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可与其他教徒为友

  世界上许多对伊斯兰无知的人,从《古兰经》中寻得只言片语,便拿起鸡毛当令箭到处张扬他的新“发现”,也有许多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古兰经》的经文断章取意,误导善良的民众,达到攻击伊斯兰的目的,当今许多美国和以色列的媒体和互联网都是这种特点。 举例说明,《古兰经》中以下这段经文经常被利用来曲解伊斯兰,抹黑穆斯林社会:“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不要以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为盟友。 他们各为其同胞为盟友。 你们中谁以他们为盟友,谁是他们的同教。 真主必定不引导不义的民众。”(5:51) 这显然是断章取意的典型例子,因为在此经文之前有背景启示,是指当时那些“蒙昧时代的律例”(5:50)蒙骗民众的人,而在后一段经文中又解释说他们是“有心病”的人,“他们因为自己心中隐藏的阴谋”(5:52),对穆斯林仇恨,因此不可与他们结为“盟友”。 俗话说“道不同,不与为谋”,这是人之常情的简单道理,而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绝对地只讲“友情”。

  穆斯林与其他宗教互相宽容和尊重应当从全部经典内容综合理解。 《古兰经》是一部完美的法典,但启示经文的排列有它的特点,对任何一个问题,不在一个章节里集中叙述,不同于教科书或百科大辞典。 在许多历史事例中真主针对某些事务的情节降示启示,只是一个侧面,并不是法制的全部,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应当从许多事例的启示中归纳起来,才能看到全貌和精神实质,指导正道行为。 在以《古兰经》为立法依据时,应当牢记真主的告诫:“你们确信经典里的一部分律例,而不信别一部分吗? 你们中作此事者,其报酬不外在今世生活中受辱,在复活日,被判受最严厉的刑罚。 真主绝不忽视你们的行为。”(2:85)

  就以穆斯林同犹太人、基督教徒或其他宗教信徒结交朋友的问题,我们应当从《古兰经》陈述的许多事例中找到真主启示的原则精神。 例如:“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 真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 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 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者。”(60:8-9) 这是与不同信仰民众结交的原则和界线,不是说凡是非穆斯林都不能结交或应视为敌人。 再回到经常被曲解的那段经文,在同一章中以下的启示就解释不许可同那些人结盟的原因,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 在你们之前曾受天经的人,有的以你们的宗教为笑柄,为嬉戏,故你们不要以他们和不信道的人为盟友。 你们当敬畏真主,如果你们是信士。”(5:57) 斯兰之前得到真主恩赐启示的人们,对真主不忠诚,许多人变得狡猾,因为他们对真主派遣最后使者传达的启示不相信,并且嘲笑和嬉戏,因为“心中隐藏的阴谋”,所以穆斯林不能同那样的人结交成为盟友。

  除此之外,《古兰经》中结合不同情节记载着真主的各种启示,引导穆斯林识别犹太人和基督教徒中友好的人,可以同他们结盟交朋友。 例如:

  * “穆萨的宗族中(以色列后裔),有一伙人,本着真理引导他人,因真理而主持公道。”(7:159)

  * “我在众使者之后续派麦尔彦之子尔撒以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赏赐他《引支勒》,其中有向导和光明,能证实在他之前的《讨拉特》,并作敬畏者的向导和劝导。”(5:46)

  * “信道者,犹太教徒、基督教徒、拜星教徒、凡信真主和末日,并且行善的,将来在主那里必得享受自己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62)

  * “他们不是一律的。 信奉天经的人中有一派正人,在夜间诵读真主的经典,且为真主而叩头。 他们确信真主和末日,他们劝善戒恶,争先行善;这等人是善人。”(3:113-114)

  * “信奉天经的人中,的确有人信仰真主,信仰你们所受的启示,和他们所受的启示;同时,他们是敬事真主的,他们不以真主的迹象换取些微的代价,这等人,将在他们的主那里享受他们的报酬。 真主是清算神速的。”(3:199)

  以上这些崇拜造物主的条件,并非只是穆斯林才具备,而这些广泛信仰特征在几乎所有的宗教中都存在,例如崇拜独一无二的造物主,信仰末日或复活日,人人都将受到真主公正的判决。 所有的宗教都有经典,任何经典都是“天经”的一部分,都包涵着真主启示的真理。 真主曾经向人间所有的民族都派遣过使者,他们给那里留下的真理,代代相传,所有经典都来自真主的启示,例如《讨拉特》和《引支勒》。 以上经文可以归纳为四个基本点:崇拜造物主;信仰复活日;以真主启示的经典为向导;多行善功。 遵循这些信仰要点的人就是信道者,也许信仰的是佛、道、耶、或崇拜神仙,道虽不同,殊途同归,都是善良的信道者,他们将在真主那里享有报酬。

  伊斯兰没有排他性,《古兰经》从来没有说过除了这部经典以外其他都是荒谬言论,也从来没有预言天下只有伊斯兰惟我独尊,势不两立,消灭其他一切信仰或宗教。 只有现在西方的伊斯兰敌人天天在造谣,他们说伊斯兰像法西斯,要对全世界都实行伊斯兰化改造,这是没有根据的无耻谰言,暴露了敌人“自己心中隐藏的阴谋”。 即使在穆斯林之中,对于不具备以上四个基本条件的人,穆斯林也不应当认他们为盟友,因为伊斯兰既不承认血统论,也不承认特权论,绝不相信有了穆斯林的标签就永远是真主的优秀“选民”。

  现代学者对照和比较历史考察民族压迫和宗教宽容事实时发现,过去所存在的伊斯兰帝国,绝大多数遵循《古兰经》精神,实行信仰自由和民族和谐政策,没有发生过欧洲人对待美洲印第安人、非洲黑人和澳洲土著居民那样种族灭绝行动。 阿拉伯人穆斯林的阿巴斯王朝统治中东五百年,土耳其族穆斯林奥斯曼帝国统治希腊四百年,蒙古后裔穆斯林的莫卧尔王朝统治印度三百年,都没有实行过天主教在1492年入侵西班牙后对抗拒归信基督教的穆斯林格杀无论的血腥历史。 以上三大穆斯林王朝构成了伊斯兰历史的主流阶段,然而,中东的基督教和犹太人文明受到保护,希腊保持东正教文明没有受到伤害,印度的印度教庙宇和习俗没有受到冲击。 那些地方的当地居民确有许多人归信了伊斯兰成为穆斯林,都是在自愿原则上的接纳,没有屠杀、逼迫或诱骗。 守法的非穆斯林在那些伊斯兰法制的社会中受到政府保护,安居乐业,各得其所,其中不乏政府官员,高级学者和富裕的商人,都受到穆斯林同事和邻居尊重,他们互为朋友和睦邻。 这些历史事实最能说明伊斯兰对不同宗教的宽容和尊重。

  伊斯兰对全人类的宽容精神来自真主的启示,穆斯林必须尊重各种信仰的人群,因为我们同是阿丹先知的子孙后代,本是一家人,同根生,地位平等,而且真主对所有的人都同样怜悯和仁慈。 真主在《古兰经》中启示说:“众人啊! 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 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 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49:13)

  (阿里译自Can Muslims Be Friends with Jews and Christians? by Abdul Hagg, http://www.islamicity.com/articles/Articles.asp?ref=IC0608-3072,2006/08/25,伊光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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