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西方强势文明的全球性影响,今天的知识女性受到西方女权主义的影响是必然的。女权主义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没有之前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就不可能有后来的女权主义。经过几千年的反思和能量积聚,终于在工业革命猛烈冲击父权制度的时候,女权主义运动全面爆发。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奋斗,女性已赢得了教育权、参政权,相当数量的女性正在接受教育,参与经济和政治活动。虽然女性以家庭为主,男性以在外挣钱为主的“男外女内”的格局并没有根本改变,但女权运动毕竟推动了两性分工模式固定化的破除。此时,若停下来公正地评价一下女权主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们会发现,这时的两性关系写照更接近于先知时代由商界典范赫蒂哲、知识精英阿依莎等众多精英女性,以及抽空回家帮妻子做家务的先知穆圣等圣门弟子共同勾勒出的中正的两性关系。因此,就此而言,前期的女权主义者的抗争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女权主义的矫枉是必须要过正的,她们要求绝对平等。两性间的心理及生理差异,在她们看来都是社会化的结果,正如女权主义旗帜性人物波伏娃所言:“女性不是天生的,而社会建构出来的。”因此,她们强调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也能做到,只要给她们平等竞争的机会。她极力否认两性之间的差异。此时的“女权主义”,已经进入“转基因时代”,其结果很可能是排异、对抗和病变。正如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在西方女权运动的宣导,许多女人们冲上街头要求绝对自由,采取极端手段对抗传统,例如饮酒、吸烟、吸毒、换夫、性自由、同性恋、反对结婚、终身不孕等,这些荒唐的行为并没有给女性增加一点自尊,而是促使女性心理变态、暴露了她们更为深层的自卑。“女性解放”对男人没有一点损失,他们可以自由地喜新厌旧,而造成的后果都由女人承担,如怀孕、堕胎、无父子女、青春卖笑、与商品捆绑展示等。甚至激进的女权主义者拉米斯•费尔斯通声称,妇女因她们的自然特性如为人母、分娩、家庭主妇等而成为下人。她建议,妇女为摆脱这种下人的状态而逃避为人母、逃避发挥作为一个母亲所发挥的作用和所承担的义务。
因此,今天矫枉过正的女权运动给现代妇女造成的伤害越来越明显,正如李小江在《女人的出路》中所总结的“男女平等”追求中女性发展的痛苦经验:“30多年我们走过的道路,已经切身体验到‘平等原则’在有性差的男女之间造成的非公平效益。……它的结果不是解放妇女,而是造成一代(甚至几代)女性的深层身心创伤。”
事实证明,所谓的“性别平等”不仅挑战着男性的权威,也挑战着女性的性别特征。从“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贤慧的女人” 、“成功的女人背后都有一个失败的家庭”这些具有较高社会共识的社会现象以及二者形成的鲜明对比来看,现代社会表现出来的所谓男女平等实际上仅仅是一种幻象。因此,近代以来,出现了从“男女都一样”到“男女有别”的理性回归之声。
《古兰经》云:“男女是相生的”(3:195)“通道的男女相互为彼此的保护者。”(9:71) “她们应享合理的权利,也应尽合理的义务”(2:228)伊斯兰认为,男女同根同源,都有平等的人格、尊严,没有男尊女卑之说,不同在于生理与心理的差异。伊斯兰的两性观强调的是互补而非独立更非对立。“男主外,女主内”是穆斯林家庭两性关系的基本架构,但它不是绝对式的隔绝,而是相对性的互补。妇女的人生价值是社会的需要,而其不可替代的母性价值是家庭幸福之必须。让女性回家不意味着关闭其社会公共空间的大门,让女性走向社会不意味着让其脱离家庭,丧失母性。
然而,被现代媒体无限放大的穆斯林女性往往以较为负面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一方面是西方媒体从文化霸权主义的视角夸大事实,恶意炒作;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反思,我们的互补性两性观是否仅停留在纯理论层面?在这个不象农耕社会那样凸显男人力量的数位化、资讯化时代,我们如何本着两性互补的原则来调配两性分工,在现代社会中进一步充分发挥女性的家庭责任和社会价值?
【来源:微信公从号“怀清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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