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达威谈伊斯兰中正观的含义及其表像

  有人问世界穆学联主席优素福"格达威博士,当代伊斯兰学者们经常倡导伊斯兰的中正观,伊斯兰的中正观的含义和表像究竟是什么?它对个人和社会又有什么影响呢?

  格达威博士的回答如下:

  奉真主之名,一切赞颂全归真主,祈愿真主赐予他的使者平安与慈悯。

  中正观是伊斯兰最突出的特点之一。有时也用“不偏不倚,中正平和”来表达。所谓“中正”——即在两个互相水火不容的事物中,持论公允,不偏不倚,不过分,不极端,对当事的双方都客观公正地给予相应的肯定,不恃强,也不凌弱。

  举例来说, 两个对立相反的含义如:神性与人性、精神与物质、后世与今世、启示与理性、过去与未来、个人与集体、现实与理想、静止与变化、等等。要在这二者间保持平衡,即对每一方都敞开胸怀,给予接纳,公正地赋予每一方应享的权利,不隐不瞒,不偏不倚,不极端也不欠缺,不亏负也被亏负。正如真主的经典说:“他曾将天升起。他曾规定公平,以免你们用秤不公。你们应当秉公地谨守衡度,你们不要使所称之物分量不足。”(至仁主章:55)

  人类难于创造均衡的制度

  事实上,人类由于其有限的理性和智识,以及个人倾向、家庭、党派、地区、种族等因素在有意和无意中左右人的思维和判断,使得人类难以创建出一种均衡的制度。

  这是所有人——个体或团体——所制定的方针和制度中患有的通病,要么极端,要么不足,正如历史事实所证明的那样。

而创造了宇宙万物——物质与精神——的全能者,最能均衡、中正地创造一切。他就是创造了万物并精心设定了其中尺度的真主,他周知万事万物,万物的数量均由他执掌,他的全知和慈悯泽及万物。

  于是,当我们在真主的创造和真主的所有命令与禁止中看到其中所隐含的微妙平衡时,我们不必大惊小怪,因为真主确是万物的创造者。万物均衡现象只不过是真主命令的使然,是他的定制,是正教,真教的明证。即,正如真主在他所创造的精妙的宇宙中展现了均衡一样,他在伊斯兰的制度和对生活的指导方针也赋予了中正与均衡。

  伊斯兰中正观的表像

  如果中正观具有所有的这些优点的话,那么,在伊斯兰的理论、实践、教育和立法各个方面,处外尽现出中正、均衡的特点也就不足为奇了。

  宗教功修和礼仪中的伊斯兰中正观

  伊斯兰在各个宗教和教派间,主张宗教功修和礼仪的中正、适度。它既不象佛教那样在对神的崇拜和礼赞方面,废弃对其的认真思考和应尽的义务,而仅仅关注于对人伦道德方面的规范;也不象主张苦修的基督教一样,要求它的信徒放弃俗务,抛弃生活和生产,专一事主。

  也许,我们引证《古兰》中对主麻聚礼的要求,最能说明伊斯兰的中正观。

  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当聚礼日召人礼拜的时候,你们应当赶快去记念真主,放下买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应当多多地记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聚礼章:9)

  这就是穆斯林对待宗教和生活的态度,即使在聚礼的主麻日也是如此:在礼拜之前允许买卖和经营俗务,然后去努力记念真主,去礼拜,在礼拜时放弃买卖,放弃生活中的一切干扰,然后在礼拜后又重新散布到大地上,去寻求给养,同时在任何情况下,不忘时刻记念真主。这才是成功之道。

  伦理道德中的伊斯兰中正观

  伊斯兰在伦理道德中也主张中正、适度。它不象极端理想主义者那样,将人幻想为天使或近于天使,而给人设定一些人力难于企及的道德价值与礼仪标准;也不象现实主义一样,视人为动物或等同动物,允许与人的人份不符的不恰当的行为。理想主义者过高估计人性之善,视人性为纯善,而现实主义者又过于贬低人性之善,视人性为纯恶。但是伊斯兰却介于这两类人之间,主张人性既非纯善亦非纯恶。

  在伊斯兰看来,人是具有理性和欲望的被造物。既有动物的本能,也有天使的精神,因受正道的引导而获拯救。在人的天性中存在着放荡不羁的潜质,他对所受的恩惠要么感谢,要么孤恩自负。他既能作恶,也能行善。关键在于对私欲的克制和对灵魂的净化与升华。真主说:“以灵魂及使它均衡,并启示他善恶者发誓,凡培养自己的性灵者,必定成功;凡戕害自己的性灵者,必定失败。”(太阳章:7~11)

  伊斯兰立法中的中正观

  伊斯兰教在立法、以及制定法律和社会制度时也奉行中正、适度的思想,尤其在针对个人与集体的法律规定中,伊斯兰的中正观更加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个人与集体的平衡

  在伊斯兰制度中,个人与集体间的相互均衡既保障个人自由,又不牺牲社会集体公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得到有效保障。二者间的利益分配公正而适度。

  关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从古至今,各种哲学流派对这个问题的解说均不得要领,是否个人利益优先,社会利益附属于个人利益之后?因为多个的个体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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