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和圣训中经常用到“光明”这个词语,当然是指信仰的真理而言,究竟怎么理解? 光明是人类视觉的感受,从物质存在的形式的意义上说,是黑暗背景下反衬出来的耀眼之光,是在实际物体表明反射出的光亮,从而看到了物体的形状,证明其存在。 光明用来比喻正义、公道、希望与成长,例如光明前程、光明未来或光明大道。
伊斯兰经典中的“光明”都不是物理性质的可见实物,而是对高度抽象意义的比喻,使人们对信仰的真理容易理解。 用“光明”做比喻,引导信士对信仰真谛的理解,产生对原始生命动力有所联想和领悟,理解深层含义。 例如《古兰经》说:“真主是天地的光明。”(24:35)
“光明”本身是无形的,但它却能把物质的实体照亮,让人们看得见。 人类所看到的“天地”,原本是无光的黑暗东西,因为有了光明,才显现出物体形状,让我们看到了这个世界或宇宙中的物质存在。 所以,光明的体现在于物质的存在,只有照亮的东西,我们才意识到有光明的实在。 如果没有物体,只有光明,我们睁大眼睛看光明的来源,就会伤害眼睛。 例如举目看太阳,那是我们地球上的光源,距离地球9300万英里,而且太阳的光线受到地球大气的层层阻隔,多看一会儿就会眼疼。 科学家们说,如果到地球大气层之外用肉眼看太阳,直射的太阳光立即灼瞎眼球,成为盲人。 我们居住在地球上,所谓“可见光”,都是极其微弱的光线,适合于人类的眼睛,与未经大气层过滤的强光无法比拟。 太阳系中太阳公公如此强烈的光源,与遍布宇宙的光明,又无法比拟。 经典中用光明比喻真主,说明真主对于人类是生命之源,是无穷的仁慈和恩惠。
对于人类,真主是不可见的,光也是不可见的,真主用光造化的精灵,也是不可见的。 这并不奇怪,因为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过于渺小,而且人的感官能力十分有限。 我们看不到光,但能看到被光反射的物体,我们看不到真主,但能看到真主造化的光;有了光,人的眼睛才能看到世界。 光是证明物体的存在,而光本身证明真主的存在。 因此《古兰经》说:“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从我们的视觉所能及的天地万物中,看到了真主存在的迹象。
光本身不可见,但没有光的存在,人类什么也看不见。 因此,光的性质很奇特:自身不可见,但能使物体表现出来,让人们看到。 人们看不到真主,也看不到精灵,但是我们能深刻地意识到真主在我们周围,精灵在我们身边。 假如没有真主,就不存在宇宙,不存在天地万物,不存在人类。 用光明比喻真主,便于理解,因为光明自身不可见,但能使宇宙和天地出现,让人们看到,证明真主的存在,并且主宰着天地万物。
光明不是什么孤独的东西,衬托光明的背景是黑暗;光明与黑暗是相对而言,没有了光明,才能出现,黑暗是光明的对立面。 换句话说,因为光明来了,黑暗被驱散了,说明黑暗是不存在的东西,除了证明有光明的存在,它本身无能为力,黑暗没有能力驱赶光明。 单独只有光明,我们的眼睛不可见;单独只有黑暗,我们的眼睛也不可见,所以光明与黑暗的交错,才产生视觉效应。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光明的对立面是黑暗,黑暗是不存在的东西,无能为力与光明和真主对抗。 真主是绝对的,没有对手,黑暗也是真主的造化物,只是证明真主是光明,而不是对手。 黑暗是不存在的,所以无从说起,说它是衬托,是对立面,是证实物,都是比喻,不是具体的真东西。
人类的存在是光明,还是黑暗? 都不是,既不是光明,也不是黑暗。 如果说人类是光明,那么会与真主等同起来,成为不可见的东西;如果说是黑暗,黑暗是不存在的东西。 在天地间,有血肉之躯、有精神和心灵的人,是实际的存在,受惠于真主的恩典。 人是客观的存在,犹如所有的物质存在一样,存在于两种不同的状态中:光明与黑暗。 在光明之中,得真主的喜悦和慈恩,接近真主,而居住在黑暗之中的人,被黑色所包围,不见光明,远离真主的恩惠,也难以显示人性的俊美和虔诚的心灵。
光明来自独一无二的光源 ——真主,而黑暗弥漫在宇宙之中,无所不在。 越是深藏在黑暗中的人,心灵越是黑暗,距离真主越是遥远。 黑暗不会是永久的,也不会是独立的,因为天地万物都归真主所有,而光明是永恒的,普遍的,是受真主差遣的,服从真主的命令,去扫除任何地方的黑暗,给那些地方送去真主的恩典 —— 光亮。 真主的高贵德行之一是“光明”,是对弥漫四周的黑暗相对而言,但是黑暗不会是绝对的,不会是永久漆黑一团,因为受真主的制约,在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微弱的光明,使那里的人保持清醒的头脑,逐渐看到光明,向往真理。
宗教宣传的意义和目的,就是宣传光明,驱逐黑暗。 从光明的原理,帮助人们理解和领悟真主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对天地万物通过光明降临仁慈和恩惠。 用人们容易理解的光明与黑暗来比喻,认识生命的意义和目标,可能在喜悦和积极的光明之中,也可能在迷茫的黑暗之中,那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穆斯林的使命是改造这个世界,让居住在黑暗中的人们逐渐觉悟,摆脱被黑暗包围的压迫和痛苦,进入光明的区域享受真主的喜悦。
光明与黑暗的比喻,阐明了真主造化万物和人类的目的。 光明与黑暗相对地存在,代表善恶,互相衬托和对照,显示光明的无限威力,是真主所意欲的主流。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其中包含着许多真主的德行和特性,请看《古兰经》中以下几段与“光明”有关的经文:
“盲人与非盲人不相等,黑暗与光明也不相等。”(35:19-20)
“他降示他的仆人许多明证,以便他使你们从重重的黑暗走入光明。”(57:9)
“一个人,原是死的,但我使他复活,并给他一道光明,带着在人间行走,难道他与那在重重黑暗中绝不走入光明的人是一样的吗? 不信道的人,这样为他们的行为所迷惑。”(6:122)
“他怜悯你们,他的天神们为你们祈祷,以便他将你们从重重的黑暗引入光明,他们是怜悯信士的。”(33:43)
真主对信士的怜悯,可以被感受到,如同居住在黑暗洞穴中的人,突然见到了光明,重重的黑暗被驱散了,走入光明,享受到真主怜悯和仁慈的喜悦。
(阿里编译自What Is the Light of God?by Sachiko Murata and C Chtt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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