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西方报刊大肆宣传他们的最新发现:沙特阿拉伯规定女子不能单独开驾车 出门。 西方各大媒体都以穆斯林女子不得自由的"命运"大做文章,不许独开驾车便是一个实例。这条消息好像使穆斯林感动难堪,有人出来写文章辩护,他们说,在其他穆斯林国家,女子驾车是许可的,等等。这些人没有捉住要害。开汽车算做是什么? 人性的基本权利,还是有条件的特权? 如果是基本权利,应当是与生具来不可剥夺的人权,否则就是歧视或虐待,但是有条件的特权不属于此类。
世界上讲究法制的国家对驾车都有许多条件限制,不是人人可以获得的基本人权,比如在美国,可能会有很多理由不许申请驾照,常开车的人也有很多可能性驾照被吊销或没收。 比如一个人不是神经病,也没有犯法,但是因为没有交保险费,或者因为汽车本身的车检没有过关,他的驾照就会失效。他们不承膂b是对这个人的歧视,而是按照制度执行任务,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民众。 所以是否许可驾车,与人权无关,而是不具备某种条件的人,不应当享有这个特权,这是保护民众安全的制度。
西方人为什么要在阿拉伯妇女问题上吹毛求疵,因为他们是以卫道者的面貌出现。他们认为西方妇女的地位和状况最讲究人权、最先进、最进步,为全世界立下了黄金条例,都必须遵守,所以这是他们鼓吹的"世界接轨"和"全球一体化"的内容之一。 我们承认,西方社会的妇女地位经过数百年的斗争,是有所改变。比如在英国, 1632年的法律规定:"丈夫所有的一切归他个人所有,而妻子的一切也归丈夫所有。"当然,妻子的一切包括她本人,也属于丈夫的财产,所以在1857年议会新法律颁布之前离婚是不许可的,妻子必须与丈夫厮守终身。 根据1860的法律,妇女一旦结婚,便失去了合法的人权和社会地位,因为结婚意味着"改换门庭",成为丈夫拥有的财产,娘家的姓无权保留,必须从丈夫家门的姓氏。这个习惯至今没有改变。 因此,婚后的妇女无权占有财产,无权签署合同和遗嘱,无权对自己的儿女监护。
妇女在男人门下的从属地位写在他们的【圣经】中,如"(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但女子是男人的荣耀。"(【新约】 "林前书" 11:7) 在十八世纪前, 没有一个先进的西方思想家对妇女从属男人的地位挑战过,甚至连最伟大的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也坚持认为:"如果她们不愿忍受,或者去死,也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就当作她们刚一出世没有活下来。" 当代女权运动的学者们常常引证玛丽'沃尔斯通科劳夫特(1792)和约翰'斯塔乌特'密尔(1869)的作品,算作是最早的女权运动经典作家。 他们在当时没有社会地位,不被人重视,他们是在20世纪以后才被发掘出来,因为他们在作品中呼吁应当给予妇女们法律地位。
欧洲妇女地位的真正改变发生在19世纪,但不是通过理性的辩论,或提高了认识的结果,而是工业革命的发展,他们迫切需要更多的廉价劳动力,才想到,妇女也有一双手,应当把她们"解放"出来。 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的巨大压力使传统的手工业逐渐破产,能参加生产的劳动力都被搜捕出来,送进城市的工厂车间。所有的政府和议会都站在资本家一边,他们在发展经济和开拓海外贸易中得到极大的收益,因此,政府的一切法律和规章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过去他们实行的是"家庭工资"制,一个男人参加工作,他的收入能保证养活一家人,后来的新法律规定,如果他家里人想吃饭,就应当出来为社会服务,这就是以后马克思主义"不劳者不得食"的思想根源。
随着工业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复杂化,妇女工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除了工厂车间,办公室和服务业也需愿意雇用她们,她们可以当秘书、保管员、打字员、旅馆餐厅服务员、商店售货员。 因为需求工作的劳动大军不断扩大,劳动力保证很廉价;参加工作的妇女增多,标志女权运动的"进步"。 工业革命迫使在家的妇女都出来,她们是在为"革命"做贡献,自己得到"解放",但是她们只不过是"无产阶级"力量的一部分,因为财产不由无产阶级分配,这是政府为"人民服务",管理财产,安排就业,妇女在无产阶级队伍中获得解放的特征是有工作。因此,西方社会的许多理论家编造很多妇女解放的思想,令人越来越糊涂。 根据他们的新逻辑,如果一个妇女在里照顾丈夫和儿女,那是当牛做马,如同奴隶;如果她们勇敢地走出家门,到旅店餐馆伺服别人,挣的工资使她们可以不依赖丈夫,那就是解放和自由。 这是社会学家们给她们确立的革命价值观;这些话像是珠宝店里的玻璃球,都是闪光的假货。
最近在美国<洛杉矶时报上讨论一条新闻,女子在因特网上做广告提供色情服务是否属于卖淫。 有人说:"尽管让这些妙龄女子光着身体很害臊,但是不是她们自己出卖自己,而是通过因特网经济人提供的商业服务。" 美国人的这种思想并不奇怪,妇女已经得到解放,她们有权用任何她们所喜欢的方法得到收益,因为她们提供了服务,因此是公平合理的。 选民们没有责怪他们的总统在性丑闻中的道德问题,因为他为这样的服务付给了报酬。西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付出了家庭彻底破坏的代价。
根据1994年的统计报告,美国一年之中发生的离婚案件有120万起,而且新婚姻的家庭预计有一多半将以离婚而告终。 经济发达使男人和女人都获得了自由和解放,他们不需要家庭了。 不合理的社会只是改变一下剥削的形式,内容仍旧是剥削;他们找到了一个最美妙的剥削借口,就是"妇女解放了",她们放弃了家庭的保护和责任,得到了受剥削的自由。伊斯兰对待妇女的地位是根据真主的法度和定制,不强迫她们离开家庭。 妇女有拥有财产的权利,也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妇女在婚姻上的一切权利与丈夫相同;她们绝不是西方人所诬蔑的家庭奴隶,而是家庭的主人,家庭的管理和儿女的教育是妇女的主要职责,这是个沉重的人间使命。 她们在家庭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儿女的天堂就在母亲的脚下;母亲在儿女面前的地位是他们父亲的三倍;保护女儿的父亲将可避免地狱的烈火,丈夫的个人品行如何是以善待妻子而定。
西方人树立的女子模范是靠杜撰的小说和文艺作品,在伊斯兰社会中妇女的地位受到真主的经典和伊斯兰法制的保护。 这样的制度是世界和平、人间温暖的保证。 女子留恋家庭、与丈夫的恩爱,是真主为人类设置的天性,而西方的制度迫使她们做工业革命和商品经济的牺牲品,是剥夺她们的基本人性和生存的权利。 真主在 【古兰经】中说:"他的一种迹象是: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悯。 对于能思维的民众,此中确有许多迹象。"(30:21) 玻璃球可能比宝石更加耀眼,但是永远不会有宝石的质地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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