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香港穆斯林也上街?

  

(编者按:自从上星期五,三千穆斯林游行抗议丹麦漫画辱教后,而这星期日再有廿二个团体就同一原因举行静坐,有少部份人开始质疑他们有必要抗议吗?为何要求人家遵守你自已宗教的禁忌呢?本文试图回应一下这些责难。)

  

  香港穆斯林尊重言论自由,明白这是本港及西方社会的重要支柱;但丹麦报刊刊登亵渎穆罕默德圣人(求主赐福他)的漫画,及后欧洲多国加以转载,实令我们感到不快。因此,香港穆斯林上街或静坐抗议表达对不负责任及歧视穆斯林的报刊表示不满,亦是言论自由赋予的权利。其实,不单是穆斯林对滥用言论自由表示关注,基督徒及犹太教徒亦同样关注,丹麦的基督教会及犹太教会都曾对事件表示强烈的不满,支持当地穆斯林对刊登亵渎穆圣漫画的报刊的抗争。

  

  首先,绘画穆罕默德圣人(求主赐福他)的肖像对穆斯林来说已是犯禁忌,因穆圣严禁为他绘画肖像,以免造成偶像崇拜。而丹麦的漫画是伊斯兰恐惧症及故意将伊斯兰妖魔化的浪潮驱使下的产物。伊斯兰越来越成为西方社会双重标准的受害者。

  

双重标准

  

  言论自由当然应受尊重,这是大家共同接受的价值观。但所谓“自由”,是在不伤害他人的原则下进行。所以,欧洲各国对言论的表达亦在法律上及社会上添加不少限制;如英国史学家欧文因18年前曾否认发生过纳粹屠杀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行为,于星期一(二月二十日)被奥地利法院判监3年。欧洲多国亦有保护同性恋等小众不被歧视的法例。那么,为何对穆斯林及他们的宗教的亵渎却被认为是可接受的行为呢?

  

  《卫报》已揭发丹麦同一报社在三年前曾恐怕冒犯基督徒而拒绝刊登一批讽刺耶稣的漫画。

  

  涉事丹麦报章《日德兰邮报》编辑罗塞虽然就漫画引起伊斯兰教世界示威浪潮道歉,但却认为“言论自由”,不肯就漫画内容本身侮辱伊斯兰教致歉。最近罗塞却因向美国有线新闻网络声称“希望即时同步转载”伊朗报章征求纳粹大屠杀主题的漫画,而随即被勒令“无限期休假”;他坚称的“言论自由”保不了他的职位!这是可等的讽刺?

  

穆斯林并非要求“例外处理”

  

  其次,对于要求不可亵渎宗教时,穆斯林并非要求“例外处理”。在法国,罗马天主教会亦成功禁制对一幅用衣着单薄的美女取代各使徒的“耶稣的最后晚餐”的画像的发表。丹麦亦有法例明示:“任何人试图或蓄意在公众场所宣示或散播一些言论,对某些人的种族、肤色、国籍、信仰或性取向构成威胁的话,可被检控及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

  

  我们作为全球穆斯林的一份子,只要求平等的对待,从而与其他人融和一起,而非受排挤或异化,更非遭特殊看待。我们亦如其他西方宗教领袖一样,期望得到互相的尊重,宗教信仰不被蔑视或侮辱。游行集会,只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这并非暴力或任何威吓。

  

  从以上的例子可以很明显的看到西方国家虽然主张言论自由,但针对犹太教、基督教,甚至同性恋者的言论都有所限制,为什么却可以对伊斯兰教伤害?这是什么样的平等、公义?何来互相尊重?因此,为寻求公义,香港穆斯林有责任站出来,让香港的市民也能了解事实的真相。

推荐阅览: Anatomy of the Cartoon Protest Movement (Washington Post)

  

Why I Published Those Cartoons(Washington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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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llands-Posten Editor to Asharq Al-Awsat: "we are indeed very sorry" (Asharq Al-Aws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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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阅览: Europe's contempt for other cultures can't be sustained (Guar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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