们的妇女不能怀孕时,他们就会许愿:如果能怀孕生下男孩,就让他做犹太教徒。就这样,阿拉伯的奥斯和哈兹拉吉中就有了犹太人。当伊斯兰作为安拉的一种恩惠来临他们时,这些犹太人的父母欲使自己的孩子脱离犹太教,而回归伊斯兰教。

 

尽管当时穆斯林与犹太教人之间发生着战争,彼此都在拉拢对方,扩大自己,但伊斯兰不允许强迫任何人放弃自己的宗教而加入另一宗教,即使那是伊斯兰教。对此真主说:“对于宗教,绝不强迫。”(古兰:10:99)当时的拜占庭强权却宣言,要么成为基督教,要么杀头。那时波斯的宗教改革家曾对拜占庭的这种卑劣罪行作出过强烈的抗议。

   

伊斯兰的自由原则,不是由于社会的发展,或是一场革命的需要,或是人类达到某个成熟阶段而产生,而是那时的一种最高的社会原则——来自天启的原则,以便人性得到升华和解放。伊斯兰所以规定这一原则——宗教信仰自由原则,旨在升华人性。然而伊斯兰确立这一原则也是有范围和条件的。即宗教不得变成任人戏弄和亵渎的物件,正如《古兰经》在描述当时犹太人的阴谋时说:“你们可以在早晨表示确信信土们所受的启示,而在晚夕表示不信,(你们这样做)他们或许背叛。”(古兰3:27)即你们朝信夕叛,然后造谣:我们发现穆罕默德的宗教不过如此如此……于是我们就放弃了。或你们今天信,明天叛,或一周后叛教。因此,真主意欲宗教信仰不得成为一种任人戏弄的玩物。谁在深思熟虑后加入了伊斯兰,他就必须坚守不渝,否则,要受到叛教的处罚。所谓真正的自由是信教和信仰的自由。

   

第二种自由,就是思想和观点的自由,伊斯兰教鼓励人们观察和思考宇宙万物。真主说:“你说:‘我只以一件事劝导你们,你们应当为真主而双双地或单独地站起来,然后思维。…’”(古兰34:36)又说:“你说:‘你们应当观察天地间的森林万物。’”(古兰10:101)又说:“难道他们没有在大地卜旅行,因而有心可以了解,或有耳可以听闻吗?因为肉眼不盲,胸中的心眼却盲了。”(古兰22:46)伊斯兰在痛斥专事猜测的人时说:“猜测对于真理,确是毫无裨益的。”(占兰53:28)伊斯兰唾弃那些放纵私欲,因袭祖先或盲从领袖和伟人之流。《古兰经》指责这类人,他们在复活日将说:“他们说:‘我们的主啊!我们确已服从我们的领袖和我们的伟人,是他们使我们违背正道。’”(古兰33:67)这些人他们怨恨说:“不然,他们说:‘我们确已发现我们的祖先是信奉一种宗教的,我们确是遵循他们的遗迹而得正道的。’”(古兰43:22)伊斯兰认为,这样的人仿佛畜类,或更迷误。《古兰经》斥责因循守旧,敦促人们勤于观察和理智思考。真主说:“如果你们是诚实的,那么,你们就拿出证据来吧!”(古兰:2: 11)伊斯兰在确定信仰时,首先依靠的是理性证据:因此,穆斯林学者们常说:“理智是启示的基础,”即正常的理智是理解经训的基础。真主的实有问题,首先是以理智确定的,穆圣是圣的问题,也是以理智确定的。理智可以断定,这就是使者,因为有证据证明他的诚实,各种感应——证明他诚实的奇迹,可以证明他被委为先知的真实性;理智也可以断定:这是个撒谎者,因为他没有证据,也没有感应。这就是伊斯兰对理智思考的重视和尊重。

   

因此,在伊斯兰教中出现了思想和学术的自由。我们发现各学派之间尽管存在分歧,甚至相互反驳,但彼此之间没有芥蒂和攻击。我们通常会发现一部教法专着中溶入各学派的不同观点,供人选择,彼此借鉴,吸取精华。这充分体现了学者们的博大胸怀,也证明了伊斯兰在思想和学术方面的自由。

   

伊斯兰鼓励并规定人有针砭时弊的自由。而且当这种言论关系到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以及社会道德问题时,那么这种自由将从一种权利转变为一种应尽的义务。即你应当说真话,而不要害怕任何人的威胁;应当劝善戒恶,维护正义,导人于正道;应该敢于对行善者说:你行善了:对犯罪的人说:你犯罪了。如果没有人履行这一义务,或你的沉默会造成对民族和公众的损害,那么,敢言和真言就从一种权利转变为一种义务。此时的你就应该直言、言真,不要怕自身的安危。“你应当劝善戒恶,应当忍受患难,这确实应该决心做的事情。”(古兰31:17)这就是伊斯兰致力达到的目标。伊斯兰不会让人忍气吞声,瞻前顾后,因而不敢直言,言真,甚至不敢申明自己的信仰。正如法老对他的魔术师们说:“没有获得我的许可,你们怎么就信仰了他呢?”(古兰7:123)不经他许可,他不想要人们信仰;未经上级默许,人们不敢直言。

   

伊斯兰不仅给人们带来了思维与参悟的自由,而且命令他们思考;允许他们信仰自己认准的真理,还责成他们信仰自己确定的真理,并且让有信仰的人用武力捍为自己的信仰;命令穆斯林拿起武器捍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反对压迫,直至祸患压迫消除,宗教只归真主。因此,真主说:“被进攻者,已获得反抗的许可。因为他们是受压迫的。……要不是真主以世人相互抵抗,那么许多修道院、礼拜堂、犹太会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纪念真主的建筑物——必定被毁坏。”(古兰22:39)即如果真主没有制定穆斯林以武力捍卫信仰自由以及人权自由,那么就没有人在大地上崇拜真主,也不会存在什么基督教堂、礼拜堂和清真寺,以及所有纪念真主的地方。这就是伊斯兰,它给人类带来了自由——权利的自由.而不是背叛和作恶的自由,也不是人们今天所标榜和叫嚣的个人主义和享受主义自由。即个人可以自由通奸、自由酗酒、自由犯罪。然而对关系到某些权益,就没有自由了。你不能针砭时弊,说真心话,不能对行善者说:你行善了。不敢对瘸子说:你是个瘸子。不……你只有个人的自由,自由地自我作茧,白由地堕落,自由地破坏自己和别人的家庭。你享有这一切的自由。如果这就是自由的内含,那么,伊斯兰不认可这样的自由。因为这是作恶的自由,而不是权利的自由  伊斯兰所确定和维护的自由是思想自由、学术自由、观点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这就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由。你个人行为自由,但不得损害他人:你所有权自由,但要以合法所得,不得自我伤害和伤害别人。这就是伊斯兰的基本原则。“不得自我伤害,伤害别人。”——圣训。给别人和他人造成伤害的任何自由,都应该制止,应该受到限制,因为你的自由已经侵犯了他人的权利。你追求自由却践踏了别人,这种损人利己的所谓自由是为人所不齿的。你有权自由地行路,但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与人、车相撞,伤害路人,违反交通规则。对你自由的这一限制,是要你遇红灯时停步或往右转等等。这种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公益行为。每一个宗教,每一种制度都免不了这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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