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达威:沙里亚是自由和幸福的法制

       编译者按语:人人追求自由,而西方强国挥舞自由的大旗在世界各地横行霸道,其实在他们的自由大旗下掩盖着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和阴谋诡计。   伊斯兰从诞生日起,确定了人性解放的使命,沙里亚是全面自由和幸福的法制保证。   许多人对伊斯兰的自由提出各种问题,以下是当代大学者优素福.格尔达威博士所做的答覆:

 

       先知穆圣的第二位继承人哈里法欧麦尔曾经留下这样一句名言:“伊斯兰的原则是人人自由。  你们怎么可以奴役别人,剥夺与生俱来的自由呢?”

       伊斯兰所诞生的时代和地方,人们普遍遭受压迫,被剥夺了思想、政治、社会、信仰和经济的各种自由。  在地平线上喷薄而出的伊斯兰,万丈光芒,它的特点就是人性彻底解放; 给所有的人信仰、思想、言论和发表意见的自由。  伊斯兰尊重人性,绝不允许把信念、主义和宗教强加于人。  《古兰经》说:“假如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  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做信士吗?”(10:99)      “宗教绝无强迫,正邪确已分明。”(2:256)

       与西方人理解所不同的是,伊斯兰的认识论中不承认所谓的“社会发展论”或“思想进化论”之说,伊斯兰认为,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是真主恩赐的人类天性,所以言论自由的原则,只可能来自真主的启示。  言论自由是天道,对人类有益,是真主下降的恩典,人人都可以借此提高人性品级。  这个自由不是绝对的,有条件所限,例如享有言论自由的人必须对信仰十分认真,不能把个人言论自由当作虚伪的借口对他人的尊严和荣誉造成伤害。

       在许多重大社会问题上,必须保证人们的言论自由,许可发表不同意见,例如在有关穆斯林稳麦整体利益、或在探讨伊斯兰道德原则和社会价值观问题上。  人人应当有权发表意见,也同时受益,得以提高。   言论自由应当成为穆斯林社会的法规,以便让人们分清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别,认清真理和确定认主独一的信仰,于是才能有劝人行善,禁人作恶的具体和实际行动。  所以,穆斯林的言论自由,说真话,敢于批评,不仅是每个人应当享有的权益,而且是每个人的信仰责任。

       在伊斯兰的经典中,不存在禁止言论自由的教义;在历代先知的事迹中也不存在强制信仰的先例。  在《古兰经》“塔哈”一章中纪录了古代埃及法老在宫廷上亲临辩论的现场,法老只许可他的奴仆在他命令下接受某种信仰,因此他责问他的术士们说:“在我允许你们之前,你们就信奉他们了吗?”(20:7)    这段记录活生生地刻划了一个独裁者的嘴脸,成为人类社会中暴君的典型。

       人人都希望幸福,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安全感。  古代一位智者,有人向他询问什么是幸福,他回答说:“在生活中享有安全感,就是幸福。  我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整天生活在恐惧之中,他还有什么幸福?”   物质生活有了保障,没有任何恐惧,就是安定,人生安定就是福。  安定的根本是在心里,心里安宁便是幸福的根源。

       今天说到自由,如果失去的人生基本自由,幸福从何说起?  不自由,就没有安全感,幸福的奢望一笔勾销。  如果一个人,时刻都怕犯错误受指责,或者害怕遭到袭击,整日里忧心忡忡,胆战心惊,如同说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里在一个陌生的崎岖山路上开车,心神不宁。  类似这样的情景,这样的社会环境,没有自由,也没有幸福。  在一个独裁的政治环境中,暴君喜怒无常,草菅人命,普通人说错一句话,都有坐牢、劳改或掉脑袋的危险。  他们没有自由,没有安宁,没有幸福。

       伊斯兰鼓励穆斯林为自由而奋斗,因为自由是社会安定和生活幸福的基本因素,贪生怕死、得过且过、委曲求全都不是伊斯兰的高尚精神。 《古兰经》说:“你们在那里发现他们,就在那里杀戮他们;并把他们驱逐出境外,犹如他们从前驱逐你们一样,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2:191)     “迫害是比杀戮还残酷的。”(2:217)     暴力统治和政治迫害是对人性的歪曲,是精神折磨,俗话说“士可杀,不可辱”,因为失去了人性的自由和尊严,其痛苦比被判定死刑更加残酷,生不如死。

       伊斯兰的一贯基本精神,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尊重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性权利。 从伊斯兰诞生那一天开始,伊斯兰斗争的目标就是愚昧、独裁和暴君,而号召信士们敬畏真主,为人间的自由、安定和幸福而奋斗。  这个传统从先知穆圣和他的弟子们初建的穆斯林社会开始,贯穿了以后全部历史时期,从哈里法时代,经历了各个伊斯兰朝代,直到奥斯曼帝国。  今天,我们生活在伊斯兰政权完全丧失的时代,自从西方入侵伊斯兰的领土,废除了伊斯兰体制,把沙里亚(伊斯兰法制)定为过时的历史,西方式的法律和社会制度大行其道,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完全按照伊斯兰原则管理的社会。  今天在许多穆斯林社会残存的“沙里亚”,是对伊斯兰法制的断章取意,因为他们只允许限于家庭事务的裁决,即“民事法”,斩断了对全社会管理的机制。

       全社会实行伊斯兰法制,是我们全体穆斯林稳麦的奋斗目标,只有实行伊斯兰原则管理的社会,穆斯林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完全的人权,清除外来强权的控制和内部独裁统治。  这是一个漫长的奋斗过程,坚守伊斯兰的目标,把众多的人口吸引过来,而不是采取暴力,制造恐怖,把人们都吓走,使自己孤立起来。   奋斗目标既定,我们必须以智慧采取巧妙的斗争方式,因势利导,循序渐进。

       我们反对暴力革命,也不同意用暴力推翻现政府,而我们深信伊斯兰宣教(达瓦)的无比威力,可以战胜一切敌人,实现崇高的目标。  用达瓦进行全社会思想教育,提高民众觉悟和信仰的良知,经受真主的考验,祈求真主引导,直到凭着真主的意欲我们将获得全面胜利,使伊斯兰的法制重见天日,给穆斯林稳麦带来自由和幸福。  《古兰经》说:“我必定要试验你们,直到我认识你们中的奋斗者和坚忍者,我将考核关于你们的工作的报告。”(47:31)    “如果你们遭受创伤,那么,敌人确已遭受同样的创伤了。  我使气运周流于世人之间,以便真主甄别信道的人,而以你们为见证 ---- 真主不喜爱不义的人。”(3:140)    古代大伊玛目沙斐义曾经启发他的弟子们,他问:“是让人们经历各种经受磨炼,或者是真主给他们在大地上安排一个崇高的地位,哪样对人类更好呢?”  他自己回答说:“不经历苦难的磨炼,人类就不能获得崇高的地位。”

       在先知穆圣时代的穆斯林,他们有幸直接受教于真主的使者,目标明确,坚忍不拔,经受种种磨炼,他们胜利了,先知穆圣为他们的成功祝福。   先知穆圣(祈主福安之)说:“在你们之后,还将有更多的磨难,凡是能坚认的人,他们能获得比你们高五十倍的回赐。”  真主对所有跟随他最后使者的信士都给予崇高的奖励,那个时代的弟子们是最幸运的信士,因为他们在真主使者直接引导下,从艰难走向成功,而后来的信士将遭遇更多的艰难困苦,也将因此获得更高度赏赐。  《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坚忍,当奋斗,当戒备,当敬畏真主,以便你们成功!”(3:200)

       真主啊!  祈求你减缓受压迫人的痛苦吧,并且让那些捍卫你的宗教的信士得到佑助!  阿敏。

 

       (阿里编译自Freedom of Expression from an Islamic Perspecyive by Sheikh Yusuf Al-Qarada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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