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伍德•萨伊德非常热爱自己在美国最最多元化城市警察局的这份工作,同时,作为穆斯林,他也很喜爱自己的胡须。这周,32岁的他成为了一场官司的焦点,因蓄胡须遭停职三十天之后,法官命令纽约市警察局恢复他的公职。
周一,纽约警局总部以萨伊德先生的胡须长于1毫米为由责令他离职,他们认为萨伊德违反了“相关规定”。萨伊德先生说,在他十年的职业生涯中,很多时候他的胡须都有一英寸长(注:2.54厘米),而他也只是偶尔才收到些批评意见。
周三,法官作出判决:纽约警局立即恢复萨伊德先生原职,并且补发他离职期间所有工资及福利。这名地区法官凯文•卡斯特尔批评了纽约市政厅,并签署了允许萨伊德先生继续上班的判决,直至7月8日的第二次听证会。
收到判决那一天刚好是萨伊德先生32岁生日,他告诉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我很宽慰”。
布鲁克林巡警罗哈里•哈利德也留了约半英寸长(1.27厘米)的胡须,他认为此类强制性法令很多时候都极其武断,他说:“胡须时不时就会成为问题,一切都取决于谁做领导。”
有着巴基斯坦血统的萨伊德先生是一名行政法官法律助理,他有时也会为警察局长准备纪律方面的法律文书。当两名身穿制服的督察将他押离办公室时,他感觉自己“受到了极大侮辱”。
萨伊德希望自己的案子能帮到一百多名信仰宗教的警员,他们都认为警局的“禁止蓄须”政策无法成立,因为规定胡须长度是毫无道理的。
此次诉讼要求纽约警局对萨伊德提供经济补偿,并要求法庭废除警局的禁须政策,直到当局能够提供合理的调解方法。
纽约市政府代理律师迈克尔•弗来明则认为禁须令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禁须的例外除了宗教原因外,还包括卧底和健康原因。《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法》要求所有雇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体检,同时禁止蓄须者从事佩戴防毒面具的工作。
当法官向弗来明律师询问此政策,并质问他,当2015年12月37名警官提出“禁须政策”能对他们“网开一面”的要求时,当局为何没有作出任何回应。法官直言:“本法庭难以理解为何此事得不到解决。”
代表萨伊德先生的约书亚•莫斯科维律师告诉卡斯特尔法官,警局的政策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同时威胁到了萨伊德先生的工作、退休福利及声誉。他还说,星期二那天,萨伊德先生被“当着朋友、同事的面押送离开”,而在此之前,警局已经收回了萨伊德先生的警徽与佩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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