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大长老在开罗国际伊斯兰大会上的讲话

【译者按语:“真理已来临了,虚妄已消灭了;虚妄确是易灭的。”(17:83)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国力衰弱,和军事层面上不断遭遇到的挫折与失败,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带有世俗主义色彩,宣扬民族独立的“国民主义”正方兴未艾地地四处流布之际,作为对“国民主义”运动的回应而产生的泛伊斯兰主义也正在土耳其末代素丹,阿卜杜·哈米德二世的资助下,在哲玛尼丁·阿富汗尼的热情宣传下,开始在埃及等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开始广泛传播。但是,随着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解体,以及1924年土耳其宣布废除哈里发制度,阿拉伯-伊斯兰世界陷入到政治权威中心缺失,国家四分五裂,列强殖民瓜分的屈辱尴尬的境地。

于是1928年,穆兄会成立,明确提出了恢复“哈里发制度”的政治目标。现代伊斯兰主义思潮正式以其年轻的身影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此时,在巴基斯坦,作为现代伊斯兰主义运动的代表人之一的赛义德·毛杜迪更是著书立说,对伊斯兰的基本术语重作解释,并阐述其对国家政治和制度层面的“伊斯兰理念”。于是,本是伊斯兰社会法中,纯粹的教法术语——“达尔·哈尔布(非穆斯林国家)”,被随之赋予了浓厚的地域政治色彩。伊斯兰历史上的“蒙昧时期”的历史术语,也摇身一变转而为政治标签,粘贴给了阿拉伯-伊斯兰各国及其社会,并由此而推导出对穆斯林信仰的裁决和判断。

很快,远在非洲的埃及穆兄会的青年们,也开始认同并接纳毛杜迪的政治主张和观点,即便是第二任穆兄会领袖哈杜比为此亲自撰写了《宣教而非裁诀》一书,试图清算和抵制毛杜迪的错误观点和主张,但是赛义德·古图布早已用优美的文笔,而将这一思潮引入到《在古兰经的绿荫影下》——这部在监狱中写就的文学作品,却被追随现代伊斯兰主义思潮的青年们奉为古兰经注而争相传阅。其实,对这部作品的评价,即便是格尔达威长老也曾在他的自传中,直言不讳地明确指出,该作品的后半部分,早已薰染上浓烈的极端主义色彩。更不必说那些标上伊斯兰的旗号而贴出的“蒙昧主义”的判决和对他人信仰妄断的教法判令。

呜呼!现如今,这股现代伊斯兰主义的思潮,更是借着当代阿拉伯之春,而以燎原之势,汲汲然登上各阿拉伯-伊斯兰国家政治乱局和社会动荡的舞台,四处经营,大有一发不可收拾之势。

但是,身处乱局中的真正的伊斯兰学者们,则痛定思痛,积极反省,发出了他们一致的呼声——消除极端思潮,反对妄断他人,穆斯林大团结!

下文是艾大长老在开罗国际伊斯兰大会上的讲话,今将其全文译出,以飨读者。此次大会共邀请48个伊斯兰国家和组织的500名著名伊斯兰学者,云集开罗,共商国家和民族之大是大非。】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切赞颂全归真主!祈愿真主赐福并慈悯我们的领袖,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先知,及其后裔、圣门弟子,以及所有接受他的引导而追随正道者。

愿你们获得真主的平安、慈悯和他所赐以的吉庆!

欢迎你们大家来到你们的第二故乡——埃及。我希望你们所有人在这次伊斯兰大会上都获得真主所赐予的顺利。此次伊斯兰大会,你们将探讨阿拉伯-伊斯兰“稳麦”在当代所面临的最为危险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妄断穆斯林为悖信者,及其导致的思想和认识的混乱;妄言教法判决,及其导致的对穆斯林的随意杀戮”。这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社会,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巨大考验。我们曾经以为,这些妄断他人为不信道之人,他们在埃及或其它国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便已然觉悟到自身的错误言行,回归到了对伊斯兰的正确认识,摈弃了错误思想的毒瘤,以及这一思想所带来的毁灭性的破坏。但是,我们最后发现,这一错误思想的毒瘤,最后以其最为丑陋的面目蔓延到我们国家,并无孔不入,泛滥肆虐流布于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在亚洲和非洲的各族民众中,并在这些国家的民众中制造杀戮、肆意破坏、制造爆炸、刺杀无辜平民,让整个国家和人民生活陷于万劫不复的灾难中,而无力自拔。

令人非常痛苦的是,这些犯罪行径都打着伊斯兰的旗号,打着伊斯兰宽容仁慈的教法之名,而在实施杀戮行径时,高呼“安拉”尊名,高声赞颂真主,或妄称这些犯罪行径是为遵循主道而实施的“吉哈德”;是为获得伊斯兰“烈士”称号而尽的殉道之举。而西方新闻传媒则恶意地利用这些犯罪行径,歪曲和丑化伊斯兰的形象,并通过西方媒体的推介,向全世界呈现西方所认定的,这一野蛮而嗜血,专事杀戮无辜平民,煽动暴力,鼓动仇恨,并在信徒内部成员间制造嫉恨的宗教。

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为悖信者的现象,及其所引发的流血冲突和犯罪行径,并非伊斯兰社会中出现的新问题。其所涉及的教法问题,对于穆斯林来说也并非什么新颖的教法难题。事实上,我们早就领教过和学习过历史上的“哈瓦利吉派”,知道“哈瓦利吉”派在伊斯兰建立国家初期便已然出现;知道这一派别曾经如何偏离了伊斯兰正道,并因其对伊斯兰教义和教法的错误解读,而酿成的对穆斯林的灾难性苦果。我的意思是:由于对伊斯兰信仰的定义(这是伊斯兰的根本),以及在这一信仰基础上所产生的行为(这是伊斯兰的细则)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哈瓦利吉”派将二者之间的本末关系错误理解,从而踏上了迷误之途。他们中紧紧抓住某些经训明文的表义,而违背了其它经训明文的含义;他们凭自己私意理解而判断,紧抓部分古兰经明文而忽视其它明文要求的存在。

当然了,针对“哈瓦利吉”派产生原因、发展进程、思想主张、教法观点和核心内容等细节,这是我们不能用几句话就可以阐明的。但是,或许我们借此机会,言简意赅地让大家回顾一下,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为悖信者这个问题的历史渊源,以探究这个历史问题在当代重新出现,并重启其破坏性活动的更为深层的原因。

从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和悖信者的历史回顾中,我们确实知道,“在上世纪的1967年之前,埃及社会和阿拉伯-伊斯兰社会,并不知道出现了一个妄断这个社会为悖信;判定其为蒙昧主义社会的团体。这个团体妄言说,穆斯林应当同这个社会中的成员划清界限。

通过历史的回顾,我们也确实知道,现代社会出现的这个妄断他人为不信道,为悖信者的团体,最初诞生在监狱和拘留所的院墙内。这是因为这个团体,因其所宣导的暴力革命的政治主张,而让一些从事伊斯兰运动的年轻人锒铛入狱。在狱中,当这些年轻人被要求表明他们对现行政权的立场时,大多数年轻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支援,而少数人则拒绝了当权者的招安,并认为选择顺从当权者的同学们,他们的立场是对宗教的背叛和放弃,这更加坚定了他们反对现政权的立场。

很快,他们便不和他们的同学们同班礼拜,并公开宣称,他们的同学都是不信道者,是悖信者,因为他们的同学支援了“不信道”的当政者。同样,他们也公开宣称,这个社会以及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是不信道者,都是悖信者,因为这个社会中的所有成员都顺从于悖信的当政者。而同这个社会中的任何一位成员,共同排班礼拜,共同履行斋戒功修已经没有任何裨益。这些人,他们呼吁穆斯林信众同不信道者,同悖信者脱离关系,迁徙到他们的团体中,跟随他们的领袖。”[①]

1967年的这一事件,或许是在历史上“哈瓦利吉”派,以及其它的“巴颓尼亚”派在历史的长河中消亡后,第一次出现的“妄断他人为悖信”之组织和团体。随着一事件的发生,新的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为悖信者的现象和思潮,在当代年轻人中重新开始蔓延开来。这些年轻人,他们对伊斯兰热情可嘉,但是在面对外来侮辱和面对强大的侩子手时,除了采取轻率且鲁莽的应对;采取弱者式的报复外,他们对伊斯兰的了解,并不具备相应的学术和文化资质。于是乎,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判定他人为悖信者的极端做法,便成为他们对令人痛苦的现状最为直接,也最为典型的表达。

由此可见,他们的判断和他们的认识,并非基于正确的认识和严谨的分析,而仅是对充满压迫,充满强权的现状做出的简单而鲁莽的回应。这也就是有些人在为这一思潮辩护时认为:妄断他人悖信尽管犯下一些罪过,但其实质不过是“思想危机”的表现方式,而非伊斯兰运动的指导方针。[②]

此外,另有人认为:现代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和悖信者思潮的产生,并非由这些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年轻人提出的。这些年轻人,尽管他们在监狱中曾经公开否定并判定当政者和整个社会,都是不信道的和悖信的,但是真正的妄断他人为悖信的思想产生于1968年。同样,也是在监狱中,由一个自称“穆斯林团体”,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赎罪与迁徙”组织的成员提出来的,之后,其它的伊斯兰组织和团体受其影响而采纳了这一思潮。

这种妄断他人为不信道者,为悖信者思想的,无论其出于何种原因而产生,却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监狱,以及当时监狱中所发生的一切侵犯和践踏行径,促使这些年轻人形成了这些错误的理念与认知,以及怪异主张与观点。但是,看看过去和现在,那些在自由宽松环境下而写就的著作,我们会发现写作这些错误理念和怪异观点的作者,假若他们也在自由而宽松的环境下写作的话,那么这些错误的理念和怪异的观点,必定会从形式和内容上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当然,监狱的高墙并不是导致“妄断他人悖信”这一思潮,重返我们这个时代的唯一原因,在我看来,还有另外一些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催生和促成了妄断他人为悖信这一思潮的形成与传播。

对于这股在历史长期积累并沉淀而成的思潮,我们可以称其为“伊斯兰思想中的偏执与极端思潮”,这些历史的沉淀,自产生伊始便明显地偏离了伊斯兰“稳麦”,偏离了伊斯兰大众的信仰之道。无论这种思潮以何种名目,何种形式出现,其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对历史上“哈瓦利吉”派遗产的继承。而哈瓦利吉派的思想,正是穆圣先知提醒穆斯林务必警惕之思想,也是无论在过去还现在的伊斯兰“稳麦”大众所一致坚决抵制之思潮。

在我看来,妄断他人为悖信的思想,同穆斯林大众的伊玛目们所宣导的信仰之间的区别之处,恰好隐藏于教义学家关于何为信仰,何为伊斯兰,以及该当如何看待真正的伊斯兰信仰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中。

各位尊敬的学者!请允许我再次向各位重申(或许这些话,对于各位来说已经是老生常谈):许多研究和分析这股思潮的人员,他们大都忽视了我们此次大会所研讨的问题。众所周知,逊尼大众派关于信仰的实质,主张的是内心对真主、天使、天经、使者和后世的诚信。这正如健全的圣训所记载的那样:信仰便是内心坚定的诚信。在这段由伊玛目穆斯林所传述的健全圣训中,穆圣先知对信仰定义为:“你诚信真主、天使、天经、使者和死后复生。”

至于礼拜、斋戒、朝觐、天课,以及穆斯林务必履行的义务和对非法行为的抛弃,则正如穆圣先知所定义的那样,并不涉及信仰的领域。即,并非是信仰的组成部分,而仅仅是令信仰更为完美之条件。这些行为对信仰的完美有增减之效用,这些行为可令信仰攀升至最为完美的级别,也可以令信仰降至最低的层次。但是,这些行为的缺失,并不必然导致信仰从根本上缺失,而是信仰者,仍然是信士,即便在遵行上有所欠缺;或者是犯下违抗主命之罪行或恶事者,只要他的内心仍然保有诚信,那么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妄断这样的穆斯林为不信道者,为悖信者。这才是伊斯兰信仰的本质含义和真相。

这一点正是艾什阿里教义学派、马图里迪教义学派和谨循圣训人士,这些逊尼大众派所奉行的信仰主张同其它派别所奉的信仰主张之间的分水岭。对于其它派别来说,他们将行为视为信仰的组成部分,并认定凡是犯下大罪之人,他的信仰已经不复存在,而是变成了一个不信道者;变成了一个出离于伊斯兰正教外的悖信者。从而打开了穆斯林间肆意杀人,随意掠夺他人钱财,相互冲突,相互争斗之门。

这道分水岭,也正是穆斯林大众所遵循的信仰,与莫尔太齐勒派信仰的本质区别与不同之处。莫尔太齐勒派主张,凡是犯下大罪者,他介于信士与不信者之间,处于二者之间的位置上,并在教义上称其为“作恶者”。而对于这种错误观点的批驳,逊尼大众派的学者们早有长篇论述。

在这儿,我们要说明的是:当代有些派别,他们通过教学、书籍、卫视等途径,针对信仰的定义,构筑起这种极端的传承;他们在穆斯林青年人脑海中灌输说:信仰上唯一正确的主张便是,将诚信与遵行融为一体,混为一谈。或者说光有内心的诚信不足以实现信仰的含义。

假如说,这些极端派别和极端主张之人,他们仅仅只是提出他们个人的观点和主张的话,那么事情也不至于会如此复杂,但是这些人,他们不仅四处传布他们的极端主张,还一再强调,唯有他们的主张和观点才是真理,才是唯一正确的伊斯兰。而艾什阿里教义学派在信仰问题上的主张,则被他们妄断为迷误,妄断为对伊斯兰正教的偏离;妄断为对伊斯兰真相毫无关系的表述。

当这些极端派别和极端主张之人,说出上述言辞之时,他们全然忘记了在伊斯兰的东方和西方,有着超过九成多的穆斯林大众,他们坚信伊斯兰的信仰便是内心的诚信,而所有的功修和遵行,不过令信仰有所完美或有所欠缺的条件。而功修和遵行的缺失,从信仰的根本上来说,并不必然导致信仰的缺失。

因此,我们在这个发言中呼吁穆斯林大众,回归对艾什阿里教义学派、马图尔迪教义学派和谨遵圣训之人,他们对信仰问题的定义;我们号召回归到为伊斯兰“稳麦”大众所遵奉,并历经千年传承的逊尼大众的道路,这条道路将判定他人信仰的范围,缩小到了只有那些真正敢于否认和背叛真主之人的身上,即明确而公开地否认伊斯兰信仰的基本要素,或者公开而明确地否认作为穆斯林必须具备的的基本宗教常识。

逊尼大众派的这一主张,明确了在信仰上的黄金定律——信仰是否缺失的判定,仅仅依据是否明确而公开否认信仰的要素。逊尼大众派的这一主张源于古兰经的明证。这些古兰经文证实了信仰与行为之间,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古兰经中在提及信仰之后,附带行为遵行的提法,在古兰经修辞中,历来被伊斯兰学者解释为,这是将两件不同事物并列提出的修辞手法。所以古兰经中有多处,真主说:“信仰并信善之人”。

还有许多古兰经文证实,即便是穆斯林违抗主命,犯下罪过,但是信仰仍然存于穆斯林的内心中。如真主说:“如果两伙信士相斗,你们应当居间调停。”(49:9)

众所周知,杀人在伊斯兰教中被视为大罪,但是,尽管如此,真主仍然在此节经文中将相互争斗杀伐的两伙人称为信士。

同样,真主说:“这真如你的主本真理而使你从你家中出去,而一部分信士对此确实憎恶的。真理昭著之后,他们为真理与你争论,好像他们是被押去受死刑,而他们亲眼看见(刑具)似的。”(8:5-6)

在这节古兰经中,真主在描述一部分圣门弟子时,提到了伊斯兰所严禁的大罪———厌恶同穆圣一道参加“吉哈德”,并在他们认识到真理之后,依然同穆圣争论,但是尽管如此,古兰经在表述中,仍然称他们为“一部分信士”。

类似的古兰经证据还有真主说:“除非被迫害宣称不信,内心却为信仰而坚定者。”(6:106)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为什么说你们所不做的事呢?你们说你们所部做的,这在真主看来,是很可恨的。”(61:2-3)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教你们为真主而出征的时候,你们怎么依恋故乡,懒得出发呢?难道你们愿为后世的幸福换取今世的生活吗?今世的享受比起后世的幸福来时微不足道的。”(9:38)

还有许多古兰经,都在述及那些违背主命,犯下罪过的穆斯林时,仍然用“信道的人们啊”这样的措辞来形容他们仍然是有信仰之人,这些经文明确指明:虽然犯下大罪,但仍然是信道者,而不允许将其妄断为不信道者,妄断为悖信者。主啊!除了那些犯下以物配主的大罪,并否认作为穆斯林必须知道的宗教基本常识之人,才可以视其为明确而公然的否定,而判定其为不信道者。

这正是艾什阿里教义学派,这一逊尼大众派的主张,它表达了世人的期望,期望信士中的违逆之徒,能够获得真主的赦宥、宽恕和慈悯。这一主张反映了伊斯兰教对其信徒的慈爱和宽容。让那些人读一读伊玛目,艾布·哈桑·艾什阿里在其所著的《伊斯兰人士论文集》前言吧,看看这位身体力行,坚持伊斯兰宽容精神伊玛目所表述的立场。正是他收集了当时社会中各家各派的言论、观点和主张,并将其统统置于《伊斯兰人士论文集》中。他在该书前言中写道:“穆圣先知之后,穆斯林在许多事务上互有分歧,有的人迷误了,有的人相互疏远了,穆斯林变为一个个相互远离的派别,相互争执的党派。但是,伊斯兰将他们所有人联系在一起,包容了他们全体。”[③]

这些字句值得每一个学者,在观察当代穆斯林相互分歧和分裂的现状之际,细心品味,细细咀嚼。

正是艾什阿里教义学派,在思想混乱,社会动荡的历史时期,有效地阻止了穆斯林之间的相互杀戮,保护了穆斯林的生命和财产,维护了穆斯林的声誉。而穆斯林的生命、财产和名誉,正是穆圣先知在他的教诲中所一再重申,并严厉禁止侵犯的事务。

穆圣说:“每个穆斯林不得伤害其它穆斯林:他的生命、钱财和名誉受到保护。”

穆圣还说:“世人啊!你们的鲜血、财产、名誉都是不可侵犯的,正如今天是不可侵犯一样。”[④]

这些正是逊尼大众教义学派所严格遵奉的主张——以中正而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从本性上来说,都会犯错犯过的人类。穆圣曾说:“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是最好的犯过者就是那些向真主悔改之人。”[⑤]

尊敬的学者们!通过对艾什阿里学派主张的介绍,你们都知道,在判断一个人是否成为不信道者;是否悖离了伊斯兰信仰的问题上,这是谁都无权加以判定的,也是任何机构、任何组织、任何团体都无权判定的事务。其实质完完全全是一个纯粹的宗教问题,有着各项教义上的相关条件,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务必排除一切可能的,或然的判断。它涉及真主的前定与裁决,涉及到穆斯林中的当事者。世人中,除了那些无知无畏之人外,谁都不会轻易涉险这个问题。这正如伊斯兰的权威,伊玛目安萨里所言:“放弃判定和团结一个人悖信者所犯下的错误,远比以悖信为由而杀害一个穆斯林所犯的罪过要小得多得多。”

正如伊玛目穆罕默德·阿布笃所主张的那样——远离对他人的妄断,是伊斯兰教法判律的根本之一。他说:“如果一个人所说的话,从各方面来说都可被视为是悖信的言论,但是,只要有一方面可被理解为有信仰的话,那么,都不允许妄断此人为悖信者。”[⑥]

各位来宾!我们在此并非为学者之间的分歧辩护。我们祈求真主,让艾资哈尔成为促进穆斯林间团结的机构,而非分裂的机构。艾资哈尔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还将教授各个不同的教法学派;教授互有差异的各教义学问题;教授各种不同层次,不同品味,不同感悟的伊斯兰知识。自古以来,每当艾资哈尔发现逊尼大众派中,有人偏离正道,为制造分裂与偏执之人所裹挟时,艾资哈尔便会站出来,采取措施,拯救穆斯林大众,让穆斯林大众认清那些自命不凡,并声称惟有他们才代表伊斯兰之人的蛊惑言辞。艾资哈尔今天所走的道路,正是昨天所走过的道路。她将一如既往,不懈追求,促进穆斯林内部的团结与统一;她将沉静而坚毅地站在风口浪尖的最前沿,应对各种思潮和风暴。

各位尊敬的来宾!艾资哈尔高擎着穆斯林大团结的旗帜,从不对那些抵制无神论、西化论和反对道德沦丧的各派别厚此薄彼。艾资哈尔将不遗余力地抵制“妄断他人为悖信者”这一偏离了伊斯兰正道,自古以来就为伊斯兰“稳麦”所反对的极端思潮。

穆斯林兄弟们,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惟有真诚联络,坚持努力,整合穆斯林学者,团结一心,共同应对这股危及到“稳麦”全体成员的极端思潮,实现伊斯兰“稳麦”的利益。如果缺失这样的眼光,那我们绝不会获致我们所期冀的,也是这个“稳麦”在当下环境中所应当实现的最高利益。

尊敬的各位来宾!自我担任艾资哈尔长老一职开始,我就宣布说:伊斯兰“稳麦”的团结与统一是伊斯兰立法的宗旨之一。整合伊斯兰“稳麦”中的学者们,在重大问题——如“妄断他人悖信”这个问题——上的意见之统一,是维护我们这个伊斯兰“稳麦”的内部团结;捍卫我们这个民族生存的唯一途径。不仅如此,它还是捍卫世界和平的唯一途径。

或许有人会问,你为了维护这个“稳麦”的团结;为了促进各派别之间的相互了解;为了加强学者间的互动而不断提出的倡议,并未像期望中的那样,得到足够的“倾听”,以唤起这个“稳麦”的希望,从而应对各种挑战。我要说,这个期望,我只能祈求全能的真主,通过你们的双手、你们真诚工作和虔诚的举意才会得以实现。

我的兄弟姐妹们!我们这个民族正如伊斯兰这个正教所称赞的那样,是最优秀的民族。他要想世界民族之林中占据最优秀民族的地位,首先便是内部的团结一致。艾资哈尔的大门向所有人敞开,欢迎所有人,尊重学者间的分歧。我们再次呼吁伊斯兰“稳麦”中的治者和被治者,共同构建伊斯兰中正的指导方针,以指导我们的认知、信仰和工作。这也是源于古兰经和圣训的宣导和呼声,从而维护和捍卫这个民族,应对这个民族在当代所面临的各项危机,迎接未来的挑战。真主说:“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们作证世人,而使者作证你们。”(2:143)

谢谢你们的聆听!

祈求真主赐以你们平安和慈悯!

2014年3月25日/伊历1435年5月24日

艾资哈尔长老:艾哈迈德·泰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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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  سالم على البهنساوي : الحكم وقضية التكفير 24- 25، دار الأنصار، القاهرة 1977 م / 1397 هـ .

[②] [2]- سيد قطب والتكفير: أزمة أفكار أم مشكلة قراء، إعداد وتحرير د. معتز الخطيب ص: 44، مدبولي، القاهرة: 2009م.

[③] [3]-  الإمام الأشعري: مقالات الإسلاميين، .... ص 1-2.

[④] [4]- حديث متفق عليه أخرجه البخاري (67) ومسلم (1671) في عدة مواضع من صحيحيهما عن أبي بَكْرَة وغيره.

[⑤] [5]- رواه الترمذي (2499) وابن ماجه (4251) من حديث أنس بن مالك رضي الله عنه.

[⑥] [6]- الأعمال الكاملة للإمام الشيخ محمد عبد، تحقيق د. محمد عمارة، 3: 302، دار الشروق 1414 هـ -1993م.

(侯赛因译自线上艾资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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