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维长老谈斋月开斋的六种类型

  1、处于例假中的妇女和产妇应该开斋,禁止封斋,但她俩应该在斋月后还补。即在日后还补在斋月所缺的天数。据圣妻阿依莎说:我们在使者时代来例假时,被命令还补斋月所缺的斋,但却没有被命令还补斋月中所缺的拜。 ”(据布哈里和穆斯林传述)

  2、病人和旅行者可以开斋,但在日后应该还补。假如外出旅行不感到疲劳和危害,那旅行中斋戒为最好,假如感到疲劳和危害,那开斋最好。据艾布"萨阿德"胡德里传述说:“我们与真主的使者在莱麦丹月外出征战,我们中有的封斋,有的开斋,封斋者没有指责开斋者,开斋者也不指责封斋者,最后他们认为,谁有能力谁便封斋,斋戒对他来说是好事;而谁虚弱,谁便开斋,开斋对他来说是件好事。(由艾哈迈德和穆斯林传述。)

  外出旅行允许开斋的条件是旅行距离已经够条件短作拜功。而旅行者又是在晨礼前出门。如果旅行者本人原来已经居留于某地,并举意封斋,接着时间过了晨礼之后,然后才开始外出旅行,在这种情况下,旅行者不能开斋。至于已经在旅途中的旅行者,虽然在夜晚举意封斋,接着在白天想开斋时,那他可以开斋。对于病人来说,如果斋戒使病情加重,或者延迟病人康复时,那病人可以开斋。如果他继续封斋,斋戒虽然成立,但是其斋戒为可憎。因为他拒绝了为主所喜的许可。

  对于孕妇和哺乳的妇女来说,她俩都可以开斋,但是应该在日后象病人一样还补。

  3、年长者和患有不可治愈疾病的病人,他们没有还补的义务,但需出散罚赎,即每天供应一个穷人的一天的饭食,正如据伊本"阿巴斯的传述说,年长者许可开斋,而无需还补,但需供给一个穷人一天的饭食。(据丹力高塔里传述,哈克姆认为该段传述健全正确。

  4、不以性交形式故意开斋者,如吃饮食物,手淫,或者误开斋者。如认为凌晨未到,仍然继续吃喝者,接着发现天已经大亮。或者认为,太阳已经落山,便开斋吃喝,然后发现其实太阳还未落山,而是为云层遮蔽。凡此种种,这些开斋者都只应该还补而不缴纳罚赎。对于因忘记斋戒而吃饮者,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不应该还补。

  因失误而开斋者,没有罪过,而故意开斋者,则是大罪。这是因为穆圣说:“谁倘若故意在莱麦丹斋月中开一天,即使一生都在斋戒,也补偿不了这一天的斋戒。(据艾哈迈德和达勒米传述)

  5、凡以性交方式故意开斋者,应该在剩余的白天中继续禁食禁饮,日后还补并缴纳罚赎,这是学者们对男人的一致意见,但对于女人是否缴纳罚赎的问题,学者们之间存在分歧,哈乃菲学派认为女的也应该象男的一样缴纳罚赎,而沙菲仪学派则认为女人不应该缴纳罚赎。

  6、尚未清醒的疯子、尚未出幼的孩童和还没有皈依伊斯兰的不信道者既无需还补,也无需缴纳罚赎。

  缴纳的罚赎是释放一个奴隶,如果没有能力,那就连续斋戒两个月;如果没有能力,那就供应六十个穷人当地中等人家的饭食。对众多学者来说,应该以这个顺序逐次下推,如果在有能力履行第一选项时,不能退到第二项。因为这个顺序是依据以下一段著名而排列的。

  一名男子来到先知跟前说:“我自伤了!”使者问:“什么东西伤了你?”答:“在斋月里.我和妻子性交了!”于是使者说:“那你能释放一个奴隶吗?”那人答道:“我没奴隶可释。”使者说:“那你能连续封两个月的斋吗?”那人答道:“我没有这个能力。”使者说:“那你能给六十个穷人管一顿饭吗?”那人说:“我没有这个能力。”然后就坐了下了,就在这时,有人给使者送来了一筐椰枣。使者就说:“你去把这些椰枣拿去施舍掉,以作为对你的罚赎吧。”那人说“要我把这些施舍给比我更穷的人吗?!在这两山之间再也找不出比我更穷的人了。”使者听后笑得连牙都露了出来,说道:“那好吧,你就拿去给自己一家人用吧。”(多家传述。)

  谁在同一天,多次性交,那他也只是缴纳罚赎一次;谁若在另一天又多次性交者,那他应该每天都缴纳罚赎,但是哈乃菲学派认为,他只需要缴纳一次罚赎,待他缴纳完罚赎后,如再次性交,那就应该再次缴纳罚赎。

  原文链接:

  http://www.islamonline.net/Arabic/ramadan/Fatwas_Rulings/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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