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伊斯兰法律委员会是南非穆斯林最高权权力组织,也是南非政府承认的全国穆斯林权威代表组织,该组织建于1945年,总部在开普顿。
根据该组织委员长阿布杜拉'哈密德介绍,这个组织主要以执行伊斯兰法制为主,因此,一切伊斯兰事务和穆斯林社会的管理必须依照伊斯兰的法制。 这个组织下设许多具体工作部门,例如宣教、教育、妇女、清真寺管理等,在最高法制委员会领导下,各行其事;而法律委员会对各工作部门的行动规划实行监督和负责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的法制思想裁决,批准他们行动。 因为穆斯林在南非是少数民族,因此,伊斯兰法制委员会必须进行统一策划和管理,注意与政府和其他宗教及社会团体的关系,本着和平的善意、团结互助的精神,保持穆斯林社会健康发展。
在任何社会动荡中,穆斯林社会能保持自身的安全和稳定,并且通过严密的教育体制和宣传机构,穆斯林社会团结一致,稳步发展,在南非社会中被各界人士刮目相待。
哈密德委员长以南非的伊斯兰教育举例说明。 南非的伊斯兰教育在伊斯兰法律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委派专门管理教育的行政部门设计各级学校的教学大纲和伊斯兰的教育思想,编写教材,经过最高法制委员会通过之后,在全国执行。 伊斯兰教育自成体系,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学校,从穆斯林幼儿园到伊斯兰大学,属于一个管理体系,在许多重点城市都有高中和技术院校,如开普顿、伊丽莎白港、比勒陀利亚、约翰内斯堡。 学校的经济政策和管理,实行地方资助和上级补贴双重关系,大部份依靠穆斯林社会的捐款以及一部分政府补助。
法律委员会领导下的穆斯林商业部门专门管理清真屠宰场和清真食品运输和销售环节,保证从生产到销售的清真服务,层层都有监督机构和证书制度,不会给任何投机商有钻空子的机会。
宣教委员会也是由法律委员会统一管理,从宣教人员的培训到印刷宣传资料,都是统一的规划和对内容的审查和监督。 宣教工作有两个部门主管,一个是对穆斯林社会的经常性普及伊斯兰教育,另一个是对非穆斯林的宣传,和帮助新入教的穆斯林学习和实习伊斯兰知识。 宣教工作按计划、有组织地在各地展开,每个层次都有专人负责,进行社会调查,情况报告和工作规划审批。 例如邀请学者对不同层次听众的演讲,必须经过计划和审批,保证达到预期的效果。
穆斯林社会部门专管穆斯林的家庭纠纷、婚姻问题、离婚、仲裁。 穆斯林社会的许多问题不麻烦政府的法院或警察机构,而是穆斯林内部自行解决,构成了穆斯林社会的实质上伊斯兰法制自治。 南非政府对穆斯林社会的自行管理制度非常赞赏,经常向社会宣传,穆斯林社会自有高度文明,不用外部社会干涉,对社会对穆斯林双方都有利。
法律委员会领导下的伊斯兰信息部门专门负责新闻和媒体宣传。 他们出版全国穆斯林周报,向穆斯林通报一周要闻,各地穆斯林互相沟通信息。 信息部设立伊斯兰广播网,全国互相联网,面向穆斯林家庭宣教和通报信息。 法律委员会这些年的重点工作放在南部非洲各国都面临的艾滋病和吸毒危机,这些工作是所有工作部门必须配合的宣传内容,使穆斯林社会的犯罪率压到最低限度,为全社会树立榜样。
南非全国人口四千万,穆斯林人口只有150万,因为穆斯林社会的严密组织和教育工作,穆斯林的团结在社会上展示了巨大的影响。 穆斯林民众普遍受教育程度普遍很高,商业活跃,政治积极,许多穆斯林是南非执政党国大党的党员,议会中有几十名穆斯林议员,政府中有两位穆斯林副部长,五名内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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