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些文章,总是试图把伊斯兰教和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伊斯兰教被误解2支援、甚至是要求穆斯林用残暴的行2来对付那些反对他们的人。这种错误的概念充斥着媒体,它常常2政府对穆斯林地区,比如中东的态度上火上浇油。然而那些试图把伊斯兰和恐怖主义混2一谈的人却没有认识到伊斯兰的立法和道德传统,以及全世界的十亿穆斯林都在谴责恐怖主义,甚至把对弱小无助者的恐怖行径定2犯罪。伊斯兰基本的宗教戒律要求穆斯林在各自的行2方式中仁慈宽厚。这种道德要求在《古兰经》中多次提到,并在伊斯兰教法对穆斯林在战争中行2的限制中也可见一斑。几个世纪以来对《古兰经》的有关立法经文的注解中一直强调,伊斯兰道德要求穆斯林在进攻中克制自己的行2。这种道德要求通过立法论证而变得切实可行,比如在战争中保护某些类型的人,禁止使用某些战争手段,2外国人开辟安全通道等。
即便粗略地读一下《古兰经》也会使疑虑最深的读者感觉到伊斯兰教的真主是一位仁慈的主宰。整部《古兰经》都展现了真主的仁慈、慈悯和宽恕。《古兰经》的每一章都是以同一个句子开头:"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其中第一章讲到:"一切赞颂全归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古兰经》中还讲到:"你的主是至赦的,至慈的"。还有其他许多地方都提到伊斯兰教的真主是一个仁慈的、赐予人类幸福的主宰。
真主仁慈的德行是《古兰经》要求穆斯林同样具有仁慈之心的道德基础。换言之,仁慈应是每个穆斯林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的内容在《古兰经》语言中不完全明了,这就需要我们查阅穆斯林经注家对《古兰经》立法和道德内容方面的解释。实施仁慈的诫命在要求穆斯林反击敌人的经文中最2明显。这样的经文很多,但本文要引证的不过是很少一部分。然而这些被引证的经文就说明了穆斯林法学家力图建立一个法制的政权来规范和限制穆斯林在战争中的行2,强调对敌人要实行人道,对违反了它的诫命的穆斯林进行惩罚。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段经文明确规定要实施仁慈的诫命,它要求穆斯林在作战时克制自己的行2。《古兰经》中说:"你们当2主道而抵抗进攻你们的人,你们不要过分,因2真主必定不喜爱过分者。"(2:190)不要逾越真主订立的界限的观念使穆斯林在战场上克制自己成了义务。但这句话并没有告诉我们何2真主的界限。要弄明白它的意思,我们就必须看一下穆斯林自己是怎样理解和阐释这段经文的。立法学家泰伯里认2逾越真主的界限就是进攻和虏杀那些对穆斯林没有构成军事威胁的人。他通过罗列应受保护人员的种类而发挥了这一观念。例如,他认2,2避免这段经文所说的过分行2就不应该杀害妇女和儿童。尽管他特别指出儿童和妇女是并不完全的,但他进一步指出穆斯林不得进攻没有参与战争的人。儿童和妇女当然是最明显的例证,因2在他的那个年代这些人是不参加战斗的。
两个世纪以后,《古兰经》注释家宰迈赫舍里承袭了泰伯里的基本观点。他更明确地指出这些应受保护的人是指包括妇女、老人、儿童,以及那些与穆斯林和睦相处的人,原因是这些人不参加战斗,他们对穆斯林军队不构成军事威胁。
马力克学派的法学家伊本·阿拉比也赞同这个观点。他认2一个人不应该攻击那些不参加战斗或不构成军事威胁的人。他提到第一任哈里发艾卜·伯克尔曾派遣一名指挥官前往M利亚作战,并命令他只对形成威胁的敌人发动进攻。不会构成军事威胁的人被分2六类:妇女、儿童、僧侣、残疾人、老人和受压迫者。这六个类型的人按常理不会构成军事威胁,所以他们不应该被杀害。如果这些人中的某些个人确实构成了威胁,譬如参与对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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