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蒂姆亚特市艾大毕业生联谊会主席,伊斯玛仪·阿卜杜·拉赫曼博士
恐怖主义是极端思潮最为丑陋的表现形式之一。但是遗憾的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媒体却错误地给予那些妄断他人悖信的极端者,以及那些以伊斯兰的名义而手上沾满他人鲜血之人思想传播的平台,让他们通过各种卫视频道,受邀宣讲,传播他们的极端思潮。针对这一穆斯林社会出现的这一新现象,艾资哈尔教法原理学教授,埃及蒂姆亚特市艾大毕业生联谊会主席,伊斯玛仪·阿卜杜·拉赫曼博士接受艾大《鲁瓦格》报采访时,深入地阐述了伊斯兰学者对这一社会现象的看法。以下是访谈记录:
记者问:为什么西方把伊斯兰看做是一种号召暴力和极端的宗教:
阿卜杜·拉赫曼博士答:首先,有一点非常重要,也是我们要强调指出是:作为天启宗教的伊斯兰,我们应当通过伊斯兰的根本和源泉来评判它;通过伊斯《古兰经》和“圣训”这两个伊斯兰的源泉来评判它。而不是通过某些虽然自称信仰伊斯兰,但是或许他们某些行为却在有意或无意中歪曲伊斯兰之人的所作所为来评判伊斯兰。这些人,他们以宗教宣教人员的外表出现,但是所宣传的却是极端思潮,主张却是干瘪而僵硬的文明观念,以及对他者的排斥。
尽管伊斯兰正如她的教义和教诲所展现的那样,完全与他们所宣传的东西毫无瓜葛。因为伊斯兰对世界,对众生万物的看法,完全有别于他们的这些胡言乱语的说辞,尤其在9·11事件之后,他们的这些说辞给某些西方人的脑海中留下的印象,都是与伊斯兰毫无如何瓜葛的。
问:请问,宗教极端是导致了恐怖主义的原因吗?
答:事实上,恐怖主义就是恐怖主义,它几乎存在于世界各个角落,在每个国家都有形态各异的恐怖主义组织和团体。恐怖主义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武器,是一种向决策者施压的手段。发生在伊斯兰世界的恐怖主义,既不源于宗教极端,也不源于所谓的原教旨主义,更不是要试图建立什么伊斯兰教法的统治。在学界,有人认为,恐怖主义在当代已经取代了过去传统意义的战争的地位。能够驱使恐怖主义团体去实现其恐怖主义目标的个人或团体,他们的目标同历史上的军队所达成的目标是一样的。
问:是否应当依赖对话来解决问题,以替代同恐怖主义的正面交锋?
答:各级政府同恐怖主义的进行对话并不是对话的最终目标,真正的目标是在对话之后,全民一致达成对恐怖主义的共识。除了政治人物、社会贤达、文化人士、各学科研究人员之外,教法学者和伊斯兰的宗教学者们,他们应当主导对话,并通过对话让国民达成一致共识,藉以阐明伊斯兰的针对类似问题的一贯立场和态度。
同样,参与对话的目的也不去为自身的立场和态度辩护;拿着恐怖主义团体所推崇的书籍同他们讨论。显然,在同恐怖主义团体的对话,这个“乌玛”中的一些有识之士要么是在为自身辩护;要么是在指控,或者仅仅是对恐怖主义行为作出一种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应对。事实上,同“恐怖主义者”的对话是根本不可能的一件事。因为恐怖主义者从一开始将他人妄断为不通道者;将国家妄断为不通道的国;,将人民妄断为不通道的人民之时,便已经将对话的大门关闭了。这些人,他们选择了杀戮、暴力这唯一的两种手段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尽管如此,同“恐怖主义”开展对话还是必须的,因为通过对话,能够在社会的诸多领域展开,让民众认识和了解恐怖主义的危害和严重性,使其成为应对恐怖主义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问:是否有些偏离公正的学者,他们所发布的教法判令成为导致宗教极端思想流布的原因之一呢?
答:这是当然的。穆斯林社会中有一些这样的学者,当他们看到有些年轻人和社会上的人,对古兰经注、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历史和文明史茫然无知后,他们便对古兰经妄加解释;对教法问题妄加判断,自封领袖,把自己打扮成伊斯兰的代言人。这些现象都是其他宗教中所没有的。因为每一种宗教,都需要专门的宗教学者,他们专心学习宗教的原理和解读的方法,从不穿凿附会私意的理解,直到深入地学习和掌握这个学科。因此,在伊斯兰的辉煌的文明历史时期,从未有任何一个法学家、经注学家、圣训学家敢于对真主的经典和穆圣的圣训妄加穿凿,妄加附会,妄加私意解释的。而真正的伊斯兰学者,他们对古兰经和圣训的解释,都是在经过长期而深入的学习之后,并从那个时代所一致认可的伊斯兰法学家和学者那儿获得伊斯兰知识传承许可的凭据之后,才会去向民众解释古兰圣训的真义。从这点看,引发激烈争议的极端观点和思想在出现之后,没有人对这些观点和思想加以批驳,让这些宗教极端人士误以为他们自己最有知识,也最适合担任引领伊斯兰重任,并按照他们方式去引领伊斯兰的发展进程。
问:请问,如何应对宗教极端思想呢?
答:凡是恐怖主义这一社会现象加以分析之后的人士都说:恐怖主义始于极端思想,恐怖主义通过洗脑的方式在社会上传播极端思想、极端的信仰理念和敌视他者的“原则”,同时,恐怖主义,还在社会上营造能够支撑极端思潮的文化和价值。其手法总是针对伊斯兰的一些基本问题而提出质疑,制造思想的混乱,如让穆斯林怀疑自身信仰是否正确,妄断一些穆斯林是悖信者,并引证经训明文加以佐证,从而把自身打扮成伊斯兰沙利亚教法的判定者和执行者。仿佛在他或他的团体的手中拥有判断和惩戒他人的特权一般。这些人,他们偏离穆斯林大众,重复着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政治和社会背景所流传下来的极端主张和思想。这些极端主张和思想与我们的当下的穆斯林社会所需可谓有着天壤之别;这些人,他们还引证某些特定的古兰经注解,不顾伊斯兰历代学者主流的观点而妄加附会,以传播他们的极端主张和观点,即便是在穆斯林内部造成重重的意见分歧,他们也不担忧穆斯林内部因为这些极端主张和观点而导致对抗与冲突。事实上,在他们看来,这才是伊斯兰的思想的活力和价值所在;这才是伊斯兰得以更新的保障!这是多么荒谬的主张和理念啊?!
(侯赛因编译自艾大毕业生联谊会《鲁瓦格》报)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