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庆祝人权宣言在世界发布半个世纪,引起人们对这个宣言重视和探讨。
宣言强调了人道主义的崇高原则,并再三强调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机构都应遵循联合宪章的精神,同样还应当传播其原则和相关知识。宣言强调了多方面的人权。人权还在于思想与表述,信仰与宗教和规定对劳动者的工作权、社会保障权、学习和参与社会文化生活权等。
这个人类的宪章得到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的接受与支援,因为它同阿拉伯和伊斯兰教的传统文化遗产是完全吻合的。
2000年2月,伊斯兰世界联盟在义大利首都罗马召开国际研讨会,讨论伊斯兰人权问题。
(一)伊斯兰教重视人的尊严
伊斯兰教强调人的尊严是通过教法来保证其权利尊严的,伊斯兰教在对人的尊严方面不分男女,只是由于身体和心理上的不同,以致分工为家庭与社会。
真主确已以尊严,《古兰经》说:“你说:‘我的主只禁止一切明显的和隐微的丑事,和罪恶,和无理的侵害’。”(7:33)
伊斯兰教强调人类平等,《古兰经》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上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49:13)这种平等没有种族的区别,没有肤色或男女、语言与宗族的区别。
穆圣说:“你们都属于阿丹的子孙,而阿丹是真主从泥土上创造的。”又说:“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尊贵,非阿拉伯人也不比阿拉伯人尊贵,白人不黑人尊贵,黑人也不比白人尊贵,除非是对真主的敬畏者。”
(二)伊斯兰妇女权
真主在《古兰经》中强调人类的种种尊严时都是指人类总体而言,没有一人除外,《古兰经》说:“她们应享合理的权利,也应尽合理的义务。”(2:228)
西方在解决妇女问题方面的真实情况,正如其他问题一样,要么是过激,要么是认为妇女难以驾驭,在这一左一右之间踌躇。他们对妇女的观点按希腊哲学的说法完全是一种对妇女压迫的观点。直到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世界妇女大会,在“还给妇女权利”的标题下,经过辩论与斗争,才有所转变。
面对妇女问题,伊斯兰教始终采取端正的立场,强调妇女的尊严,承认她们开拓了新的生活天地,同意她们的各种特点和所有权,而不是对她们实行暴虐和轻视。要让她们发挥自己稳定家庭和健康社会的作用。
(三)伊斯兰劳动者权
伊斯兰对知识给予最大的重视,促使每一个穆斯林实践真正的信仰。劳动使人具有廉洁的本色。
穆斯林社会保护劳动者及其家庭,无论他到老年状态或无能的状况,甚至他死后仍保护其家庭。穆圣说:“谁要留下遗产,让家人继承之,谁要留下孤儿,让他到我这里来,我就是他的保护人。”
(四)伊斯兰经济权
伊斯兰的经济观是侧重于强调人为劳动和谋生方面的自由而创造财富,并且鼓励人们在发明创造方面的积极性。
因此,伊斯兰教对于经营资产、创造财富、建立农庄和工厂,甚至活跃市场等方面给人充分的权利。但不是无边际而是有限制的。
伊斯兰教法禁止浪费、投机垄断和高利盘剥。规定了公平竞争和廉洁交往,并规定贫民在经济方面不缴纳天课和施舍,以实现公道和社会稳定。《古兰经》说:“城市的居民的遗产,凡真主]收归使者的,都归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贫民和旅客,以免那些遗产,成为在你们富豪之间周转的东西。(转引自《穆斯林通讯》200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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