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的高标准行为和义务

  穆斯林是一个光荣的称号,代表了世界上的一部分人,是“最优秀的民族”,因为遵循共同的信仰和礼仪,彼此认同“穆民皆兄弟”,是一家人。 有人说,穆斯林之中也有行为不端正的和品行不佳的人。 的确,因为穆斯林不是一符咒,贴上一个标签就有神奇的特性。 穆斯林是修炼而成的高贵品性,信仰伊斯兰,敬畏真主,遵奉《古兰经》和圣训,对人仁慈和宽容,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心灵不断提高,人性不断升华,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光荣“穆斯林”。

   先知穆圣从“夜行”和“登霄”之后,返回麦加,承领真主新颁降的启示,记录在《古兰经》“夜行章”(第十七章)中。 先知穆圣在登霄升到真主的阙下,向真主为世人求恕饶,在他回到麦加之后,真主下降启示,托付他向信士们传达真主的告诫,怎样做一个优秀的穆斯林。 在这一章中,从23段到39段经文,集中阐述了穆斯林应当遵循的行为和义务准则,从此之后,全世界的穆斯林行为有了统一规范,互相构成一个完美的稳麦,因为“这是你的主所启示你的智慧。”(17:39) 为了帮助广大穆斯林认识自己行为的责任,本文试图以这一节经文分段加以解释。

  一,信仰真主,只崇拜真主

   经云:“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17:23) 穆斯林的精神主轴是认主独一,只对独一无二的真主崇拜、顺从和敬畏。 认主独一理念占据穆斯林的主导思想,制约一切行为和社会关系,因为穆斯林不仅崇拜真主,而且一切言行均以真主的启示为准绳和是非标准。 穆斯林的一辈子欲望、思想和行为,只有一个目的:取悦于真主。

  二,孝敬父母

   经云:“(你们)应当孝敬父母。 如果他们中的一人或者两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么,你不要对他俩说:‘呸!’ 不要呵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 你应当毕恭毕敬地服侍他俩,你应当说:‘我的主啊! 求你怜悯他俩,就象我年幼的时他俩养育我那样。’”(17:23-24)

   这是真主的命令,穆斯林第一信条是信奉真主,其次就是孝敬父母。 如何孝敬,真主启示中说得很详细,不仅向他们提供食宿和供养,而且说话和态度都须毕恭毕敬。 古人说,对父母不只“能养”,而是“孝敬”,以区别于对待家畜。 伊斯兰对父母的孝敬观,更加深刻,提高到信仰层次,为他们求主,而且时刻想起“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

  三,周济穷苦人

   经云:“你应当把亲戚、贫民、旅客所应得的周济分给他们,你不要挥霍。”(17:26) 人生在世,责任重大,不仅只为自己,而是要为别人活着,对周围所见穷苦人和困难户,我们都有责任帮助。 帮助不是施恩,而是在你手中的财富和物质条件,不完全属于你自己,其中有他们“所应得的”部份,还给他们,所以凡是施舍,都毋须期待报恩或偿还。 每个人都可能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也包括你自己,真主造化的人类,是社会性的动物,谁也离不开社会,互相依赖。 社会关系也有亲疏,从自己家庭成员算起,然后是亲戚、贫民和旅客,凡是有困难的人,不论是否亲属,也不论是否同族或同教,都应得帮助。

   假如你没有能力帮助别人,你应当求主,等待恩惠来到后再向他们补偿,但必须用善言安抚他们,不许可对穷苦人斥责和粗暴。 经云:“如果你必须求得你所希望的从主降示的恩惠后才能周济他们,那么,你应得对他们说温和的话。”(17:28)

  四,不要挥霍浪费

   经云:“你不要挥霍,挥霍者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 “你不要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也不要把手完全伸开,以免你变成悔恨的受责备者。 你的主必为他所意欲者而使给养富裕,必为他所意欲者而使给养窘迫。 你的主对于他的众仆,确是彻知的,确是明察的。”(17:26-27;29-30)

   任何形式的挥霍浪费,都是亲近恶魔的罪恶行为。 每个人的财富和生活条件都不相同,是真主的意欲的分配和考验。 有人富裕,有人窘迫,都在真主掌管之中。 物质条件富裕时,对待劳工和穷苦人吝啬(把自己的手束在脖子上)和铺张浪费讲究排场(把手完全伸开),都是受恶魔诱骗的歧途。 穆斯林对待财富的原则,是取之合法,用之有道;财富是真主对每个人的考验。

  五,关心儿童成长

   经云:“你们不要因为怕贫穷而杀害自己的儿女,我供给他们和你们。 杀害他们确是大罪。”(17:31) 这是儿童生存的权利,他们有权出生,有权活着,有权受教育和接受培养。 穆斯林不能因为担心生活窘迫而杀害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因为“工作紧张”而绝育不生孩子。 父母对子女有推卸不去的责任,保证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教育。 对于优秀的穆斯林,孝敬父母固然重要,为真主养育儿女也同样重要。

  六,有正当的夫妇关系

   经云:“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17:32) 伊斯兰鼓励成年的男女通过正常的婚姻关系建立家庭,承担起社会的责任,而对于不正当的性生活坚持反对,如婚外恋、一夜情、包二奶、嫖娼、通奸,都是有罪的卑劣行为。 正常的家庭生活导向健康、和睦、幸福与社会和谐,而不正当的两性关系造成无穷祸害和社会犯罪行为,俗话说:“奸生人命,赌生贼”,都不会有好下场。

   为了避免夫妇关系发生出轨行为,从平常的衣食住行和社会交往中就密切注意起来。 道德和品行高尚的男女,行为端庄,胸怀坦白,不会在衣着上暴露色相,回避不合适的社会活动和娱乐,没有淫声浪词互相挑逗的举动,男女之间互相尊重。

  七,不滥杀无辜

   经云:“你们不要违背真主的禁令而杀人,除非因为正义。”(17:33) 杀人是国家法律对罪大恶极者的惩罚和对世人的警告,但不是个人行为。 任何形式的杀人,如恐怖暴力、复仇暗杀、图财害命,不依正当法律的伤害行为都是罪恶。 伊斯兰的基本精神和目标是和平,所以,当人民之间有了分歧和矛盾,可以用各种和平的方式解决,如对话、谈判、调解,绝不允许自己动手谋杀对方或买凶杀人。

  八,不要欺负孤儿

   经云:“你们不要接近孤儿的财产,除非依照最优良的方式,直到他们成年。”(17:34) 穆斯林必须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人给养关怀和保护,如残疾人、寡妇、幼儿、老人、人生地不熟的外乡旅客,孤儿是其中之一。 孤儿是社会上属于无依无靠的弱势群体,他们拥有应得的权益和维持生命的遗产或资助,但他们势单力薄,生活无奈,容易受到欺骗和剥削。 在一次国家不幸的战争或自然灾害之后,会出现许多丧失父母的孤儿,穆斯林社会应当设定规划和制度对孤儿给予法律保护和养育,直到他们成年自立。

  九,履行诺言,守信用

   经云:“你们应当履行诺言;诺言确是要被审问的事。”(17:34) 穆斯林要为承诺过协议、盟约、合同、婚姻、商品规格、服务质量,负责到底,这是重要的社会责任,也是人格品质。 人生在世难得一个信义,可以获得人们的信任和钦佩,事业走向成功。 穆斯林在社会工作和交道中必以诚实为本,树立榜样,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穆斯林社会的整体形像。 信守诺言,不仅有利于今世社会生活和事业兴旺发达,而是在复活日将受到真主审问,因此,穆斯林应为诺言承担信仰的责任。

  十,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经云:“当你们卖粮的时候,应当量足份量,你们当使公平的秤称货物,这是善事,是结局最优的。”(17:35) 卖粮食,给足份量,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道理很简单,说明穆斯林做任何事都必须公道,譬如商品交易、物质互换、福利分配,甚至政治与社会的分工合作。 在任何时代,人与人的交往,公正、公平和公道,总是一个恒定不变的高尚品质。 在如今商业化市场经济中,商人应保证商品质量,劳工应当保证活计质量,服务业者说实话,都是经营者的本份。 当代社会,有许多法制、管理条例和市场监督,但是非法交易、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事屡禁不止,说明法制管制不了人心,解决不了道德问题。 对于穆斯林,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真诚服务、保证质量,是从信仰和诚信的根本上做起,因为诚实和公道是穆斯林的善功,否则就是罪过。

  十一,心口如一,言行一致,

   经云:“你不要随从你所不知道的言行,耳目和心灵都是要被审问的。”(17:36) 当代是资讯时代,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多么重要,不言而喻,不论是新闻报导、商业情报、学术信息,影响到许多人的生命财产。 说谎和造谣的人,可能得势一时一事,暂时欺骗少数人,给社会造成混乱,使许多人财产遭到损失和精神紧张。 穆斯林贵在诚实,报告真消息,说实话,言行可靠,因为说假话是罪恶,在复活日,耳朵、眼睛和心灵都将受到审问,并且作证,罪恶难逃真主的法网。

  十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经云:“你不要骄傲自满地在大地上行走,你绝不能把大地踏穿,绝不能与山比高。”(17:37) 有些人事业有成,得意忘形,不可一世,在人群中用放大镜看自己,觉得很了不起,夸夸其谈,目空一切。 其实这样的人,幼稚可笑,人能有多大能耐? 活不过几十年,与真主造化的坚硬大地比,高山巍峨伫立,人死了不过一堆臭肉一架白骨。 生前的任何财富和成就最后都不属于自己,必将烟消云散,一无所有。 骄傲自满绝不是穆斯林的愚蠢行为,因为敬畏真主,时刻不忘“真主至大”和真主的无边恩典。 人在世间的一切奋斗,只求在复活日得到真主的赏赐,还有什么必要骄傲自满,得意洋洋?

这是从《古兰经》“夜行章”中节取的一部分经文内容,是在先知穆圣“夜行”和“登霄”归来之后,真主下降的启示,是对他弟子们和穆斯林后代子孙的永久教诲。 一千四百多年来,这些是非原则保持不变,以后也不会发生变化,证明这是真主颁降的真理,人类生活的永恒指南。 在上述启示中,对许多人类中卑劣的行为,应受到揭露、批评和抨击,因为“这些事,其恶劣是你的主所厌恶的。”(17:38) 从这节经文中归纳了以上十二种穆斯林应当执行的美德,“这是你的主所启示你的智慧。”(17:39) 这一节经文,应当是每个穆斯林指导生活和品德终身享用不尽的座右铭。

   (阿里编译自Muslims Manners and Duties by Dr Muzammil H Sidd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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