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正是伊斯兰世界纷扰内争的苦果。真主在尊贵的《古兰经》中说:“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那么这句话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穆斯林该如何应对呢?在伊斯兰历史上,纷争与内讧又如何被专制制度所利用,镇压反对派?什么是宗派之争呢?在伊斯兰教法中,对那些制造动乱者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围绕者这些问题,半岛电视台与国际教法协会会员、美国古图比大学校长塔哈"贾比尔在本月十七日半岛电视台的“教法与社会”节目中展开讨论。
迫害比杀戮更为残酷
首先,塔哈"贾比尔博士强调,《古兰经》中的“迫害”一词的含义非常广泛,有好几种解释。它既可指在大地上作恶,在人们之间种制造争端,扰乱治安,破坏和平,也可指煽动人们走向暴力与屠杀……所有这些义项都可归为在大地上作恶。对这样的作恶者,真主将在今世、后世给予严厉的惩罚。
在谈到关于《古兰经》中说“迫害是比杀戮更残酷的”的真正含义时,塔哈博士认为,此处“迫害”一词所指的是以武力强迫人们偏离真理,即某一暴政将人们所不愿接受的东西强加给他们。这是迫害的一种形式,通过它来强迫人们改变他们的信仰、观念和理念。这样的迫害的确比杀戮更加残酷,这是因为人之所以成其为人,自由是人的核心本质。倘若一个人舆论和信仰的自由都被剥夺,那他也就被剥夺了作为人的权力。一句话,自由不存,何谈人道。
因此,伊斯兰才将以武力和暴力强迫人们改变信仰和理念的行为视为比杀戮还残酷的行为,因为,信仰者虽遭杀戮,但人道和自由尚存。
伊斯兰世界的争斗并不是教派之争
在谈及关于导致很多伊斯兰国家纷扰内争的原因时,塔哈博士以人们所熟知的伊拉克为例,分析了导致伊拉克暴乱的各种内在因素。塔哈博士首先从现代伊拉克的奠基人费萨尔国王人谈起,他强调说,伊拉克人民有其特殊性,当时费萨尔国王统治伊拉克人民时,不是所有的伊拉克人都接受他,伊拉克其实为各种形形色色的宗派所控制,而费萨尔国王的残暴更不是伊拉克人民所能接受的,接纳费萨尔国王的只是那些各个宗派的首领,伊拉克因此而四分五裂,宗派色彩严重,形成了与伊斯兰的宗旨、主命、细则和各个教法学派其实可以说是根本没有丝毫干系的政府体系。但是玩弄权术和觑觎政治前途使得伊拉克的政坛人士忽而是逊尼派、忽而是十叶派、忽而又是民族主义者,一切都是出于他们对政治的需要。
因此,塔哈博士说,对这些宗派领袖生平的追索,最能说明伊拉克各派的明争暗斗,相互角逐并非出于教派之争。因为教派之争的说法能够成立的首要条件是这些人隶属于某一宗教或教派,而宗教和教派对于这些政界人士来说却是可有可无,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打着教派的旗号而谋取个人利益的屑小之徒,对他们来说,个人的利益基本上左右着他们的政治意图。
教派遗产
在谈及黎巴嫩局势,是否以教法裁决还是以民意投票的多寡来解决政治家们无法解决的社会难题时,塔哈博士强调说,相比起那些在野或执政的反动的政治活动家来说,他更加相信阿拉伯穆斯林的教法决断。尽管如此,伊斯兰文明的主人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从未有处理这些分歧的经验,因为这些分歧源自于对我们文化遗产的特殊理解,即教派分裂与内讧。这些分歧由此而被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所利用,作为打击报复其他族类的工具,从而最终导致了伊斯兰民族各种族的分裂,而政治家们则利用这些分歧,随心所欲的支持或压制伊斯兰民族中的某一种族,让他们彼此鹬蚌相争,最终由政治家们坐享渔人之利。为此,塔哈博士呼吁伊斯兰人民增强觉悟,抛弃政治上的种族分裂,让那些政界人士再想挑起伊斯兰民族的纷争时无机可乘。
他说,我们不要依靠来自内部或外部势力的干预,我们应该将这些问题交付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我们的价值观和我们的原则来裁决。
教法指导方针
塔哈博士强调说,在这些分歧爆发前,在这些分歧对伊斯兰民族构成威胁前,我们应该依据伊斯兰法律来处理这些分歧,来应对这些无论是教派的还是政治的纠纷。为应对这些具有宗教和教派色彩的蛊惑者,我们非常需要一个制度,让他们知道,他们只不过是一群政治家,我们会依据客观事实来与他们打交道,以正确的方法给他们开出符合教法的良药。
接着塔哈博士强调说,伊斯兰在这些纷争和分歧发生之前,早已从各个方面加以阻止,并三令五申的加以警告。先知穆圣对艾布"赞尔说的话,便是让他远离纷争和内讧。
因此,伊斯兰内部的分歧和内讧是《古兰》和圣训所严令禁止。先知穆圣曾说:“如果两个穆斯林互相与刀剑相见,相互厮杀,那么杀人者与被杀者皆入火狱。”因此,没有谁可以以伊斯兰的名义发言,或宣称代表伊斯兰,无论是十叶派,还是逊尼派,谁都不可以花言巧语地诡辩他们在穆斯林社会内部制造暴力事件,因为所有的解释和巧辩都是违反《古兰》和圣训,以及历经了一千四百年的伊斯兰民族的公议。
奇谈怪论
接着塔哈博士说,对这些分歧和暴力事件的医治良方决不是消极的应对,也不是对现实的默认。伊斯兰民族自古便经历了一连串的纷争和骚乱,如奥斯曼哈里发被害、侯赛因在卡尔巴拉的遇害等等事件,你会发现在这些事件中没有那一次事件是在试图拨乱反正,改良前过,相反,却是流血不止、动乱不断,学者们也在这分歧与动乱的漩涡中提出了种种为我们所批评的各种消极思想,例如,莫尔太其勒派的仲介观等消极思想,或者要么是承认既成事实,要么是标新立异的导致伊斯兰民族的分裂。
因此,我们说,必须严格奉行伊斯兰的原则,同时借鉴他人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每个民族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都经历过类似的分歧。塔哈博士举例说,在美国的南北战争时期,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内战也最终协议解决。
同样,我们也可以搞一个将各方分歧都相容,让各方都遵守的和解方案。也许第一步是:我们先将历史上遗留的教派和纷争分析、辨明。关于十叶派、逊尼派、艾巴德派等的观点都需要再次考据、分析,将其中的精华和糟粕一分为二地吸收。对历史上这些教派观点考证的同时,我们务必将这些观点中对现今仍有影响的消极思想毫不犹豫地加以扬弃。
第二步是:给伊斯兰民族制定一个前景计划,对未来加以规划,制定让各民族互惠互利的文明发展计划。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才能结束宗派思想及其形形色色的分歧与矛盾,打开引领伊斯兰民族进入新时代的真正对话。
灾难来临,人人难脱其害
真主说:“你们当防备一种灾难,(否则),受害的绝不限于你们中的不义者……”
灾难来临,人人都难脱其害,无论是无辜的孩童、妇女,一旦灾难降临,人人都将面临动乱的危害。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言:“灾难不仅仅只降临在不义者身上。”
关于如何应对挑起纷争与暴乱者?塔哈博士强调说,这需要伊斯兰民族的自我觉醒,从而在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宗教、教派、宗派纷争和骚乱时,他们也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泰然处之。
接着,塔哈博士说,我们有必要制定一份荣誉宣言,向我们人民中的每一个成员灌输伊斯兰的觉悟,这份宣言的条款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第一:伊斯兰国家中的执政党派和组织应该清醒认识到,他们政权的稳定程度完全取决于真正的政权的合法性,和人民大众的认可度,政府对任何一个党派和组织都不可忽视。
第二:组建能够制定合理政策的相关机构,善于处理各个在野党派的关系,让各个党派的领导人格守其原则。
第三:组建各种民事机构,保障并加强其完全履行其职能的功能,确保任何组织和党派不从事暴力或秘密活动。
第四:认真修改教学大纲,培养各方面都能均衡发展的人才,让学生们知道自身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力,并尊重他人的权力。
第五:进一步增强团结,加强各个伊斯兰国家间的互惠合作,例如东西德的统一进程中,西德为实现两德统一毫不犹豫的给予东德上亿美元的援助。
敌人的阴谋诡计
在谈到导致伊斯兰-阿拉伯世界各国纷争不断,动乱四起的原因时,约旦大学比较法学教授穆罕默德"塔威博士声称,尽管这些纷争和内讧有其特殊性,但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伊斯兰民族的敌人对伊斯兰各国早已是垂涎三尺,千方百计地在这些国家的内部制造混乱。他们给伊拉克人的是民主的诱饵,给予巴勒斯坦人(那些愿意相信者)的诱饵是,只要他们做到谈判桌前,他们就可以收回他们的应享的权力!而此前,以色列人都可以处大肆杀戮、驱逐、摧毁巴勒斯坦的所有东西;黎巴嫩人民的遭遇的骚乱也是同样原因。这些国家的纷争与动乱都是伊斯兰的敌人从中策划,制造的。但是,这决并不是说,纯粹的外部势力导致了这些暴力的发生,事实上,是我们内部存在着第五纵队,他们信仰淡漠,缺乏血性,他们对伊斯兰的敌人必恭必敬、卑躬屈膝才是导致这些分歧的首要原因。
关于伊拉克的暴乱,塔威博士认为,除了伊斯兰敌人的奸计外,还有很多因素促成了伊拉克现在的局面,最主要的便是伊拉克人对伊斯兰各个教派的真正无知,他形容那些制造教派争端的人是半吊子的学者,因为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宣传什么。
教法判例
关于如何以教法判例来应对暴乱的鼓动者时,塔哈博士根据真主说:“敌对真主和使者,而且扰乱地方的人,他们的报酬,只是处以死刑,或钉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脚交互着割去,或驱逐出境……”这节经文指出,这是《古兰》给穆斯林指明了如何应对动乱与暴乱指导方针。在这节经文的最后的教法判例是“驱逐出境”或者将制造混乱者的阴谋意图揭穿,将他们与伊斯兰敌人之间关系公布于天下。
因此,我们务必对那些制造争端和分歧者提高警惕,认清他们的真面目,揭露他们的手段,因为,他们中有的人动机良善,但却为人所利用,有的人却早已是居心叵测。因此,《古兰经》中给我们指明了出路,让我们觉悟,要我们对这些动乱的制造者提高警惕,孤立他们,驱逐他们,正如穆圣先知在麦迪那对待那些伪信士一样。
动乱与专制之间的关系
塔哈博士强调指出,利用动乱来替专制制度狡辩的思想是不能成立的,也不为真主和他的使者所悦纳,因为,公正和残暴不可能同时存在于一种制度或个人身上,只有那些意志薄弱、无力改变现实的人才会有这样幼稚的想法。
他强调说,这种想法促使现在的一部分伊拉克人仍然沉湎于萨达姆时代,追述说萨达姆对伊拉克人来说其实是最好的长官,这样的言论纯粹是无稽之谈,没有一点事实依据。
关于政治反对派在实质上来说也是一种纷争和内讧的说法,塔哈博士强调指出,无论执政党,还是在野的各个党派,武装屠杀都是大家一致禁止的,但是和平的在野反对派则是对统治者尽忠直谏,因为最好的圣战便是在暴君面前直言真理。
但是,反对派也应该遵守一定的程式,正如劝善戒恶,应该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遵守相关的原则。反对者应该学会遵守这些原则,执政者也应该相信反对者其实是在维护他的统治,而不是针对他本人。
在谈及先知穆圣关于未来争端、纷争和暴乱所说的圣训时,塔哈博士说,这是先知的前瞻的眼光,意图通过这段圣训提醒动乱对伊斯兰民族的危害性。
这些圣训可以视为是一种对前定的判定,但是,坐视等待和不闻不问都不是伊斯兰所提倡的,也与《古兰》、圣训的明文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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