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什么是文化多元性?异文化之间,注定是冲突抑或相容?文化如何促成社会沟通?城大校长张信刚与巴基斯坦学者Anis Ahmad最近进行了一次文化对谈,深入探究个中的曲折与可能;“世纪版”摘而刊之,以启思考。)
张:很高兴你能抽空前来,我希望藉此机会增加我们彼此的认识,并互相交流对于文化的看法。在许多人心目中,现代化等同西化,我并不同意这一看法。但我们生活上所用的许多物品,都是欧美科学家们在过去二、三百年努力研制的产物。就算是地球村,虽然包含接近二百个国家,但基本的管理形式都源自欧洲民族国家的概念。教授的祖国巴基斯坦,其实也是以民族国家的组织为范式衍生出来的。在我们身处的世界,国家权力的管治都是基本获得认同的;古代则不然,我不知道我们可以做什么才能改变这个概念。那么,我们应如何才能求得并非西化的现代化呢?
Ahmad:首先我真的欣赏你用“我们”这个词,因为我相信西方最主要的问题,是常常以“我”和“你”的角度思想,永远也不用“我们”。人类需要改变自身的立场,应从如何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来思考。其次,我也很欣赏你提出关于现代性和使用现代化产物的观点。我认为我们所用的现代产物,并非一小撮人的贡献,而是多个世纪累积下来的成果,形成不同形式及形状的产物。我们现在用的茶杯是个凹入的设计,那不是科技发现或发明,这设计已出现了好几千年。
张:顺带一提,即使是瓷这种物料,其英文说法“China”正是我们国家的名称。
Ahmad:对。因此我们不能说那就是他们的产物,我认为那样太慷慨了。这是累积下来的成果,是很多人多个世纪以来的努力。巴基斯坦并非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出现,而是个伊斯兰教家庭。我还记得当巴基斯坦成立时,我们向非洲、中亚,以及所有欲前来定居的人发出签证,因为巴基斯坦是个理念,而不是建基于属土的地理、种族、语言等国家体制。德国人对德文引以为傲,法国人自恃本身的文化,英国人则以国土感到自豪,因此那是个完全不同的模式。
崇尚单一思想 没有将来
张:我不是说巴基斯坦符合民族国家的定义,我知道那里有旁遮普人、普什图人等等,但其主权、结构、政府机关等,都是从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民族国家体制衍生出来的。主权国家之间互相委派大使,或向联合国派出各自的代表,就是源自三、四百年前欧洲民族国家的模式衍生出来。
刚才我提到现在所用的物品是过去三、四百年前自牛顿或再早二百年文艺复兴时期的产物,可能是偏狭的看法。我完全同意你的见解。我亦明白希腊人、米索不达米亚人、中国和中世纪阿拉伯人都作出了不少贡献。就以西药为例,疗效相当显著,这是无容置疑的。直至近代,中亚穆斯林阿维森纳(或称伊本'西那 ibn Sina)所著的《医学规范》(Canon of Medicine),在欧洲都用作教科书,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因此,人类智慧是积累得来的,人与人之间一直都有交流,有时是知识上的,更多时是贸易上的。但无论如何,。自从欧洲出现宗教革命和文艺复兴后,他们从古罗马人、希腊人、巴比伦人、亚述人和其他人身上汲取经验,并且迅速发展。这是历史事实欧洲力量或文明的迅速冒起,对世界上其他人带来莫大的影响。它对印度次大陆带来影响,而最先受到冲击的很可能是奥图曼人。最后在1840年,香港的命运也受到改变。
世上每个有能量增长的地方,不论那股能量是有形的物质力量,还是无形的思想和社会制度,几乎对地球上每一个人都有影响,而印度次大陆受到那股力量的影响肯定不小。我知道十九世纪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在奥图曼帝国时期曾对这股力量作出反应。“顺便一提,奥图曼帝国不是民族国家体制,而穆罕默德'阿里是阿尔巴尼亚人,但他却是受奥图曼帝国任命的埃及统治者。”他在很多方面都引发了不少转变。在印度次大陆上,大家沟通所用的语言也都受到改变。
Ahmad:你说得对。我们主要讨论的是政府和管治问题,殖民地主义者或会藉在管理技巧和政府的优势,把殖民地主义植根于世上其他地区。谈到这点,我们应仔细考虑让下一代体验多元性的好处,有多方面的意见,才有将来;只崇尚单一思想,就没有将来可言。因此,学术界应设法提供多元文化的环境,认同不同背景的人,互相包容和合作。我认为共融是促进各家大学、各种文化、各个个体、各学生的家庭和教职员等紧密合作的关键,让我们建立一个可行的社会模式,正是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其次,我认为我们亦要向下一代反覆强调家庭观念的价值和重要性。在我看来,家庭是道德伦理的契约,是夫妻双方的道德态度,不仅要接受对方,也要同时接受双方的亲属。在伊斯兰教的传统中,家庭概念不是指核心家庭,而是指大家庭。因此,一方的祖父母、父母、表兄弟姊妹、叔父,都成为了夫妻双方的祖父母、父母、表兄弟姊妹、叔父。正由于有了这种共融的联系,大家就能同甘共苦。假如我们主张不必负上任何道德伦理责任、不必生儿育女的生活方式,那我们就会踏上摧毁礼节、摧毁社会、摧毁文明之路。
家庭 中国人核心价值观
张:身为中国人,没有什么比家庭观念更能触动我的心。无论是身处中国哪一方、信奉哪个宗教,家庭都是中国人的核心价值观。我知道部分信奉伊斯兰教的中国人,都把家庭核心观念放在首位。在东亚地区中,日本、韩国、中国、越南虽然在本源和语言方面各有不同,但经过几千年的交往,已经体现了许多学者公认的“儒家价值观”。
我在山东长大,幼时住在四合院内。四合院这种房屋的布局本身也鼓励了你方才所说的家庭生活。前院是招待客人的地方,客人很少踏足后院。后面有内院和三座厢房,每个厢房住一些家庭成员,可能是几个核心家庭。因此若干有血缘关系的核心家庭住在一块儿,通常包括祖父或辈份最高的长辈,而各家也有自己的小厨房。据我的经验所得,如果大家重视家庭,那就是最自然不过的住屋安排。香港人就不是这样,如果爷孙关系密切,也只是打个电话,星期天上茶楼喝喝茶、吃吃点心。如果不是很亲近,多半两个星期或两个月才见面一次,也许每年只见上几次。这是我所观察到的情。所以即使在重视家庭核心价值的社会里,人们也会受到居住环境所影响。
我的疑问是,在都市化的年代,在拥挤的生活环境里,如何才能维持大家庭的生活方式,让祖辈的智慧传给孙辈呢?让我再举一个例子吧。多年前,我在匹兹堡大学担任工学院院长,州政府的社会福利部曾讨论如何在城市防止少年犯罪。会中有人指出最好的方法是跨代同住,也就是三代同堂。父母白天工作,祖父母照顾孙儿,这样祖辈既可感到自身的价值,也不会觉得空虚寂寞。父母下班回家时,祖父母已经做好晚饭。宾夕凡尼亚州当局以为跨代同住是崭新的意念,但其实早在殖民时代,从欧洲来到北美定居的人就这样生活。只是到了20世纪,随都市化、工业化等原因,这种生活方式才消失了。我不知道他们的提议会多有效,但他们肯定不是发现了什么新意念。
Ahmad:很高兴你举出了这些例子。我一直长时间都在思考这些问题,我认为我们先要探讨三个范畴。首先,说到工程和建筑时,究竟是要建造一个影响我们价值观的结构,还是要按照价值观来建造呢?可能性有两种:一是盖建四十八层的公寓,每户只能住2.5个人;另一可能性是在购地和城市规划时,就考虑如何加入半个客房,让祖父母来访时过夜。另外,在学术层面上,我认为有必要引入一些社会科学的概念,尤其是社会学方面,然后还要找出多少所大学会教导年轻人,家庭与社会学的理论是如何相连的。课堂所学并没有提及如何为人父母、如何为人夫或人妻、如何建立家庭。至于如何创造未来,也许就要向下一代介绍大家庭的概念,而不只是从书本学习西方社会学的知识。他们应该对家庭、社会有自己的看法,而课本上有关家庭和社会价值观的每一个句子,都必须认真地理解。最后,谈到伊斯兰教传统,与你提到的中国家庭其实没有任何分别。即使在今天,大多数巴基斯坦人还是这样,只是几个较大的城市亦和香港一样要面对住屋问题。不过仍有孩子对家庭有一份归属感,他们从不说这是“我”的车子和房子,而会说是“我们”的车子和房子,亦即代表在同一屋檐下的表兄弟姊妹和近亲,都会共用这些设施。我相信这是非常重要的观念,应在教育课程中加以强调。
张:我仍然想听听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一个社会或一群抱持相同信念的人,对外来的挑战应怎样作出反应?就以东亚社区为例,过去部分农村的产物须拨来缴税,支持中央政府及机关的营运,这是东亚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但是,当葡萄牙人、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出现,情就改变了。比手工艺品更便宜、质量更好、更结实耐用的产品流入,令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遭到考验。过去150年,中国经历了许多社会动荡,包括太平天国起义、戊戌变法、民国建立、国家内乱,到后来奉行马克思主义。如今,中国已经开启大门,在保留自己的文化传统的情下,尽量与世界其他国家交往。
在目前的世界里,只要拥有较大能力宣示自己的主张,便拥有优势,所以我想知道伊斯兰社会对此有何看法。伊斯兰的核心理念,是国家权力与宗教权力的结合。在东亚地区,这种概念却不是社会主流。因此,国家力量和社会体系并不一定完全一致。但是《古兰经》记载结合国家力量与宗教权力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我想请问你,各伊斯兰社会如何找到应付21世纪的挑战的方法,而同时又能兼顾文化多样性及维持本身的信仰系统呢?
Ahmad:我相信这是个持续的过程,我不认为可以就这个问题提供任何解决方法,而只能与你一同思考这个重要的议题。正如你所指,政治力量与宗教权力一直都是伊斯兰社会的核心课题。我们要面对当代的挑战,包括政治和经济力量的挑战。不过,伊斯兰教信众可以迅速对此作反应,因为伊斯兰的政治架构在遵照一些基本原则的大前提下,仍然是很有弹性的,这就容许不同模式同时并存。至于最终是哪个占优,则取决于其实用性。这些模式须随时间而改变,但改变的只是形态,而不是基本原则。
伊斯兰 解决问题指引
张:曾经有段时间,伊斯兰被视为解决问题的指引。《古兰经》记载“东方和西方都属于真主”,因此后来有人高叫“不要东方、西方,只要伊斯兰”的口号,进一步确定伊斯兰就是解决方法的理念。我希望我不会冒犯任何人。我的问题是,当人们认为伊斯兰是解决方法时,所指的究竟是麦地那时期的伊斯兰,还是经当代人重新诠释的伊斯兰呢?
Ahmad:你这个议题非常重要。其实《古兰经》本身也容许不止一种诠释方法,就像法律一样,只要不超出基本框架便可。所有这些不同的诠释当时都受到肯定,直至今天,则用作伊斯兰法律的次要参考。我们不可能有罗马教廷版本的伊斯兰,否则伊斯兰就再没有演化改进的可能。另外,伊斯兰为信众提供了这些分析工具,毋须神职人员声明,这就是真正的伊斯兰。任何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应用。这就是同一时间有各种模式可以并存的原因。不过,当代伊斯兰在全球各地都迅速冒起,是基于两种原因的:伊斯兰是同时存在的,伊斯兰的政治和经济体系是可行的,能够取代资本主义模式。因此,最少有35位英国学者研究在银行、金融、租赁等范畴的伊斯兰经济。这些研究都是由哈佛、耶鲁、伦敦大学等的博士所做,他们亦相信以伊斯兰的理念原则,应该可以解决政治、经济及社会等问题。因此当我们说伊斯兰可以提供解决方法时,并不是句口号,而是有真正的研究支持的。比较西方的成就及伊斯兰的贡献,甚至可以为西方的非伊斯兰教徒,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张:我认为你从当代角度的诠释,可以总结我们今次的对谈。不过我仍希望补充一点。我曾经与一位出色的伊斯兰学者交流,他说:“相信终有一天有太空人会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不过当他在太空环绕地球时,就绝不可能按照《古兰经》的规条每天祷告五次,但我仍然认为他是伊斯兰教的英雄,他仍是忠于伊斯兰教的。”他不能在飞行时祷告及进行其他仪式,因为在太空中日出日落并非每二十四小时一次,而是可能每两小时一次。这则轶闻所反映的,我相信就是你所指的《古兰经》诠释空间。相信我们可以暂时谈到这里,希望你能再到访城市大学,再与我们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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