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是穆斯林民族之魂

西方基督教社会对穆斯林世界最狠毒的一刀发生在1924年,第一次破坏了穆斯林世界存在一千三百年的统一核心,伊斯兰哈里法。 当年代表穆斯林世界的政权是土耳其奥斯曼帝国,国家元首称作是“哈里法”,继承自古以来的传统,代表全世界的穆斯林。 土耳其在世界大战中吃了败仗,被迫接受西方列强的命令撤销哈里法制度,结束了伊斯兰统一政权的架构,从此伊斯兰的领土和主权被瓜分,被列强占为几十个小国家。 西方势力在每一个小地方,都寻找一名代理人,成立“独立政府”,扶植家族独裁,鼓吹地方民族主义,穆斯林世界彻底四分五裂。 在土耳其本土,禁止以伊斯兰为民众团结的精神力量,必须革除伊斯兰文明,模仿西方世俗化,官员、议会、军队和情报全部由西方国家掌控,正像今日被美军占领的伊拉克。

  在那同一时期,苏联在它侵占的穆斯林国土上,把伊斯兰批倒批臭,定罪为“最反动、罪愚昧、最落后的”宗教,彻底取缔,对幼小的心灵进行无神论谎言的灌输和改造。 七十多年的残酷统治,不允许有一点伊斯兰信仰的空隙,至今苏联垮台后,那些国家仍旧是伊斯兰遭受过浩劫的重灾区。 在西方控制下的穆斯林地区,情况稍有不同,宣扬西方式个人主义和放荡自由,对穆斯林青年开展攻心战术,引导他们放弃伊斯兰,归于西方文明的天下一统。 因此,在西方统治下的穆斯林殖民地,伊斯兰被暂时在民间保留,保持社会稳定,因为民众把伊斯兰视作是民族的生命、精神和灵魂,他们对伊斯兰的诉求表现在那些国的“民主”宪法中。 以下引证一些伊斯兰国家的宪法条款证实穆斯林民众的深切愿望,举例说明,那里的穆斯林在屈服于敌人屠刀下,但求保留最低限度的伊玛尼。

  埃及:宪法在国家体制一章中阐明:“伊斯兰是国教,阿拉伯语是国语,国家立法的依据是伊斯兰法制原则的沙利亚。”(第二条) “埃及人民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并且为实现阿拉伯民族的团结而努力。”(第一条) (请看:www﹒parliament﹒gov﹒eg)

  伊拉克:宪法第一章,国家基本原则:“伊斯兰是这个国家的官方宗教,也是国家立法的根据。”(1A 部份) 伊拉克原是英国殖民地,宪法曾经修正过许多次,每次都保留了古兰经和圣训是立法的依据,这个基本条款。 2003年美国以反恐的名义发动侵略战争,推翻美国扶植的萨达姆政权,白宫命令伊拉克傀儡政府必须宣布废除伊斯兰,但是在2005年1月进行的选举中,获得选票最多的党派是坚持伊斯兰的什叶派“联合伊拉克联盟”(UIA),绝大多数民众的呼声:必须以伊斯兰为立法基础。

  卡塔尔:宪法第一章:“卡塔尔是一个独立的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是国家的宗教,伊斯兰法制(沙利亚)是立法的主要根据。 卡塔尔人民是阿拉伯民族的一部分。”

(请看:www﹒thepeninsulaqatar﹒com)

  巴林:宪法第一章第一条:“伊斯兰是巴林国家的国教。 伊斯兰法制沙利亚是国家立法的基础;官方语言是阿拉伯语。”(请看:www﹒bahrain﹒gov﹒bh/images/constitutione﹒pdf)

  孟加拉国:宪法规定的“国家基本法源是伊斯兰;国家的一切行为建立在对万能真主的信赖与信仰之上。”(请看:www﹒bangladeshgov﹒org/pmo/constitution/constil2﹒htm#8)

  印度尼西亚:在1945年最初独立时的第一部《雅加达宪章》中以七个印尼文字确定了这个国家的伊斯兰性质:Dengan kewajiban menjalankan Islamic Law bagi

pemeluk-penmeluknya,意思是:坚持伊斯兰精神,执行伊斯兰法制。 在1945年8月18日通过的这部新建国家基本法中,第一次政治协商会议一致决议的建国方针是:“认主独一是印度尼西亚创立新国家的第一原则。”

  科威特:宪法第二条:“伊斯兰是国家宗教,伊斯兰法制沙利亚是国家基本法源。”

  摩洛哥:宪法序言:“摩洛哥王国,北非阿拉伯国家(马格里布)的一部分,是一个信仰伊斯兰的主权独立国家。” 宪法第十九条件:“国王(Amir Al-Muminin,伊斯兰信士的统帅),是国家的最高代表、民族团结的象征。”

  巴基斯坦:宪法序言中说:“(这个国家的)主权属于独一无二万能真主主权的一部分,巴基斯坦人民凭着真主神圣的信托在局限的范围之内行施国家权力。” “在这个国家之内,穆斯林民众在神圣的古兰经和圣训确定的教导与原则下个人和集体获得生活的权利。”

  沙特阿拉伯:宪法总纲第一章第一条:“沙特阿拉伯王国是一个伊斯兰主权国家,伊斯兰是国家的宗教。 真主的经典和真主使者(祈主赐福予他)的圣训就是这个国家的宪法;阿拉伯语是国语;首都利雅得。”(请看:www﹒oefre﹒unibe﹒ch/law/icl/sa00000_﹒hyml)

  叙利亚:宪法第三章,第一条“共和国总统的宗教信仰必须是伊斯兰。” 宪法第三章第二条“伊斯兰法制原则是这个国家立法的本源。”

  也门:宪法第二条:“伊斯兰是国家宗教;阿拉伯语是法定的公共语言。” 宪法第三条:“伊斯兰法制是立法的基本根据。”

  苏丹:宪法第五部份,第一章“立法”:“立法的依据有四条:伊斯兰的沙利亚、通过选举表达的民意、宪法原则和传统习俗;偏离这四个原则,或者偏离广大民意和国家学者以及领导人的意见,任何法律都不能成立。”

  回顾伊斯兰哈里法被迫解体以来的八十年历史,穆斯林世界走过了一条崎岖艰难的道路,感赞真主的恩典和护佑,伊斯兰大旗在人间没有倒下,因为深深扎根在亿万穆斯林心中。 事实证明,伊斯兰是穆斯林社会的生命和灵魂,没有了伊斯兰,世界上就不存在穆斯林,伊斯兰的敌人看得很明白,因此,他们的阴谋都在取消伊斯兰上施计策,对穆斯林信仰歪曲和腐蚀,例如宣传地方民族主义和政教分离。 八十年前,帝国主义强国对伊斯兰统一政权砍下了最凶狠的一刀,他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伊斯兰的命运,但没有想到,真主的大能和智慧超过任何人类的天才和武力。有一种海中生物,叫海星,据说把它的身体分成许多段,每一段都能复原成为一个新生命体的年轻海星。 伊斯兰曾经遭到残酷无情的宰割,以后的发展虽然不成一个完整的政体,但每个地区的穆斯林社会都能各自为政,坚守古兰经和圣训,保持了信仰的灵魂伊斯兰,生命力超越了任何时代的政权和王朝。 今天世界上有五十多个伊斯兰国家,而且在所有的西方国家中都有穆斯林社会,伊斯兰是穆斯林信仰和生存的民族之魂,吸引全世界人民浓厚的兴趣,伊斯兰宣教的触角遍布世界上每个角落。

  八十年前的西方殖民主义和东方的苏联共产运动,吞并了整个穆斯林世界,几乎所有的穆斯林国家和民族都沦为亡国奴,寄人篱下,受尽苦难。 老牌的殖民主义和共产政权一个接一个在民众抗战和浴血斗争中退出历史舞台,今天来了一个世界第一超级大国,企图使穆斯林世界再次沦为奴隶。 先知穆圣说:“一个伊斯兰的信士,不能在洞中被毒蛇咬两次。”《布哈里圣训集》 吃一堑长一智,挫折和失败使穆斯林更加聪明和智慧,痛定思痛,在失利中吸取教训和提高策略,更加善于战斗。只要伊斯兰的大旗不倒,穆斯林心中有认主独一的坚定信仰,任凭风吹浪打,在今世现实的挑战和争斗中,真主的真理越战越明,穆斯林弟兄们越战越强,当年伊斯兰从麦地那走出了阿拉伯半岛,今天正在走向全世界。 事实证明,伊斯兰是真主恩赐人类的最后完美宗教,有无限生命力,永保年轻,是地球上的唯一思想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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