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里亚在世俗社会中的目标

       [编译者按语:在圣纪日前夕(2月27日),世界各国伊斯兰法学家聚会在意大利罗马,讨论西方国家穆斯林实行伊斯兰法制(沙里亚)的问题。  会议四天,深入谈论的主体是“沙里亚所面临的现代挑战”。  本文是根据意大利伊斯兰协会副会长,兼罗马市大清真寺伊玛目叶海雅.帕拉威奇尼的发言稿整理而成。]

 

       伊斯兰是世界上唯一以法律为基础的宗教,从功修和日常生活到社会活动,一切都依法办事,伊斯兰的法制通常称为“沙里亚”。  生活在非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遇到很不适应的现状之一,就是社会把伊斯兰看成一般性宗教,成为穆斯林的精神追求和自我制约,而不承认穆斯林社区必须遵循的沙里亚法规。   西方国家实行世俗体制,宗教在近代历史上被边缘化了,排除在社会管理“局外”,甚至被划定为“个人私生活”。   穆斯林从信仰的角度谈法制,西方官员们感到奇怪,因为其他宗教没有法制要求,只满足于一片安静的祈祷场所,而穆斯林被剥夺了服从沙里亚原则的生活方式,感到信仰不自由,精神受压迫。  假如两种文明有冲突的话,在现实生活中,这是一例。

       作为穆斯林的学者和社会学家,对于伊斯兰信仰所密切关联的沙里亚体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否则,伊斯兰必然不完整,有可能堕落到简单的“迷信”礼仪。  沙里亚体现了穆斯林的各种美德,表现了伊斯兰的优秀文明,因为沙里亚对穆斯林的家庭和社区生活,提出了许多原则性规范,没有沙里亚的依据,伊斯兰信仰必然受到伤害和贬损,因此在穆斯林社区中坚持沙里亚精神是原则性问题,不能让步。  穆斯林所在国家,必须遵守当地法律,但是穆斯林自有一套自我管理的思想意识和社会模式,这是不容忽略的事实。  作为西方国家的公民,遵纪守法;作为穆斯林,遵从信仰的法制沙里亚,因此穆斯林有双重法规标准。

       在西方世俗化的社会环境中,穆斯林社会为坚持沙里亚精神,应当有五个明确目标:一曰捍卫生命;二曰捍卫信仰;三曰捍卫公正;四曰捍卫财产;五曰捍卫家庭。  这是人类赖以有尊严生存的基本原则,受到各种国际法和人权法的保护。  这五大目标,不仅是生活在非伊斯兰国家穆斯林社会的要求,也是伊斯兰国家对那里非穆斯林居民权益给予保护,互相平等,因为这些是属于人类有尊严生存的基本人权。

       在许多非伊斯兰国家,当地的官员、学者和社会工作者,对穆斯林提出的沙里亚社区管理体制十分不理解,往往被解释为“宗教干涉法制”,因为西方社会数百年的改革运动早把宗教排除在政治体制之外了,而他们的宗教已经被沦为“民俗”,本身也没有法制要求。  他们不理解,伊斯兰是法制性宗教,沙里亚是穆斯林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西方国家的宪法中,普遍都有“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这一条款,对于穆斯林,就应当包括穆斯林内部自我管理的沙里亚,否则,就不是完整的自由,没有落实宪法原则,必然引起许多穆斯林对抗。

       生活在西方国家的穆斯林,绝无干预政治、颠覆政府或用伊斯兰改造社会的野心,但希望保留完美的信仰体制,享有充份的自由,建树穆斯林社会内部的道德体制,因此伊斯兰由貌7b主独一信仰和五大功修与其伴随而来的沙里亚精神,是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穆斯林争取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首先应获得社会和官方的理解,需要有个耐心宣传的过程,所以这个要求,不可操之过急。   在暂时还不能实现的地方,穆斯林学者们绝不能放弃这个要求,可以成为长期奋斗的方向。  我们有必要强调,沙里亚是从信仰角度的要求,而不是政治诉求或政权要求,穆斯林渴望以遵循真主的法度而取悦于真主,得到真主在复活日的报偿。

       实现沙里亚,是穆斯林享有完美人权的要求,也是全体穆斯林的奋斗目的,例如捍卫生命。  生命是真主恩赐每个人的礼物,保护生命,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都是在以崇高的真主尊名下神圣的使命和责任。  在生命之后,是坚守信仰;穆斯林认主独一,只崇拜真主,并且遵从真主命令的各种法规,在日常生活中有确切的信仰表现。  第三捍卫的目标是公正,其中包括尊重合理的逻辑思维,维护理智和人性尊严,人人都享有思想和言论自由。  第四是捍卫财产,主要是私人财产,其中包括知识产权。  每个人的劳动所得,是他应得的报酬,他享有合法权利对他个人财产的保存、消费、投资、继承、转让和施舍。  财产也代表了个人的生活保障,保护了私人财产,等于是保护了个人生活,在所以西方国家都被认作是基本人权。   第五是捍卫家庭,包括亲属,伊斯兰视家庭为社会基本细胞,保护它的健康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繁荣和稳定的基础。  家庭是繁衍子孙后代,传承信仰和文化的基地,其中妇女们是家庭主力军,所以,保护家庭,就等于保护种族文化和妇女儿童。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学者,在实现沙里亚问题上存在见解和感受的分歧。  西方官员和学者由于对伊斯兰偏见和无知,容易把沙里亚看成是“穆斯林对西方法制的入侵”,而穆斯林从自身体验感受到,沙里亚是对敬畏真主的行为规范和法则,是精神力量的需要,而不是争夺政治权力。  对于西方普遍存在的无神论思想,他们所认知的生命、信仰、公正、财产和家庭,都同坚持认主独一的穆斯林有严重差异。 穆斯林所理解的现实世界,一切生命和物质,都归功于真主的造化和意欲,穆斯林以顺从真主的命令而保持高昂的生命力,而那些无神论官员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这些均属无稽之谈,人是天地的主人,没有上帝、神仙或救世主。  双方的思维方式存在很难以跨越的深沟,因此穆斯林想说服那些官员以及他们所依附的社会,是难上加难,因为这是生活在两个不同精神世界的两种人类。  虽然双方说的是同样的语言,使用同样的词句,但是两边的人,在大脑中的概念和联想大相径庭。

       欧洲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穆斯林与世俗体制的矛盾最为明显。 从世界各地涌入的穆斯林移民,他们来到欧洲国家找工作、求学、安家落户,但对这些国家的历史、文化、语言和传统,一无所知。  而另一方面,每个欧洲国家都在过去的三百年里经历了千变万化,从王权到立宪的社会改革,从宗教到世俗社会的转化,从农牧业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改造,从对外开拓的殖民主义掠夺到世界大战重新瓜分世界的变革,沧海桑田,天翻地覆。  在西方社会这些社会动乱和变革中,只产生了一个优点:民主。  我们得利于西方社会变革的成果,享有他们的民主和自由法制,因此有机会发表意见,开展不同文明的对话和辩论,促进彼此了解,互相沟通。

       在西方世界,每个国家都有宪法,而且宪法内容大致相同,譬如都有“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条款。  在西方社会,除了有选举和集会,而且有媒体宣传的自由和结社的自由。 那么,在这些有利的条件下,穆斯林可以充份发挥宪法精神所赋予的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宣传伊斯兰基本理念,建立自己的组织,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 ---- 穆斯林要求允许在社区内部实行沙里亚管理。

       西方国家号称“自由”世界,比起东方国家,他们有更多的言论自由,穆斯林有机会向社会说话,反穆斯林的组织和团体,也有机会向社会宣传他们的观点。  所以,不要因为看到一部分人对穆斯林不友好或歧视,而感到惊讶或恐惧。  俗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以不必忧虑。  穆斯林社会的重要使命是提高文化素质和宣传水平,增强社会竞争能力,适应这里的环境,要看到西方社会的优点和穆斯林社区发展的希望。

       穆斯林世界同西方互相接触有一千多年历史,过去曾经有过许多战争和对抗,而实际彼此渗透,进入对方社会生活和工作,只是近代的趋势,尤其在二十世纪都半期年代里。  来势凶猛的穆斯林移民潮,以及穆斯林坚持信仰精神不愿向西方文化屈服的表现,使西方人对穆斯林有恐惧感。  由于这些不正常的现象,产生了异常的反应,出现对穆斯林的种族歧视,穆斯林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随着穆斯林的第二代,第三代,甚至第四代,他们在西方社会出生和成长,穆斯林后代之中将出现一大批教授、律师、记者、议员和富翁,文化的融入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 

       我们寄希望于下一代,但我们老一辈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沙里亚是信仰一部分的理念,把一个完美的伊斯兰传授给下一代,当他们羽毛丰满之日,自然会为之奋斗。 只要我们的后代不背离伊斯兰的基本精神,伊斯兰在西方世俗国家的发展就大有希望。  让我们努力争取,坚持原则,等待这一天的到来 ---- 以伊斯兰的法制管理穆斯林社区,在西方实现完美的伊斯兰文明社会。

       Wa Allah Alam (真主所知最多)!

 

       (阿里编译自Shariah Encounter with Europe by Yahya Sergio Yahe Pallavic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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