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达威谈莱麦丹月斋的还补

  在下一个莱麦丹斋月来临之前,穆斯林在有能力和机会的情况下,必须还补他在这个莱麦丹月所缺失斋戒的天数,即,穆斯林在下一个莱麦丹月之前,有十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还补他在莱麦丹斋月所缺失的斋戒。无论当时开斋的原因是因为生病、旅行、行经,还是其他别的原因。

  关于还补莱麦丹月所缺失的斋,教法上给予一定的宽限。穆斯林可以在伊历十月,即莱麦丹月后马上还补,也可以在伊历十月之后的其他月份里还补。

  毫无疑问,及早完成善功是最好的举措。正如真主说:“故你们当争先为善。”因为任何人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寿限在哪一天。因此,对自身和家人来说,最谨慎和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及早还补,摆脱责任。

  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如天气酷热、身体虚弱不堪、事务缠身而无法还补莱麦丹所缺之斋者,那他可以推迟到下一个莱麦丹月之前还补。

  有一种说法是:如果等到明年伊历八月来临之际,他还没有还补今年莱麦丹月所缺的斋,那他就必须在伊历八月加以还补,因为这是最后的一次机会,而且圣妻阿依莎就曾经是这样还补的,她常常在伊历八月将上个莱麦丹月所缺失斋戒的天数加以还补。

  这其实是无关紧要的,虽然有一些人对此心存疑惑,因为这在教法上是没有根据的,其他的月份也可以用来还补莱麦丹月所缺失的斋。

  试想,一个人从上个莱麦丹月患病至今,倘若他在莱麦丹月归真时,仍然久病未愈,无力还补,要是还补的话,也需承担十分的不便和困难。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他在莱麦丹月所缺失的斋戒就可以是一种推迟到下一个莱麦丹月的债务,待到他身体康复后,有能力封斋时再还补也是可以的。因为真主在归于斋戒的经文结尾时说:“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2:185 )

  原文链接:

  查看原文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