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麦尔·本·汗塔卜传述:使者说:
“一切行为都以举意而定。每个人都能得到自己所举意的。为安拉及其使者而迁移者,他的迁移就趋向了安拉及其使者。欲获取今世浮华或为聘娶一个女人而迁移者,他只能得其欲得的结果。”
——《布哈里,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注释:
一、圣训背景:穆圣(愿安拉赐福安于他)公开宣教后,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遭到了麦加习惯势利和保守势力的极力干涉、阻挠、限制和打压。他们在精神信仰上食古不化,对新信仰置若罔闻,仍然沿袭祖先遗留下来的宗教,沉溺于祖先、偶像和自然崇拜之中;他们在自身权势、地位和利益方面死守不放;他们对穆圣和早期信士们进行人身攻击,和他们断绝关系把他们驱逐出麦加,并对他们进行迫害、摧残、杀害,极尽恶劣卑下之能事,以便达到阻止穆圣宣教、阻止安拉的宗教得以广泛传播的目的。西元621年,为保护早期加入伊斯兰的信士们的人身和生命安全,为保护伊斯兰的中坚力量勉遭麦加多神教徒的迫害、摧残和杀害,为了信仰和信仰自由,以及为了伊斯兰的进一步发展、传播,为了能够建立一个可以长期和广泛宣教的根据地,穆圣和众信士们被迫离弃自己的(还未信教的)亲人和家乡,迁往麦迪那。这次迁移是伊斯兰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战略转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据伊本·麦斯欧德(愿安拉喜悦他)传述:迁士中有一位男子,向女信士温姆·盖斯求婚,温姆·盖斯给他提出的应婚条件是:他必须和她一同迁移到麦迪那。为此,这位男子也随我们迁移到了麦迪那,之后,温姆·盖斯就嫁给了他。于是我们称他为温姆·盖斯的迁士。
二、伊斯兰学者们很重视这段圣训。伊玛目布哈里以它作为其圣训集的开端;部分学者把它作为伊斯兰的四分之一;部分学者又认为它为伊斯兰的三分之一。其原因在于:一切行为中举意的重要性。学者们把举意作为内在行为的标准。
三、“举意”系阿拉伯语“您也”一词的意译。该词还含有“意念”、“意图”、“动机”、“目的”等意。学者们一致认为举意是个人内心的意向,无须口头表白。举意是一切行为中必不可少的,是伊斯兰中善功的基础。因为举意决定着一切行为的性质(如功修中举意为主命则为主命,举意为副功则为副功···),代表着个人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目的。举意在于正心,所谓心正则行为正,心不正则行不端。没有纯诚为主的举意,任何行为都不能称为善功。因此凡事都要有个好的举意,好的举意,可以使平常事、习惯变为功修。如果你举意为安拉的话,吃饮,将变成一种功修;你为生活的奔波忙碌,将变为一种功修;你有生之年去往清真寺做礼拜所走的每一步路,将变为一种功修;你在两个人之间公正的调解,将变为一种功修;你的扶贫助危,扫除道路上的障碍物,甚至你对他人的一个微笑,都将变为一种功修。反之,如果你没有举意为安拉的话,即使这一行为本身能够产生良好的效果,也不能称为善功。如洗澡,若举意洗大净,并按特定仪式洗,则为大净;否则为洗澡,只是讲卫生的好习惯而已。
四、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以人为的标准判断他人行为的对错,及其价值,然而,若其行为有良好而高尚的“为安拉”、“追求主悦”的举意时,其对错及其价值就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判断。在伊斯兰看来,没有化为行为的举意,是有回赐的(参阅第37段),而没有虔诚为主意念的行为是不蒙主的接受的。举意在一切行为中,就象灵魂之于身体。没有灵魂的身体是无法存在的。蒙主接受的行为,安拉不看它的形式和数量,而看它的举意和内涵(性质)。因为许多表面完美的行为,其实缺乏灵魂(内涵),因而不被伊斯兰认可,不蒙主的接受。
五、举意分为两大类:要么是虔诚而神圣的宗教意念,要么是纯世俗的利益打算和追求。凡有纯诚为主的高贵举意,便使任何一个行为具有了宗教性质和宗教上的神圣价值,便被称之为善功,具有永恒价值。否则便是世俗的,仅具世俗的个人或社会价值。本段圣训中的两种举意的本质区别正在于此。
六、凡未举意为主而做的一切纯世俗行为和利益追求,大都能达到其目的,或能产生一定的良好社会效应,但不能获得安拉那里的报偿。因为安拉的伟大而完美的属性之一是:普慈今世。无论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只要按照安拉设置的客观规律办事,尽力而为,大都能获得成功。
七、伊斯兰非常重视个人举意、行为和目的的统一及三者的一致性。本段圣训指导我们:虔诚为主,追求主悦应成为我们穆斯林的一切行为基础,以便籍此在今世上获得安拉的默助,在后世获得安拉那里的回赐和报偿。安拉说:“他们只奉命崇拜安拉,虔诚敬意,恪守正教。”(古兰:98:5)
八、“迁移”系阿拉伯语“希吉勒”一词的意译。该词在阿拉伯语语言方面指“放弃”或“离弃”;教律方面指因担心遭受磨难或迫害而离开非伊斯兰(库夫勒)地区,迁往伊斯兰地区。换句话说,即由没有宗教信仰自由,不能过正常宗教生活的地区,迁移到有宗教信仰自由,能履行自己的宗教义务的地区。这在教法上是当然(瓦吉布)。这一律例长期有效,不受时空限制。本段圣训中的迁移特指在解放麦加之前,从麦加或其它地方(如埃塞俄比亚)迁移到麦迪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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