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金融:信仰与世俗之间的中道与实践

 

作者,赵忠龙,法学博士,云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所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法律经济学、公司法、金融法等,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和阿联酋扎伊德大学《伊斯兰财富观》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冯玉军教授、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马明贤教授,云南大学高发元教授、马雪峰教授、马寿荣教授、冯瑜博士,云南学者赵会林、马勇、马东旗、张金勇、虎良灿、邬旭辉、马超等等,北京学者冯今源、铁国玺、杨桂萍等等,甘肃学者马忠、马玉明、马明义等等,新疆穆斯林学者买苏木•阿吉、吾斯曼•阿吉、穆合塔尔•阿吉、马孝智、马玉孝等学者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特别感谢阿联酋迪拜扎伊德大学柴绍锦(现供职阿联酋文化部)教授提供的研究帮助!本文原文标题《伊斯兰金融的法和经济学分析》,载于《学术交流》2014年第8期,本项研究仅限学术交流之用,不涉及宗教观点与立场,难免存在错漏,所有文责自负,请读者予以批评斧正。

内容提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伊斯兰金融获得了迅速发展。本文分析了支撑伊斯兰金融的理论基础——伊斯兰道德经济学,分析了伊斯兰金融制度对“理性经济人”的校正和“道德筛检程式”机制,探讨了伊斯兰金融如何基于伊斯兰道德经济学设计了禁止利息、投机和赌博的金融经营方式,形成与西方金融并行的两种金融体系。伊斯兰是较为推崇商业的宗教,伊斯兰金融则是解决当下全球金融危机的一种努力。

Abstract: Since 1970s, Islamic Finance has achieved great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basement of Islamic Finance: Islamic moral economy, and analyzed the correction on Rational-economic man and the moral filter in Islamic Financing, proposed the Islamic Financing Mechanism based on prohibition of riba (interest), speculation and gambling. Islam is a religion, which encourages commerce in the society, and Islamic Finance is an approach of solving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关键字: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伊斯兰金融、沙里尔原则、道德筛检程式

Key Words: Islamic moral economy; Islamic Finance; Shari`ah; Moral filter

伊斯兰金融的产生与发展

伊斯兰金融机构实现了高于过去十年20%的资产增长率,在2010年实现了超过1.25万亿美元的市场规模(The City UK, 2011)。伊斯兰金融资产或金融机构,是指按照伊斯兰沙里尔(Shari`ah)原则运作的,遵循利息禁令和投机禁令(Riba and Gharar)。如此的增长主要归因于伊斯兰金融体系的独特性,以及在税收制度和管理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些措施帮助伊斯兰金融机构更好的管理了风险,并提高了公司管理能力。上世纪70年代,大部分伊斯兰国家取得政治独立,但是经济基础仍然薄弱,面临西方金融机构的控制,伊斯兰金融体系应运而生。1975年第一家商业性质的伊斯兰银行——迪拜伊斯兰银行(Dubai Islamic Bank)在阿联酋迪拜创建,迪拜伊斯兰银行是综合性无息银行,主要投资于大型工业专案,类似于投资公司。此后伊斯兰金融如雨后春笋般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有埃及的费萨尔伊斯兰银行(1977)、苏丹的费萨尔伊斯兰银行(1977)、巴林的巴林伊斯兰银行(1979)等。

穆斯林银行金融系统不仅成功的扩张了资本基数,丰富了资本多样性,同时加强了金融产品的复杂性,而且建立了与之相关的诸多制度。伊斯兰银行金融体系能够成功建立的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成功地以多种途径加入到西方世界的金融中心的运作中来;其中,英国,法国,德国和卢森堡已经吸引了伊斯兰经济的参与。

全球陷入金融危机时,伊斯兰银行金融体系仍然保持了稳步的资本基数的增长,仍然设法实现他们在资本基数以及其他制度和金融变数的稳步增长。因此,关于“伊斯兰银行金融体系的弹性”的探讨成为金融领域的热门话题。然而,研究认为,这样的“弹性”是基于伊斯兰的宗教伦理观的。事实上,拖欠与违约行为仍然会发生于这个领域中。然而,这对于探讨伊斯兰道德经济的本质尤为重要,它是整个伊斯兰银行金融体系的道德基础。通过对伊斯兰道德经济的分析,基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正义的层面,探讨伊斯兰金融体系经济行为以及经济活动的社会意义。从现代意义而言,很多学者,例如查普拉(Chapra),斯迪奇(Siddiqi),艾尔•萨德尔(Al-Sadr),艾哈迈德(Ahmad)和纳齐威(Naqvi)都是现代伊斯兰道德经济学(IME, Islamic moral economy)的奠基人,他们尝试去描述伊斯兰经济学最初的理论建构和之后建立的伊斯兰银行金融体系。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基于对于伊斯兰本体论的社会性阐释“公正”和“权利”,伊斯兰道德经济学建立起分析社会问题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原则与研究范式。

伊斯兰金融的基石——伊斯兰道德经济学

上世纪中后期,面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和西方国家的咄咄逼人,很多伊斯兰学者开始反思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发展方式,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的经济模式是造成经济发展的失败和发展中国家发展问题的重要原因,伊斯兰经济学家通过探究伊斯兰信仰体系,试图探索一种新的经济或金融发展模式——伊斯兰金融。若是没有基础概念的建立,新研究范式的道德体系的建立,伊斯兰金融业无法建立一个强健的金融系统。伊斯兰道德经济学要求伊斯兰银行与金融投资机构(IBFI)在实施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必须体现伊斯兰信仰和社会正义原则,必须全面评估其行为所产生的社会正面和负面影响,由此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构成了伊斯兰银行与金融投资机构运作的基石。因此需要的探讨的问题就在于分析,外部性的信仰和道德目标是如何内在化(endogenize)于伊斯兰银行金融投资机构的世俗活动中,即IBFI是如何实践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规范和价值目标,以及IME是如何贯彻于IBFI的治理框架和日常运作之中。

(一)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定义

最初地,“伊斯兰经济学”这一概念的意义等同于伊斯兰传统经济学或者伊斯兰新古典经济学的涵义,同时它也是阐释了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本质。艾尔•马卡利姆(Al—Makarim)认为伊斯兰经济学论述什么是财富以及从正义的角度,在诸多形式的经济活动中,论述财富和人类的关系。当谈及它的独特本质性特征时,哈桑乌扎曼(Hasanuzzaman)将伊斯兰经济学定义为关于沙里尔(Shari`ah)规训的运用与认知是为了防止社会的不公正,合理配置资源满足人类需求,同时,也是让人们得以履行对于真主安拉的义务以及社会义务。基于这样的理解,汗(Khan)谈及伊斯兰经济学的独有目标,即伊斯兰经济学通过对于法拉哈(falah)教义(意思是:遵从真主安拉的旨意,追求社会意义的成功、幸福与福利)的学习,基于参与与合作,合理配置地球上的资源而实现的。类似神圣解读也可以在艾利弗(Arif)的论述中找到相同观点的表达:“伊斯兰经济学是对于资源配置并信任由此可实现人类救赎,社会繁荣和社会福利的穆斯林行为的研究”。查普拉(Chapra)也论述到:“伊斯兰经济学,作为科学的一个分支,说明社会通过对于地球上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社会福利。

在这些定义中,基于伊斯兰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伊斯兰经济学体现出的经济学的社会维度,而这正是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所独有的本质。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可以导向一个不同的维度,从而解读经济学的新涵义。在现代社会中,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理论的社会建构可以成为处理经济问题,金融问题的另一种独特方式。

(二)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基本内容

这些公理性基础具有直接的推断性和以社会层面和发展心理学层面导向的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方面的意义,如下所示。

1.个体间在伦理上的众生平等性,体现于人类与造物主的关系(在地球上,个体都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真主安拉所创造的奖励),这是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最核心也是最基本的一条公理。基于人类对于真主所担当的责任,每一个经济体系就类似于一个二维效用函数,所涉及的两个变数呈正比关系发展。例如,一个人在现世社会中做的好事儿越多,他从真主那儿收获到喜悦感就越强烈。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个体都期待获得救赎,个体通过实施善行以无限接近获得救赎,这个过程表现了一个目标函数。然而,在伊斯兰信仰中个体通过实施善行而获得救赎并不足以从真主那儿获取效用的最大化,因为个体被期待通过帮助他人而让他也能够拥有与自己同等程度的生活,并且不断接近获得救赎。如此,伊斯兰指引了一个重要的价值观体系,这个伊斯兰规范体系被期待会规范着一切经济活动。

2.社会正义和善行作为第二条公理,构建的是同一层面上的个体平等性,在伊斯兰的价值体系框架内,每一个个体在每天的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除此之外,这也暗示着那些居于优位的个体应当实施善行,如此才能获得救赎。因此,作为一条基础性的公理,它表示了一种社会的均衡状态。由此,社会正义和善行意味着给予每一个人应得的,这样每一个个体和集体都能最终获得高层次的幸福。最终,这个公理为所有社会制度,包括法律,政治,经济可秉持的一系列美德提供一个实现平等的横向维度。这条公理不仅仅涉及到社会正义函数范围内的概念变数,而且也非常重视社会正义边际间的概念变数,由此克服现今一代与未来后代在资源利用的冲突。

3.在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中,在纵向维度公理与横向维度公理作用下,假设人口的增长,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变化能与利益相关者,在同一个追寻涤罪救赎的精神世界中,和谐共存。这样一来,社会环境的局限性会限制增长,那么一个平衡和谐的增长就需要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而整个自我赎罪的过程也就是达到人类整体的救赎,实现现世的以及来世的繁荣的过程。

4.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是上述两条公理作用的结果,假设赋予有能力的人,社会和自然环境三个概念函数意义,由于真主通过对所有个体和所有事物进行定义,已经指明了通往乐园的路径,所以以上三个变数可在其所信奉的价值体系中获得永恒。这被称作对于供养生计的神圣安排(rububiyah),这种安排可以让每一件事物到达完美。正如定义中所表达的,它表示的是一种现世世界的神圣的平衡,它暗含着日常活动中,社会中利益相关者之间圆满协和的状态。

5.在实现神圣的安排的过程中,自我赎罪意味着从个体角度,从社会的角度以及从环境的角度来克服个体与社会间的冲突。因此,在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中,为了弥合个体与社会之间可认知的冲突,自愿行为是不够的。因此使得某些社会本位的经济或者金融的义务是强制性的,于是道德经济学的目标得以通过认主独一[艾尔-阿达拉哈(al-adalah,真主所指引的正义和道路)与瓦尔-伊赫桑(wal-ihsan,真主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我们,因此我们应当做善良和美好的事取悦真主)]实现。鉴于每一个个体都对真主、社会以及自身都负有责任。这三个方面的责任主要强调一条核心的伦理性原则,即个体始终是作为人类整体中的一员,在其中去寻求获取自我的独特特质。换言之,就是说作为社会中一个有意识的一份子就负有向社会履行有意义的义务。最终,在经济学意义或者是金融学意义上,私人个体或者集团所获取的每一份资产都是通过向社会履行义务而获得的。

6.“自由意志”公理意味着在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中,人类与生俱来之自由意志。尽管它是无限制的和自愿的,但是这种自由意志依然受到一系列的指导所导引,目的是为了反复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中解读“自由”之意义,同时满足不断变化的时代的要求。因此,这就伊斯兰经济学体系中与经济活动相关的个人行为的功能性的准则。

7.在践行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中的所有诉求时,在伊斯兰的价值规范体系中,人类个体被认为是真主派往大地的代理人(哈里发,khalifah),人类的任务就是履行他们在社会中和经济金融活动中的义务,同时始终秉行伊斯兰的价值规范体系。他们的任务以及位置被描述为伊斯提哈拉弗(istikhlaf),其意义是在人间践行真主的意愿,追求善,规避恶,建立正义价值,推崇善行,最终得以个体和集体都得以到达更高层次的快乐生活。这条公理体现了一种存在的状态。这样的辅以代理人的角色勾勒出义务的基本纲目,也解答了个体存在的意义。从这一点出发,便随之产生了伊斯兰独特的托管制度,道德体系,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组织的基本原则体系。最终,哈里发(khilafah)的原则体现着普世的团结,可持续的使用资源的理念。这都是真主所赋予个体的职责,一次寻求一种谦虚的生活方式,自由地进行日常的生活。

8.以上所有公理构成了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基础性理论框架,它是描述追求人类福祉过程以及践行这个过程中各个方面的体现。换言之,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整体的目标在于服务于人类本身,获得人类福祉。这就是在这个独特价值体系中,付诸努力之最为核心本质的目标。马凯西德(Maqasid,沙里尔所规定的目标)最终提供了一个法理的理论框架,伊斯兰经济活动应当符合沙里尔目标的伊斯兰经济学。

总而言之,伊斯兰经济学的理念都源于其宗教中赎罪净化的概念,因为它涉及到解决人类经济生活各个维度产生的问题。赎罪净化关注的是通过对于心态的净化和关系的净化的过程而发展到一个尽善尽美的状态。净化的最终就是到达那个乐园,实现了现世来世的世界的繁荣。因此,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为实现生活最初的意义,实现短暂现世世界生活和来世永生的生活的最终成功。埃及伊斯兰学者艾尔•加扎里(Al-Ghazali)总结了四种可以让个体能够实现终极成功的方式:1.灵魂的净化,2.身体的净化,3.外界的净化,4.神的恩典。

这些公理和基础性原理伊斯兰道德经济学体系的微观理论基础,它们相比与基于伊斯兰宗教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基础上的其他伊斯兰理论体系,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因此,这种理论体系的基础性公理原则也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公理体系。这个普遍的伦理体系以这些公理为基础,这意味着政策不能够导向盲从性,减少限制公众发挥自己能力的机会,减轻个体实施行为所应当履行的义务。政策应当鼓励学习探究,鼓励生产,加强政府办公透明度。同时,政策制定者也应当保护代际间的公平环境。为了保有个体独立性,同时又保持内在的一致性、协调性,这些公理为伊斯兰经济学体系提供基本原理的理论框架。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基础性公理即在于,追求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宣导实现社会正义。由于它是以获得今生来世的救赎为终极目标,所以假设一个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为了到达伊赫桑(Ihsan)或者到达善到达至高美德。在这样的框架之下,伊斯兰道德经济学假定,通过构建一个公正,充满个人发展机遇的社会氛围,个体通过其所做所想,实现自我有意义的发展。

因此,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是一种道德经济学,也构建了一个社会系统。它提供一种系统的,多维度的多规律性的角度来思考经济学。因此,伊斯兰银行金融系统在这个理论框架下运作,追求沙里尔的目标,同时在为到达法拉哈(falah)过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在整个社会中培养促进诚信和合作的社会资本。

伊斯兰金融的运行和机制分析

(一)校正“经济人”与“道德筛检程式”机制

伊斯兰道德经济学认为利己心对个人来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激励因素,但是IME提出可以通过“道德筛检程式”的治理机制来进行经济和金融的决策。旨在促进个人顺从的道德筛检程式,个体通过礼拜以及其他主命的完成来进行自我的净化和洗涤,IME相信这将会限制了物质利益驱动对“经济人”的作用。因此,IME提出个体不仅要服务于个人利益,还要服务于社会利益。这样一种认识和净化的机制是为了消除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

在承认个人利益的正当性前提下,IME把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提炼为经济生活的核心,这二者也在伊斯兰道德准则之下得到过滤。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是来自安拉对个体的信任,根据沙里尔规则,财产的所有权应当遵循一定的道德底限,行使所有权应当符合道德的目标和手段。伊斯兰道德经济学进一步把市场制度化为一种在经济环境中进行交易的制度框架,市场机制也得到了道德的过滤,伴随着个人效用和利润最大化动机的实现,社会的最优性也得到了实现。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功能失效,伊斯兰道德经济学通过瓦克夫(waqf)和天课(Zakat)等社会慈善机构来满足社会福利的需要。

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承认个体追求利益的正当性,保护个体的意志自由,保护私有财产所有权,保护投资于企业的股东权益,但是强调个体经济行为的道德性以及基于道德性基础之上的合法性。如伊本•卡尔敦(Ibn Khaldun)所指出的,君主通过人民才能得到力量;人民通过财富才能得到救助;财富通过发展才可以获得;发展通过公正才能够得到;公正是真主评价人类的标准;并且君主承担着实现公正的责任。

(二)市场机制与伊斯兰道德机制相融合的分析框架

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同时辅以伊斯兰道德机制的约束,伊斯兰道德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可以归纳如下:

1.IME反对古典经济学分析中占主导的个体主义方法论,IME假设社会人不仅关心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具有社会关切。

2.IME假设有社会关切和善良信仰的个体,有如下的行为动机:

(1)在追寻个人利益的同时要关心社会利益;

(2)考虑到社会环境和后世,依照沙里尔规则开展经济活动;

(3)在寻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同时也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3.IME承认其市场运行的合理性。然而,市场机制应当通过道德过滤而改变成为了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友好型系统。但是在此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以国家或集体为主导的公有框架,以免抑制了经济活动中原有的激励。

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所宣导的现代金融发展建议

最近,当全球性金融危机席卷世界的时候,各行各业的人们纷纷指责资本主义的道德缺失,把金融政策的失败归咎于盲目融资的金融工具,还归咎于贪婪的资本家和银行家。为了缓和金融危机给资本主义金融体系带来的不良后果,道德的重要性被提上了日程,IME提供了一套以道德价值为基础的解决方案,不仅包括对利息的禁止,还包括一些更为重大的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问题。

(一)伊斯兰金融发展建议的基本原则

1.禁止利息和利息带来的固定收益

IME只允许一种借贷,即不收取任何利息或附加金额的借贷。IME所宣导的现代金融发展方案不鼓励甚至是强烈劝阻使用信贷产品,以便实体经济能够得到健康发展。IME希望可以通过禁止利息,来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或者提高通过基于债务体系来进行的资产基础融资的成效。因此,资产担保原则要求所有的金融活动涉及的必须是有形资产。不仅于此,IME也禁止与之相关的投机或赌博行为。

2.利益共用与风险共担原则(PLS,Profit and Loss Sharing)

PLS是开展经济或者商业活动需要必然围绕的轴心,防止资本所有者把所有的风险转移到借款者身上,并且它的目的是在工作付出和回报,工作付出与资本之间实现一种公正。IME的根本观念是:伊斯兰鼓励投资的目的是使整个社会受益。IME不提倡银行存款这种无风险的资产增长方式,人们要么投资经历风险,要么就将钱闲置,直至通货膨胀带来贬值。伊斯兰鼓励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这种高风险投资可以刺激经济发展,培育企业家精神。

3.嵌入实体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

金钱不是天生自己就具有价值的,因此,金钱的价值不能通过信用体系来制造。在商业活动中,人的努力程度、创造性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远比赚钱重要得多,因此,IME认为金融活动应当为实体经济服务,钱本身只是一种潜在的资本,而不是资金本身,钱只有投资于商业才能成为资金。同时根据PLS原则,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投资机构(IBF)会参与到实体经济的治理结构之中。

4.投资只能用于支援不为伊斯兰所禁止的产业

在IBF中会设置一个教法委员会审查IBF的具体经营事项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的规定,例如,IBF不能资助酒类贸易;其固定资产投资不可用于建造赌博娱乐场;银行不可借钱给其他银行而从中牟利等等。

(二)伊斯兰金融的具体形式

1.穆达拉巴(Mudaraba)

“穆达拉巴”类似于“盈亏分担”,这种制度提倡银行与顾客(储户)结为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分担经营的盈亏。顾客在银行存款时,便根据其资金数额和存款条件与银行达成盈亏分摊协定,他获得收成的多少取决于银行经营的好坏,甚至有时还可能出现负数。也就是说,银行经营的利润由两家分享,经营时出现的亏损部分也由两家分担。同时,银行向外发放贷款时也实行盈亏分摊,银行贷款的收益也直接与借款人用该笔款项的经营状况相联系。通常采取这种方式存款得到的收人会高于传统商业银行利息。当通货膨胀率突然上升时,存款人可以得到较好的补偿机会,而且银行方面也减少了破产的危险。

2.穆拉巴哈(Murabaha)

“穆拉巴哈”类似于“成本加费用销售”,即银行在资助贸易时,从标高价格中获取收人。例如:顾客需要向银行出资为他买下他所需要的东西,以后顾客或是按期限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债款,或是分期向银行付款,或是双方达成租赁协定,无论哪一种情况,经过一段时间后,顾客付给银行的钱都要高于原先物品的价格,这其中的差额就是银行的收益。

3.以加拉(Ijara)

“以加拉”类似于“融资租赁”,银行可以根据合同购买客户需要的资本品,如汽车、生产线和飞机等等,然后再将它们租赁给客户,在合同规定的时间里客户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到期时客户拥有最终购买权。Ijara跟世俗银行租赁概念有很大的区别,伊斯兰银行必须将分期收到的租金以Mudaraba的形式重新投放在租赁企业的帐户上,这样就形成了一种PLS机制。

4.穆沙拉卡(Musharaka)

“穆沙拉卡”类似于“具有优先权的股权安排”,在一定期限内对一特定专案的合作协定,被认为是典型的、传统的伊斯兰金融工具。这种作法类似于传统的合资经营,企业家和投资者都不同程度地交纳经营所需的资本(资产、技术、管理经验以及营运资金等),双方都可以获得部分管理权,并同意按事先确定的比例分享收益分担风险。签订和履行穆沙拉卡协定既可在专案开始时签订,亦可在项目进行期间签订,银行可以在中后期通过退出管道慢慢收回现金流。

结语

伦理、文化和道德是千百年来社会中无数人重复博弈演化而来的,是促成社会合作和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按照伦理、文化和道德行事不是不理性,伦理、文化和道德本身是理性的产物,一个没有理性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无论是安然公司、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等全球著名金融机构或公司,还是监管者、政治家、银行家、企业家、甚至是宗教领袖,违反文化、伦理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道德是无效的,正如不能根据有人违反法律而推论出法律无效。法律、道德、文化与伦理各自作用的角度不同,正如亚里斯多德、大卫•休谟、亚当•斯密等对道德的呼唤。宗教都是具有普世关怀的,伊斯兰道德经济学根植于伊斯兰的信仰,并不是独属于某个民族的精神财富,而是属于全人类的智慧思考。全球金融危机尚未完全退去,道德与市场之间的张力再次成为人们思考如何避免金融危机的议题。在三大宗教中,伊斯兰教对商业是较为推崇的,所有人在造物主面前都是平等的,基于造物主的完美安排,每个人有权利获取并且维护自己的产权、利益和幸福。在IME看来,只有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才有可能是一个真正能够商业成功的人。而伊斯兰金融发展中对不劳而获、赌博和利息的禁止,以及对开拓与创业的推崇和保护,不啻为对企业家精神的呼唤。伊斯兰金融发展建议是古老文明对人类当下发展的思考,这仍然是一个古老的命题:在信仰与商业的张力之间,法律、道德、伦理和文化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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