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悯生命

艾布·叶昂俩·闪达德·本·奥斯传述:使者说:

“安拉确已规定善待每一种事物。因此,当你们杀戮时,当以至善的方式杀之。当你们宰牲时,当以至善的方式宰之。你们当磨利刀刃,让被宰的牲畜安详地死去。"

——《穆斯林圣训实录》辑录


 

注释:

一、伊斯兰是导人向善、普及仁慈的宗教。本段圣训明确要求应善待每一种事物,即应在任何事物上都要体现仁慈,悲悯生命,伸展生命之爱。伊斯兰的仁慈不仅仅体现于人类社会中,体现于人与人之间,而且还体现于芸芸众生之中。同时严禁以伤害、折磨、摧残等非人性、非人道的方式对待他人或动物。

二、伊斯兰允许在战场上杀敌,并制定了处死杀人凶手和叛教者的刑法,但都要求以至善的方式杀之。“你们在战场上遇到不通道者的时候,应当斩杀他们,你们既战胜他们,就应当俘虏他们;以后或释放他们,或准许他们赎身,直到战争放下他的重担。”(古兰:47:4)大伊玛目艾布·哈尼法主张:若敌方以火攻击,穆斯林也只能用宝剑斩杀之,禁止使用火烧之。无论对于非信士或叛教者。伊本·阿巴斯传述,使者说:“你们不要以安拉的惩罚惩罚人。”即指禁止使用火烧或用沸水等惩罚方式惩治敌人或犯人。

三、穆斯林当悲悯动物。宰牲时,必须使用锋利的刀,以便牲畜速死。同时禁止用棍击杀,或射杀动物;禁止虐待动物。使者说:“一个妇女因拴着一只猫,不给它吃喝,饿死了这只猫,而受火狱的惩罚。”还禁止把鸟或其它动物当作射击的靶子;禁止在动物身上打烙印······

四、至仁、至慈是安拉独具的两大伟大而完美的属性,悲悯生命则是信士应具备的博大情怀。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