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资哈尔反对公映《诺亚方舟》 认定其明显违背伊斯兰原则

片中“诺亚方舟”造型

日期,以艾大长老、艾大资深学者机构和艾大伊斯兰研究院为代表的艾资哈尔机构再次发表声明:反对公映任何以人物造型的方式,饰演和塑造众先知和圣门弟子的影视作品,并强调指出:这样的影视作品否定了众先知和众使者所享有的崇高地位,违背伊斯兰信仰和伊斯兰教法的基本原则,挑衅了伊斯兰信众的宗教感情。

因此,艾资哈尔机构再次重申,不允许放映这种以人物造型的方式,塑造和饰演真主的使者——努哈(诺亚)圣人——的电影。在这部影片中,努哈(诺亚)圣人被塑造和饰演为一个特定的物形象,而这是伊斯兰教法所严厉禁止的非法行径。这一行径是对伊斯兰教法原则的公然否定,是违背埃及新宪法的行为。

为此,艾资哈尔以其在伊斯兰事务中所享有的学术权威的身份,明确要求阻止该部影片在埃及上映。

同时,艾大长老助理,阿巴斯·苏曼博士质问,放映这样的影片有什么样价值和意义?为什么埃及还要比影片原产地——美国——提前两天公映呢?或许大家对当年,因放映亵渎穆罕默德先知的电影,而引发的暴力冲突仍然记忆犹新。艾资哈尔反对这些暴力事件,因为我们宗教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我们鼓励以思想来应对思想,而不是以暴力和混乱的方式来表达诉求。但是,为什么有人要火上浇油,而不是去浇水,去平息事端呢?国家的决策者们,你们当拔出所有导致纠纷、分裂的“钉子”,包括这颗名为《诺亚方舟》的钉子。艾资哈尔将会坚持自己的意见,我们将尽全力阻止该部影片在埃及上映。同时,我们坚决反对因为影片的公映而导致的任何暴力行为,我们呼吁埃及民众,即便公映,也不要观看这部影片。我们祈求并祝福真主的众先知和众使者平安!

 

 

(侯赛因译自艾资哈尔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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