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星期二,汶莱苏丹出台在该国实施伊斯兰教法的决定。素丹哈桑·博尔吉亚在一份正式档中,批准了在未来六个月内,循序渐进地在该国实施新的伊斯兰刑法。
这部经过数年的讨论而最后确定下来新的伊斯兰刑法中,明文规定对盗窃者执行砍手;对饮酒者执行鞭刑;对通奸者执行石刑。素丹哈桑·博尔吉亚说:“通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而实施这一法案,我们履行了对真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汶莱苏丹国是一个位于波罗州北岸的一个小国家,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拥有丰富的燃油储备。总人口40万人,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口信仰伊斯兰。佛教徒占总人口的13%,另有10%的基督徒。但是官方宗教是伊斯兰教。比起马来西亚、印尼这些邻国来说,汶莱苏丹国被视为一个更为“保守”的国家。
需要指出的是,伊斯兰教法仅仅针对该国的穆斯林群体而实施。因为汶莱苏丹国建立了两套司法体制。一套是世俗司法体系,一套是包括涉及婚姻等社会生活基本事务的伊斯兰法律体系。因为伊斯兰教法不仅包括刑法,它还包括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民事诉讼、以及婚姻、遗产等各项法律。
自1996年起,素丹哈桑·博尔吉亚就致力于在该国推行伊斯兰教法的实施。
(侯赛因译自今日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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