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万钧阿訇: 《古兰经》是为活人降示的

 

一、《古兰经》是为活人降示的

崇高的真主说:“我已把这部经典降示给你,以便他阐明万事,并作穆斯林大众的向导、恩惠和喜讯。”(《古兰经》16章89节)

如果说这一节经文还不够让人明了《古兰经》是为活着的人而降示的话,那么第36章69—70节经文已很明确地表达了这一立场:“这个只是教诲和明白的《古兰经》,以便他警告活人。”

事实上我们中国穆斯林的状况是这样的:无论过去或者现在,为死去的人恭诵天经的频率远远超过向活人宣传其内容的频率。其实我们养成了一个习惯,有人亡故或者每逢亡人忌日,一定要聘请阿訇为亡人诵念《古兰经》。我们称之谓:开经、走坟、过乜贴。这似乎成了不成文的规矩,而且也培养成一个不正确的理念:即只有这样才能搭救亡人;为亡人赎过,和尽到了孝道。

读了以上三段天经,我们想说的是,这种纪念亡人,为亡人尽孝的方式与《古兰经》的明文有着明显的抵触。

二、向活人传达真主的资讯

我们相信《古兰经》是清高真主的资讯。首先作为念经人(阿林、教长)有责任有义务把这至关人们两世幸福与否的资讯,在他活着的时候传达给他。然而等人死之后再为其诵念天经岂不为时已晚亦。

尚若我们没有在人活着的时候把真主的资讯传达给他,便是犯有隐瞒之过。隐瞒真主的资讯,根据《古兰经》的说法,要遭天谴和惩罚。真主在天经第2章159节中说:

“我在经典中为世人阐明正道之后,隐瞒我所降示的明证与正道的人们,真主诅咒他们,一般诅咒者都诅咒他们。”

什么样的人才会遭受“真主的诅咒”?一般“诅咒者”又是谁?真主的“诅咒”到底是什么?紧接着天经2章161节作以详细的说明:

“终生不信仰真主,临死仍不信仰主的人们,必遭受真主的诅咒,必遭受天使和全人类的诅咒。他们将永居火狱,不蒙减刑,不获宽限。”

三、真主的宽大

隐瞒天经,罪恶深重,火狱惩罚,痛苦不轻。但是真主是宽大的,是仁慈的。他鼓励人悔过自新,将功补过,宣导既往不咎。真主在《古兰经》中2章160节说:“只有悔过自新,阐明真理的人,我赦宥他们。我是至宥的,是至慈的。”

四、执迷不悟 瞒天过海

隐瞒经典即是不宣传《古兰经》的内容,没有把所诵念的经文意思如实地传达给人们。这本身就违背了经典的明文,违背了真主的旨意。更有甚者,还收受海蒂耶。俗称称吃乜贴、开经礼。这多少有点收受贿赂的味道。或者借机诈财的嫌疑。对此,真主的警告既明确又严厉。还运用了再贴切不过的比喻;:

“隐瞒真主降示的经典,并利用他换取稍微工价的人,这些人只是把火吞到肚腹里去了。到复生日,真主根本不理睬他们,也不涤除他们的罪恶。他们将受痛苦的刑罚。”(《古兰经》2章174节)

五、真主的法律是永恒的

也许有人会说,天经是针对当时的有经人(基督教学者、犹太教学者)而降示的。因为他们犯有类似的错误。如:对世人隐瞒了《圣经》里对穆圣的预言等。同时利用篡改过的《圣经》换取政治上的好处,捞取实惠。我们不否认经典的下降背景是有针对性的。有时会针对个体事例,而颁布一项法律;有时则会针对部分人的行为或事例而颁布一项教法。可是其法律性毫无疑义是针对全体穆民的。任何人的行为理应受教法的约束和规范。也就是说真主的法律是约束与规范任何时代的人,尤其是穆民,尤其是阿林们。因为学者是教门的发展带头人,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和关系到教门的好坏、成败。

六、投机倒把 罪不可恕

对于借诈术侵吞世人财帛的学者,真主在《古兰经》中进行了十分严厉的警告。清高的真主说:“信仰真主人们啊!有许多博学之士,和修功办道者,的确借诈术侵吞了世人的财帛。他们阻碍了真主教门(的发展)。储蓄金钱银币而不用于主道。你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讯。那日,要把那些金银放在火狱的火里烧红,然后用来烙他们的前额,烙他们的肋巴和脊背。(天使说:)这就是你们为自己储蓄的金银,那么,你们尝尝自己储蓄的滋味吧!”(古兰经第9章34—35节)

如果有人问,为什么单单提说学者呢?我们可以想一想,因为学者相对来说是更懂得教门,最了解经典。可是如果“这些人以正道换取迷误,以赦宥换取刑罚。” 的话,怎能不遭受真主的惩罚呢?崇高的真主说:“这是因为真主已降示包含真理的经典,违背经典的人,确已陷入长远的反对中。”(《古兰经》 2:175---176)

七、能把真主的言辞视为儿戏吗

真主在《古兰经》18章103—106节中嘱咐圣先知:“你说;我告诉你们在行为方面最吃亏的人,好吗?就是那些在今世生活中徒劳无功的而却自认为手法很妙的人。这些人是不信仰他们主的言辞,也不相信与真主相会。所以他们的善功变得毫无价值。复生日,我不为他们设置天平,他们的报酬是火狱。因为他们不相信主,并且把我的言辞和使者当作笑柄。”读了这几段经文,我们联想自己,是不是曾经自认为以前做得很妙。妙在既行了教门,又得了“兑耶”上的物质享受。实际是拿着教门当营业,手持《古兰经》吃天下。尤其是最后一段“并把我的言辞和使者当作笑柄。”我们又联想到中国大地上普遍存在的现象:为亡人传经、传钱。即由阿訇和一般念经人,与亡人家属围成一个圈,把一本经传来传去,有的还把经本捧到鼻前嗅嗅,嘴里念念有词,喃喃自语,然后再传给他人…传到最后又重新传到阿訇和一般念经人手里。传钱的形式也大致相同。这不正像真主说的那样“把真主的言辞”视为儿戏吗?!

清高的真主说:“把自己的教门视为儿戏和娱乐,而且为今世生活所欺骗的人,你可任他们自便。”(《古兰经》60章70节)

又说:“使者说:‘我的主啊!我的民族把这部《古兰经》视为可遗弃的了。’”(25:30)

八、总结 要以真主的言辞为准

清高的真主说:“无论你们争论什么事情,都要归真主判决。那是真主,我的主,我只信托他,我只皈依他。”(《古兰经》42章10节)

诸位同胞,诸位学者,诸位教长,以上是本人在诵读《古兰经》的过程中学习到的,参悟到的。可能与其他多斯弟的见解存在着不少差异。我这里只是在抛砖引玉而已。如果我的理解有错误的地方,(求主饶恕)恳请诸位给以批评指正;如果我的见解对你有所启迪的话,希望大家共同参与讨论和研究。愿我们均得到真主的引导和恕饶!阿敏!

最后,让我们共同祈祷:“我们的主啊!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求你不要惩罚我们。求你不要让我们负荷重载,犹如你使古人负荷它那样。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让我们负担我们所不能胜任的。求你饶恕我们!求你赦宥我们!求你怜悯我们!你是我们的保佑者,求你援助我们对付不信道的人们!”阿敏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