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伊斯兰,保障妇女权利

  西方媒体对穆斯林世界的偏见,表现在他们的眼光只注意在经济和文化落后的地区搜寻报导偏僻素材,以证明他们恶意拟定中的穆斯林女子形像:没有文化、没有知识、在家受气挨打、出门蒙头盖脸不敢抬头。 马来西亚《星报》4月26日星期六采访巴基斯坦女作家埃密娜'贾玛尔,她说:“穆斯林妇女与西方人有什么区别? 妇女们可以驾车、可以上大学、可以参加选举、可以自己开公司当老板。”

  埃密娜今年36岁,是拉哈尔一家大公司销售经理,她的下属有十多位员工,多数是男性。 她说:“我在工作之余喜欢读书,最喜欢读伊斯兰、哲学、历史、名人传记、轻松愉快的幽默和诗词歌赋。”

   “我们在工作中,公司实行民主,员工们自由发表意见,互相争论,直到把道理讲清楚,大家心平气和。” 她说“我的工作很忙,有时夜以继日,加班加点。 我每天上班,走进办公室就感赞真主,给我这个好机会,而且有一个好家庭,每天辛苦工作,无后顾之忧。 我妈妈同我们住在一起,帮助我们做许多家务。”

   另一位被采访的妇女,是约旦人,诺尔'法鲁克,是国家档案馆高级职员。 她说,伊斯兰宣传男女平等,对妇女没有任何歧视,“有些地方的妇女,缺乏自由,受压迫,因为她们的丈夫没有知识,不是好穆斯林。 伊斯兰不许可对妇女歧视和压迫。” 她说:“在伊斯兰之前的蒙昧时期,在阿拉伯只有男人做官当学者,没有女子的份,而且许多女婴被活埋致死。” 她说,当时的人认为,女子是负担,没有出息,所以古代阿拉伯人有“家贫不养女的陋习”,伊斯兰开辟了妇女解放的新纪元。

   撒拉'塔杰丁是一位音乐家,不论讲课和表演,都坚持戴盖头。 她说,在年青的时候可不这样,因为听别人说,盖头代表穆斯林女子受压迫,应当起来抗议和抵制。 她说:“过了许多年,我逐渐理解了伊斯兰给我们的智慧,女子戴盖头是真主给我们的恩惠,我现在出门光着头,感到难以忍受。” 对伊斯兰无知的人相信西方媒体的宣传“妇女在穆斯林社会是二等公民”,略有一些伊斯兰的常识,就能看穿这是谎言。 在问到她恋爱的问题时,她说:“我最不喜欢西方人说的‘激情’,一见钟情,那是不可靠的自我欺骗。 我要求父母为我向对方打听清楚,了解对方家庭底细才同意结婚。 这是对待婚姻的严肃认真。”

   她说,根据伊斯兰精神,男人须担负家庭生活的全部责任,“家中的女主人,没有家庭经济负担。 有工作,挣了钱,可以由自己的喜好,购买喜欢的物品,经济独立,自由支配。”

   穆斯林妇女对待社会的歧视和妇女权利问题,不应当听凭西方的宣传,盲目轻信,而应当分析历史和社会原因,绝不是伊斯兰压迫妇女,而是社会陋习和落后的传统。 伊朗的一位女子海关职员艾尔哈姆'霍拉密说:“在伊斯兰国家,并非样样都是严格的伊斯兰原则,社会有偏离正道的现象。 伊斯兰赋予妇女许多特权,而且没有任何压力和歧视,同男人一样受到尊敬。” 她举例说,穆斯林女子允许拥有财产,可以选择喜欢的男人作丈夫,“但是,在某些穆斯林国家,妇女的许多基本权利被传统习惯剥夺了。” 她说:“根据巴基斯坦的法律,在政治上男女平等,但是男人们捷足先登,抢夺她们的政治权利。 在沙特阿拉伯,家庭和政府都说对妇女保护,他们保护过了头,限制女性参加社会活动,但是沙特妇女都很有钱,她们被允许保存自己的私房钱。”

  埃密娜说,巴基斯坦继承印度的重金嫁妆陋习,女方家长必须向男方赠送大量黄金首饰,归丈夫所有,这绝不是伊斯兰的精神。 根据伊斯兰法则,丈夫有责任承担全部家庭负担,没有理由向女方索取重金聘礼。 她说:“在法律上,女人有权竞选总统、国会议员和政府官职,但是女孩受教育机会少,没有文化,所以法律中的一切政治权利都落了空,政府成了男人们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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