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玛目哈尼发是哈乃斐教法学派创始人,被尊称为伊斯兰法学四大伊玛目之一,他的学说为阿巴斯王朝和奥斯曼帝国所推崇,成为国家法制的理论基础,从西元八世纪开始直到现代,影响大半个伊斯兰世界。 这个故事讲的是他年轻时慧眼识别一个天才儿童,阿布·尤素福,后来成才,成为哈乃斐学派的主要继承人。
话说当年,哈尼发在库法一所清真寺讲学,在他的学生圈里,经常出现一个少年儿童。(当年老传统,学生们围绕老师席地而坐,形成一个圆圈,所以称作学生圈 ---- 编译者) 这个男孩,是附近一家布匹漂白作坊学徒工,每天抽空就到清真寺来加入学生圈听讲,兴趣盎然,有时发表自己的意见,多次使老师哈尼发感到吃惊。 但是,许多次他的母亲进来把孩子拉走,强制他回到作坊学徒,做工。
有一次,他母亲对老师大发雷霆,指责老师说:“我们家穷,靠我一个女人纺线挣钱,孩子不学徒没饭吃。你鼓动他在这里听课,不劳动,这是害他,将来找不到吃饭的地方,你能负责吗?” 哈尼发老师和颜悦色对他母亲说:“这个孩子有天份,在我这里是学习知识,将来会有出息,吃喝不愁。 保证你孩子能吃上面包蜜糖鸡鸭鱼肉。” 老师同他母亲商议,同意向他提供伙食,留他在学生圈中继续学习。 阿布·尤素福从此成为正规学生,认真刻苦,学业优异,不辜负老师的期待,终于成为哈乃斐学派的杰出代表。
阿布·尤素福坚守伊斯兰法学基本原则,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法源基础,对诸多案件做出了明智判断,被誉为“法官之法官”。 他约于西元782年出任阿巴斯王朝首都巴格达教法官,为哈里发(国王)提供司法、经济及法官委任等谘询。 约在798年,被哈里发正式授予“总法官”的荣誉头衔,并在伊斯兰国家赋税、法制、经济理论许多领域留下了不朽的著作。
有一次受到他老同学哈伦·拉希德的盛情招待,面对满桌丰盛宴席,有面包蜜糖鸡鸭鱼肉。 哈伦说:“先生曾记否,当年尊母大人与老师发生争吵,要你到漂布作坊去做工,否则没饭吃,老师许诺尊母大人公子必有丰衣足食之日。 这是当年老师的慧眼看到了你这个非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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