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起来,捍卫古兰经!

  在当今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做穆斯林女子,真难,因为信息多了,思想比过去任何时代复杂,受到的内外和新旧两种势力的挤压也比过去老一辈妇女沉重得多。 许多事,不能不思考,因此产生许多感情冲动、欲望和争辩。 我们生活在马来西亚这样的穆斯林社会,遵循真主的经典《古兰经》为社会准则,但自古有权解释《古兰经》的人都是老爷子们,他们朝大男子主义一边倾斜。 真主在经典启示中,赋予男女平等的地位和尊严,可是到了一个穆斯林村庄或伊斯兰法庭,掌权的人一碗水端不平,袒护男子汉,那么,受气的必然是女人。

  女人在家遭到丈夫体罚,去向村里伊玛目诉苦,得到的回答是,“丈夫有权打妻子,经上是这么说的。” 妻子向沙里亚长官投诉,她的丈夫从外面带回了第二位妻子,得到的判决是:“伊斯兰准许男人娶四房太太,是真主对男人的恩赐。” 有些家长不许可女孩读书“无才便是德”、有些家长禁止女孩参加社会活动、有些家长不得女儿同意包办婚姻,他们似乎都是以真主的名义,给女子许多自由的限制。 从小在穆斯林社会成长的女孩们,到处听人说,真主最公道,《古兰经》是人间正义的法典,可是实际遭遇使自己产生对伊斯兰公正的怀疑,心中暗想“我们女子明明是二等人。”

  过去社会封闭,也听不到外界新闻,父亲和阿訇最权威,承认女人不如男人,寄人篱下,心安理得,大概世界就是这个样子。 读了书的女孩,走向社会去工作,天天读报看电视新闻,也有女孩出国留学,到西洋国家转一圈。“哇! 外部世界这个样子!” 许多人陷入西方腐败的泥潭,而头脑冷静想一想,西方女子自由是假象,给男人的社会增加一些刺激。 西方媒体歧视穆斯林,对伊斯兰有历史仇恨,因为八百年前的十字军吃了大败仗,丢盔卸甲返回家园,因此流行许多穆斯林是妖魔的传说。 当代的“东方学家”专门挑穆斯林社会毛病,吹毛求疵,穆斯林女子受压迫,是一个全球一体化的主题,攻击伊斯兰。

  美国的世界反恐战争,说是要向伊斯兰世界送去自由民主,首先就瞄准了“解放妇女”这个棋子。 美军占领阿富汗第二天,从美国派去了一位妇女部长,要妇女们立即享受美国式自由,又从美籍阿富汗女孩中推出一名“世界小姐”。 “世界小姐”真漂亮,裸体登场三点式比吉尼,双峰高耸在胸前,背上披着阿富汗伊斯兰国旗,向人招手飞吻。 美军占领伊拉克,白宫首脑每天向巴格达发出指令,怎样办报、怎样宣传、怎样选举、怎样组阁、怎样写宪法,事无巨细,样样都要管,为了保障女权,议会中女子的席位至少占25%,超过西方国家。 美国侵略伊斯兰世界,战略之一就是利用解放受压迫的妇女,攻击穆斯林社会的致命弱点。 军事行动搭台,女人唱戏,非把伊斯兰搞得个底朝天,永远不得翻身,才称布什的贼心。

  在妇女问题上,穆斯林社会内忧外患,两面夹攻,妇女被迫走出厨房,关心世界大事,维护真主的正道伊斯兰。 马来西亚有一位杰出的大姐大,家喻户晓她的名字载娜'安瓦尔(Zainah Anwar),今年刚过不惑之年,二十年来从事穆斯林女权运动,是她创建的“伊斯兰姐妹”(Sisters in Islam)组织领袖。 她到处发表演说,号召妇女们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认真学习《古兰经》,找到真主的公正,对内争取男女真平等,对外反駮帝国主义谬论,捍卫伊斯兰真理。

  她说:“我们从《古兰经》中看到许多真主的启示,都是说男女地位一样,互相应当怜悯、爱慕和帮助,互相应当是同志和朋友。 为什么传统伊斯兰社会,没有忠实执行真主的启示和法度? 他们为什么要把公平的伊斯兰法律偏向对男人有利的一边?” 她的解释是,伊斯兰传播到许多文化和意识落后的国家和地区,那里本来就有压迫妇女的习俗,伊斯兰学者们做了让步,积习难改,维持男权旧传统。 例如伊斯兰进入了一个国家,那里的女子不许可露出面孔,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今天,其实《古兰经》没有说,女人不许可露出脸面。 穆斯林社会受到周围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也很深,成为入乡随俗的后果,例如印度传统,女子结婚娘家必须送黄金的嫁妆把女儿“祸水”送出家门,穆斯林家庭也接受了这个陋习,《古兰经》中也是没有根据。 今天,许多移民到西方的穆斯林,女人们模仿西方化,也是入乡随俗接受了许多《古兰经》中禁止的习俗。 东西方社会,都是大男子主义传统,这是使伊斯兰原则不能如实贯彻的社会原因。 《古兰经》是基准,衡量中心,对左右摇摆的东西,都能拉回来,所以,每一代穆斯林,都应当认真学习《古兰经》,校正社会偏差。

  载娜职业是律师,因为写文章多,到处采访成为记者,是一位社会活动家。 她在八十年代初创建“伊斯兰姐妹”组织时,只有八名成员参加。 九十年代,她参与了一桩娶二妻的法律案件,为大太太出庭辩护时,伊斯兰姐妹组织出了名。 当时一个丈夫从外带回家第二位妻子,大太太到法庭告状,被驳回,理由是“真主给你丈夫的权利”。 载娜律师认真研究了《古兰经》和各国历代沙里亚,发现这里的伊斯兰法官执法偏斜。 她在法庭上阐述伊斯兰多妻的原则和条件,必须要尊重大太太的意见和同意,因为伊斯兰家庭法,目的是保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而不是支持丈夫霸道,压迫妇女。 法官理屈词穷,同意改判,大太太获胜。 这个事件通过新闻媒体传遍全国,国会中在讨论法制时,也根据载娜律师的辩词修改婚姻法,增加男子多妻的条件限制。

  她发表文章说,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伊斯兰沙里亚更加平等、民主和维护人权的法制了,但是许多国家的大男子主义,伤害了伊斯兰法制。 她在文章中,也从本质上揭露了西方女权和法制的虚伪价值观,鼓励色情自由,破坏家庭制度;西方的女权是把女人当作男人玩具的权利。 西方社会深受传统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文化影响,那两大宗教,在历史上都是绝对的大男子主义,在一百多年前,西方的教会和法庭就没有把女人看作是与男人同等的人。 她建议学者们回顾一下影响欧洲法律的《达芬奇法则》(De Vinci Code),还有唐'布朗(Dan Brown)的小说,便可窥见西方歧视妇女思想根源之一斑。

  如今的马来西亚伊斯兰姐妹已经发展成为几十万会员的全国组织,在总部工作的人员有二十多位专业人员,其中有三位男士。 这个组织的活动,充份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以宣传《古兰经》为基本使命,维护妇女权益,端正伊斯兰法制思想,除旧立新,提高伊斯兰法制公正和民主的光辉形像。 载娜女士不再到处猎取新闻,当记者,她喜欢人们称呼她是载娜律师,因为律师代表了为真理辩护,保护弱势群体。

  载娜女士出身在一个高级知识份子家庭,她在美国波斯顿大学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研究西方法制的结果,发现有漏洞,随风飘浮,不及伊斯兰法制有坚定的《古兰经》的基础。 她曾被委派到驻伦敦英联邦制秘书处担任文书,回到国内从事穆斯林女权运动,创建伊斯兰姐妹组织,并且担任马来西亚人权组织理事。 今年8月,赴雅加达参加国际欧亚出版物主编研讨会,并且发表伊斯兰妇女法制演说,回答各国编辑提出的问题。

  她坚持认为,伊斯兰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妇女解放原则,但执行的现状落后于形势,压力来自内外,必须改革,任重道远。 譬如一块白布,落入妇女必须服从“三从四德”的臭水沟,取出来也带有污泥和臭味,必须彻底清洗,再漂白,回复原来的纯洁伊斯兰。 真理不在东方,也不在西方,就在真主降示的《古兰经》中。 她领导的伊斯兰姐妹运动,宗旨是启发穆斯林女子要为自己的权利奋斗,也要帮助穆斯林社会对抗西方借题发挥肆意诬陷。 妇女争自由和人权,是赞颂真主的善功,努力捍卫《古兰经》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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