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诬两反:反驳对穆圣 * 与阿依莎婚姻的诬衊
(* = 愿主赐他平安)
反对穆圣 * 与阿依莎结婚的不外乎两点:
一、阿依莎结婚时只有九岁;
二、穆圣 * 和她父亲年纪相差不过几年。
第一反
适婚年龄,就是生理成熟之年,可以结婚生子。但可婚年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见解。古人早婚,东西方皆然,有些人甚至早过适婚年龄结婚。现代人因为种种原因,愈来愈迟婚。现代法律更提出了“法定可婚年龄”这个概念,以法制规范结婚年岁。
在穆圣 * 与阿依莎结婚之时,并没有“法定可婚年龄”这个概念。只要适婚,就是可婚。笔者没有发现此举在当时引起了什么反对声音。即使是在廿一世纪,在世界多处地方和九岁女童结婚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请看下列参考。
与什么年岁的人结婚,不同的文化也许有不同的见解,但伊斯兰则没有规定。老夫少妻的例子比比皆是,没有什么可以指责。
第二反
你有没有听到过在结婚场合,主婚人总会说:“有没有人有合理的反对,有的话就现在提出,否则就永远保持缄默。”或类似的说话?据我所知,当时没有人反对。为什么有“高度文明”的现代人却不尊重结婚双方及其家人的意愿,偏要反对在千多年前结婚并已归真的人?是他们没有国际视野,还是他们要反对的不是与九岁女童的婚姻而是伊斯兰?虽然没有人会给他们钱,但他们都以抹黑伊斯兰为己任。有这么多时间和心思,道德标准那样崇高,干什么不去做义工?
在今时今日的廿一世纪,世界某些地方仍然有女孩在九岁结婚。即使是在人权至上的美国,有些州也容许在得家长同意下可以在九岁结婚。在美国实际上有没有人这么年幼就结婚我不知道,但至少法律没有限制。在美国住的穆斯林朋友或可帮我一把。
在讨论第二个问题之前,我先说说杨振宁的第二段婚姻。以下是维基百科的一段描述:
2004 年底至 2005 年初,82 岁高龄的杨振宁与 28 岁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翻译系硕士班学生翁帆再一次步入婚姻殿堂。
杨振宁是著名物理学家,曾与李政道提出宇称不守恒理论,并共同获得了 1957 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现在的他,年纪何只可以当翁帆的父亲,连爷爷都可以当了。你反不反对?似乎没有人认为这段忘年恋是件坏事。
想要攻击伊斯兰,方法何其多?但不都奏效(还是我应该说:但都不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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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美国
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男 17 岁,女 15 岁;如得家长同意,没有限制。
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18 岁;如得家长同意,16 岁;在怀孕或已产子的情况,如得家长同意,没有限制。
俄亥俄州(Ohio):男 18 岁,女 16 岁;年幼的要得家长同意。
其他国家
阿尔及利亚(Algeria):男 21 岁,女 18 岁,法庭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的得益而判断低于法定可婚年龄人士的婚姻。
埃塞俄比亚(Ethiopia):法定可婚年龄为 18 岁。但在现实生活中,乡村的孩童很早就结婚。6 岁结婚的女孩并不罕见。16 岁还不结婚的女孩才鲜有听闻。
利比亚(Libya):20 岁;法庭会根据实际需要、双方的得益和宗教人士(Wali)的同意而判断低于法定可婚年龄人士的婚姻。
索马利亚(Somalia):18 岁;如得监护人同意,女孩可在 16 岁结婚;如有实际需要,法庭可以豁免法定最低可婚年龄限制。
苏丹(Sudan):以青春期作准,也要得到结婚双方的同意。
巴西(Brazil):18 岁;如得家长同意,孩童可在 16 岁结婚;如果女童已怀孕,则没有年龄限制。
汶莱(Brunei):没有法定最低可婚年龄。
科威特(Kuwait):没有法定最低可婚年龄;不过,男不到 17 岁或女不到 15 岁就不能注册。
黎巴嫩(Lebanon):男 18 岁,女 17 岁;法庭会根据生理是否成熟和宗教人士(Wali)的准许,男的可以在 17 岁结婚,女的可以在 9 岁结婚。
叶门(Yemen):9 岁(在一九九九年,女性的法定最低可婚年龄为 15 岁,因为很少人奉行,也就废除了;一般认为青春期在九岁开始,所以就定为可婚年龄。)
资料来源: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rriageable_age
http://en.wikipedia.org/wiki/Age_at_first_marriage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A5%8A%E6%8C%AF%E5%AF%A7&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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