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马来西亚,全国伊斯兰教法理事会连续发表了几项教律,规定穆斯林的生活方式,例如禁止女子穿美式假小子的流行服装、禁止穆斯林参加瑜珈功练习。 马来西亚的女权运动活动家载娜.安瓦尔曾经对这些教律提出批评,她认为没有女子参加制定的教法律例,不能真正代表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她是马来西亚妇女权利组织“伊斯兰的姐妹们”的创始人之一,她说:“没有人在练习瑜珈,他们的教律只是一个装饰。” 她认为,类似的教律不是针对社会存在的问题,而只是代表宗教长老们的意图,向妇女们施加压力,证明妇女不自由。
世界上这些志同道合的妇女代表们在上周末(2月13至15日)举行国际研讨会,有数百名穆斯林女权运动活动家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聚会,讨论穆斯林世界当前妇女解放和自主权问题。 东道主是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姐妹们。 伊朗的代表是一位人类学家姿芭.米尔-侯赛尼,她支持大会的观点,她说:“西方的世俗女权运动已经完成了她们的历史使命,但对我们,没有什么帮助。 我们现在面临的挑战,都是属于宗教的理论性质。” 这个大会的名称是《穆萨瓦》,是阿拉伯文,意思是“平等”。 在那个周末,来自全世界四十七个国家的女权运动代表们,讨论世界各国伊斯兰的男性教长们为妇女制定的各种清规戒律,而她们集思广益从伊斯兰的经典中寻找根据,反駮这些陈旧的教律。 她们坚持认为,穆斯林妇女也有同样的权利解释经典,为妇女的利益制定法规和教律。 例如埃及的女权代表玛尔娃.萨拉菲尔丁说:“我们将研制一套新的说法,把它呈现给全世界,成为切实可行的生活指南。”
安瓦尔女士说,她们的伊斯兰姐妹们从二十年前就深入社会基层奔走呼号,但一直是单枪匹马奋斗。 今天看到了众多的支持者和参与者,“形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穆斯林女权运动。” 她说,任何社会法规不等于《古兰经》,充其量不过是各个时代的学者们对《古兰经》的理解和解释,制定成律令和制度。 这些法规是要过时的,尤其在社会发展一日千里的现代。 每个时代的穆斯林都应当回归到经典中去,审查现行的法规,进行修正,遵循公平的原则,保证社会公正和平等。
萨拉菲尔丁女士说:“我们应当设立一项伊斯兰妇女解放奖学金,鼓励学者们对古代法规进行研究。 我们不要害怕对历史的资料和法律进行批判性的审视。” 他举例说,埃及的学者纳萨尔.阿布-载伊德和伊朗的学者阿布杜卡里姆.索罗希,都持有同样观点,他们认为从《古兰经》转变为具体法律,是一个理解的过程,伊斯兰的法规应当与时俱进。 这两位学者因持有不同政见而流亡国外,长期生活在西方国家。
米尔-侯赛尼女士说,伊斯兰社会存在着保守和开放两种思路,前者绝对化,后者多元化。 伊朗在发生伊斯兰革命之后,就开始出现了改革派,由于布什总统对伊斯兰的敌意和战争,她的国家改革派失去了市场,保守派更加强硬了起来。
安瓦尔女士说,马来西亚的家庭法在1980年代走回头路,出现历史的倒退现象,因此许多妇女们自行组织起来学习《古兰经》,从经典中寻找解放的道路。 她说:“一切由伊斯兰的学者说了算,妇女没有发言权。 当时,我们组织起来向那些权威挑战。” 传统的学者们瞧不起她们,认为她们的努力都是白费力气,她们不可能改变一千年的老习惯,任何时代的伊斯兰国家立法都遵从这套程序,不可能推倒重来。 只有宗教学者才有资格和权利为穆斯林社会立法,制定生活律令。
美国代表伊莎贝尔.科罗曼是美国外交理事会的研究员,最近出版了一部书《天堂在母亲的脚下:中东妇女与改革》,她认为全世界都在进步,穆斯林妇女也不例外。 现代是资讯时代,社会改革的呼声从基层开始,任何地方的人与西方社会只是在卫星电视网一次点击的距离,女孩们教育也都普及了,思想迅速开化。 许多穆斯林妇女进入了国家政府机构,担任高官或领导伊斯兰研究所,例如卡塔尔大学伊斯兰教法学院的院长就是一位有学问的女性。 她说:“这个进步是缓慢的,但是必然的,即将形成高潮,形成女权运动。” 她说,2004年摩洛哥修改了家庭法,给予妇女平等的权利,许多人说这应归功于国王的开恩,但是更多的人认为,是民众呼声的结果,有许多民众团体为女权积极活动。
艾拉赫.库莱伊是伊朗大学教授,曾经在伊朗国会内任职。 她说,伊朗的女权运动活动家们很关注摩洛哥的女权改革,是对所有伊斯兰国家的宝贵经验。 她说:“穆斯林国家之间应当互相取经,互相学习,我们没有必要到美国或欧洲去学什么。”
米尔-侯赛尼说:“现在在社会的基层累积了巨大的能量,不久的将来,就会水到渠成形成大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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