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大会讨论教律一体化
由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伊斯兰法源系召集的国际伊斯兰法学家研讨会,上周末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玻举行。 特别邀请的各国伊斯兰法学家、法学教授、穆夫提、什叶法律专家,以及负责法律事务的官员们,讨论全球化的伊斯兰法制建设工作。 大会提议,建立国际伊斯兰立法研究所,面对二十一世纪的新挑战,以“创制学”(伊智提哈德)和“伊斯兰法律裁决”(伊夫塔艾)原则判断适应时代的伊斯兰教律,指导各国穆斯林社会统一法制。 各国学者以极大的热情参加这次大会,围绕着“二十世纪的伊斯兰法学:挑战与前景”专题讨论三天。 国际伊斯兰大学副校长桑诺.库图伯博士,以穆斯林世界团结研究所所长的身份在开幕式上说:“创制学,是人类理性对真主启示与现实的理解,是文明智慧发挥的成果。” 他说:“创制学,也是对各种社会问题与挑战发布伊斯兰教律的思想中心,协调社会矛盾,指导生活。” 库图伯博士是这次研讨会的大会主席,他着重阐明了创制学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任何世代时代和任何文明,都是思想精华。 他说:“创制学对于伊斯兰法律裁决是基础,也是坚强后盾,使伊斯兰的法制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提高,保持精神信仰和社会活动的规范化。” 国际伊斯兰大学校长赛义德.义迪德博士向来宾表示欢迎,并且发表演讲,赞扬这次学术研讨会对当代穆斯林世界的重要意义。 他说:“在伊斯兰的法学精神中,创制学与伊法制裁决理论,是保证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两大基石,因为可以把伊斯兰信仰的基本原则转化为实际政策和法规,适应任何时代的需要。” 他说:“这次大会要讨论的内容,不仅从理论上探索伊斯兰法学原理的科学框架,而且与实际结合,联系各种学术领域构成完整的伊斯兰社会学。” 来自世界各地的伊斯兰法学专家和学者们,将集中在创制学和法制裁决理论发表学术论文和展开讨论。 大会收到八十多篇学术论文,都针对伊斯兰法学对现代世界的适应性和实践性发表了高明的见解。 库图伯博士在主持会议期间发表议论说,由于当前的穆斯林世界处于各自为政的分裂状态,造成法制实践的混乱,各地坚持己见,其中有人浑水摸鱼,假借伊斯兰法制的名义达到小集团的私欲目的。 穆斯林社会面临着紧迫的法制改革挑战,必须有统一的研究机构,研究共同的社会问题,颁布统一的教律,指导社会健康发展。 这是穆斯林世界全球一体化的重大使命。 他说:“必须把颁布教律的权力统一起来,因为关系到普通民众的利益。 不论在任何地方,只能允许有资格和有权威的穆夫提(大伊玛目)颁布教律。” 他举例说,在有些地方,没有学术资格的宗教把头滥发结婚证书,其中有人不遵守基本法制,而美其名曰是“创新”,他们同意的婚姻遭到其他人的反对。 他说:“伊斯兰法制(沙里亚)的基本精神是维护大众的基本利益,可以根据社会发展的状况有所变通,因此凡是实行沙里亚的地方,都必须保障公众的利益和伊斯兰法制的严肃性。 根据以上现象,必须对伊斯兰法制进行有系统的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规定只许可经过资格认证的学者有权颁发教律。” 库图伯博士说,为了配合法制建设和适应社会发展,所有伊斯兰国家的教育系统必须重视培训伊斯兰的法制人才,训练高水准的伊斯兰法学家和穆夫提,成为穆斯林社会负责任的领导。 凡是掌管穆斯林社会的宗教领袖,如穆夫提,必须与社会密切结合,了解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国内外局势,联系实际,处理社会发展的新问题。 他说:“不具备经过认证资格的人,就无权发表教律,就如同医生看病,没有经过认证资格的庸医没有处方权,这是一样的道理。 伊斯兰的教律,如同保证治疗有效的药方,必须出自有资格的医生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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