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如何应对莱麦丹观月的分歧

译者按语:每年莱麦丹月来临之际,我们穆斯林都要面对是否见到新月,是否领月这个颇有分歧的问题。我们有的兄弟按照麦加和麦迪那两圣地是否见月为入斋的依据;而有的兄弟则手持电话等待其他国家穆斯林入斋的通报,于是有人同沙特人一同入斋,有的则要晚上一两天。对此,我们穆斯林当如何看待呢?著名学者阿卜杜勒·白伊长老给出了如下的回答: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众世界的主,主啊!祈求你赐予我们的领袖穆罕默德,以及他的后裔和全体伙伴们慈悯!

莱麦丹观月问题是一个伊斯兰学者间存有分歧的问题。有的说,假若一个国家确定眼见新月,则所有国家都算见到新月。这是马立克学派中部分学者的主张,如马里克学派的哈里里就说:“假若由两位公正者传来见到新月,则所有地区都可以领月;假若确定某地眼见新月,那其他地区也算见月。”

第二种主张是:各地区相距甚远,某地区所见之月不能确定其他地区也见月。这是大多数学者们的主张。这种主张的依据是伊本·阿巴斯所讲的一段圣训(穆斯林圣训集1087段)。据库莱布传述说:“哈里斯之女乌姆·法德勒派我去沙姆见穆威叶,我到达沙姆后,完成她交代的事。当我正在沙姆时,莱麦丹月的新月出现了,于是我在主麻的夜间看见了新月。随后,我在月底时赶回到麦迪那。伊本·阿巴斯就问我并提及新月说:‘你们何时看见新月的?’我答道:‘我们星期五夜间看到新月的。’他接着问:‘你也看见了吗?’我说:‘是的,人们都看到了,并封了斋,穆阿威叶也封了。’伊本·阿巴斯说:‘但是,我们是在星期六夜晚看见的新月。所以我们还将继续封斋,直到我们封满三十天斋或者我们看见新月。’我说:‘难道穆阿威叶所见的新月和他的封斋,还不足以让你认可吗?’伊本·阿巴斯说:‘不行,这是穆圣命令我们的。’”

当时,伊本·阿巴斯就未采用远地所传的月,特别是两地相距甚远,都不在同一夜晚所辖范围内的新月。

关于这个问题,伊斯兰学者间存有分歧,甚至在各所法学研究会之间,这种分歧也在所难免。为此,当代法学研究会决议:以肉眼观测新月为准,天文观测仅仅用来计算和测定月亮的行程,以及确定月亮与地球和太阳间的关系。

第三种主张是:以天文观测和计算为准,并依赖其来确定入斋日期,即以天文测算来确定新月的出现,这是欧洲教法研究与判令理事会的主张。

这个问题有者很大的分歧,假若穆斯林愿意的话,他们既可以同沙特人一同入斋,也可以同任何一个国家的人一同入斋,只要是这个国家所见的月被确定为合法之时;同样,穆斯林也可以在自己的国家和地区观测新月,或者接受靠近他们的国家和地区所见的新月。对此,我们曾经说过,由于各国和各地区间相距甚远,某地所见之月,其他地方可以在借助天文观测确定新月不可见的基础上,而拒绝领月。在当下这个时代,天文学已经有着日新月异的发展,这正如一些人说:一颗针如果抛到空中,都可以加以测控,更何况月亮这颗行星是否合朔,是否脱离太阳光的直射这样的天文现象,即在合朔之后,两到三个小时月亮不为太阳光所直射时,某地可见新月,而在这之后,则新月不可见。

因此,这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问题。我们希望穆斯林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有人遵循由于各国和各地区路途相距甚远而不可领月的主张,这种做法是比较有说服力的;有的遵循凡某地见月,则其余各地都当领月的主张,这种主张也不错;有的更倾向于通过天文观测来确定新月是否可见,这种新方法在确定新月是否可见的问题上更是颇有助益。

但是,当某地确定证实见到新月,而天文计算认为新月不可见时,我们主张不以天文计算为依据。这一点是我们和欧洲教法研究与判令理事会所不同地方。在这种情况下,该理事会主张以天文计算的结果为准,而我们则认为,假若有很多人肉眼看到新月,则肉眼所见之新月优先于天文计算的结果。

以上简要地介绍了我们的主张,我们建议穆斯林不要因此而分裂,也不要因此而纷争不断,而是应相互间取长补短,互相研究,利用我们所提及的每一种方法来确定莱麦丹新月,而这些方法在学术书籍中均有完备的叙述。

 

(侯赛因译自伊斯兰线上网站)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