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人以为应该“抛开西方的一切,回到圣人穆罕默德和 伊斯兰早期先辈那里寻找伊斯兰真正精神。伊斯兰的国家应完 全按照《古兰经》和圣训原则来作为法律的标准”有人更提 出:“伊斯兰是崇拜和政治,精神和行动,祈祷和奋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独立的运动不断高涨,在亚非 地区先后出现了35个以穆斯林人口为主的独立国家,然而,近 百年的殖民统治给战争后伊斯兰世界留下的是一派贫穷落后,四分五裂的景像。政治上,他们虽然是独立国,但为了自身的 安全,不得不分别依附美苏两大集团;经济上,他们依赖西方 的援助;文化价值,则向西方认同。穆斯林有识之士,认为要 改革当时社会上各种流弊,道德上的败坏,是从回归到伊斯兰 精神方面入手,并非跟从西方或东方学习。
穆斯林认识到在生活上奉行《古兰经》的指引,是崇拜的 一种。在七十年代,穆斯林醒觉意识再度兴起,从所认同穆斯 林的身份,不仅反映在宗教生活上,而且更明显,更直接表现 在穆斯林国家政治生涯中,许多国家的伊斯兰宗教气氛变得浓 厚起来。
波斯湾海湾国家的清真寺数量大量增加,伊拉克,埃及、土耳其等国家出现了大量新建的清真寺。在许多国家里,每到礼拜的时候,—些商店,工厂、银行、学校的活动都要停下来让人们参加礼拜。
在文化方面,穆斯林认识到西方的音乐、电影、电视节目所宣扬的价观,与伊斯兰抵触而纷纷杯葛。相对地,各种有关伊斯兰的出版受到欢迎,广播,电视中的伊斯兰节目也多了起来,各类的宗教团体和组织不断涌现,广泛展开宣敦活动 ,举行伊斯兰艺术建筑,科技展览,背诵和书写《古兰经》的此 赛等。
反映在服装上面,在七十年代,许多穆斯林国家,女士们穿上不暴雾身体任何部份的长袍,并戴头巾。
在经济上,突出的现象是伊斯兰银行的兴起,在七十年代在海湾国家,巴基斯坦,埃及苏丹等出现一批伊斯兰银行。
除了银行之外,有的伊斯兰经济学家甚至提出应按伊斯兰经济原则对现行经济制度进行改革,建立真正伊斯籣一济制度,如征收“天课”建立符合教法的财产继承制度和社会福 利制度。
在法律方面一些国家实行全面或部份伊斯兰教法,如巴基斯坦、埃及伊朗;在刑法方面,如对偷窃者断手,饮酒贩毒处以鞭刑,通奸者死的情况都重新引入国家法律体系之中。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