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基督是什么?他是谁的儿子?”(注1)虔诚的一代,根据多年来关乎弥赛亚的说法回答:“大卫的。”今天,无信念、动荡的一代,会以嬉笑和不认真的态度说:“耶稣基督—你是谁?”(注2)然后不回答。
千百年来,教会条文一直都写着耶稣是神的儿子,然而现代的基督教,却甚至连他是谁也不再肯定。基于所谓基督徒世界的一大部份人,都相信“神已死了!”那么耶稣还会在那儿呢?犹太人和穆民有史以来皆认为耶稣不可能是神的儿子。但另一方面,犹太教不接受耶稣传道的事迹,而伊斯兰教则把耶稣置于崇高的地位,视为主的先知。结果,这个“儿子身份”的问题,就成了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间的一件障碍物,大家都以对方为无信仰:基督徒认为只有无信仰的人,才会否定耶稣是“神的儿子”的身份;而穆斯林则认为只有无信仰的人,才会把别的东西与“一体”的神连在一起。基督徒谴责这些人为“反基督”;而穆斯林则谓之拜多神者“Mu shrik”。
然而,如果我们审视一下《新约》和那些学者们认为最有可能真是耶稣所说的话,那么我们便会感到震惊了。尽管多个世纪以来,基督徒都有他们的传统和神理,但当我们深入探讨基督教的源流典籍时,基督徒信念和穆民信念之间的距离,就顿时拉近了许多。譬如,我们发觉耶稣曾讲及以色列的“Shema” (注3),这和伊斯兰教中的“Kalimah”(信德之根) (注4)及“Surah Ikhlas” (注5)的第一部份相吻合:“听啊以色列人!主 - 我的神 - 是一位的主。”(注6)耶稣自己证实了他出生的国家,是奉信“一位神”教条的:神是一体的。由于神是一体的,因此很顺理成章的,也如《古兰经》所问的,就是:“祂既无配偶,何以能有儿子呢?”(注7)
基督教不承认“女神”的原则而把耶稣“儿子”的身份归咎于童贞诞生。伊斯兰教也承认这童贞诞生,但却指出很明显的地方:这使耶稣成为“玛利亚的儿子”而非“神的儿子”。事实上,每逢《古兰经》提及耶稣是儿子时,总是“玛利亚的儿子”Isa-bin Maryam。基督教教会把他变成“上帝的儿子”,其一的理由,是由于争论神披上了肉身而由玛利亚的胎中诞生成人;而另一个说法,则谓神差遣了祂的一个天使(The Logos,第一个创造出来的人)到玛利亚的胎里,诞生成人。第一个观念是不合理的,如果照《圣经》所说(注8),人的目光不能正视神的荣耀,那么,人的肉身又怎能有这荣耀,或是神的荣耀又怎能包裹在肉身里面呢?第二个观念不能用普通“儿子”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释,而需视之为一种特别的创造方法。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圣经》中的惯语“神的儿子”,我们不能说它是真正由耶稣亲口说出的。根据希士汀的《圣经》的字典所记,“究竟耶稣自己有否用这个名词也值得怀疑。”在《新约》中也只常见由其他人口中道出。至于在《古兰经》中,则提到这不过是跟随那些无宗教信仰的人的习俗而已,而这些人则包括当代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等,他们的神都是有儿子的。“基督徒称基督为‘神的儿子’,这是由他们口中说出的,他们这样做,不过是仿效古时那些无宗教信仰者的所为。”(注10)就算耶稣偶然用了这个或类似的名词,“我们亦一定要把闪族人的惯用语放入考虑之列,在《圣经》中不同的段落里,以色列人是被称为“神的儿子”的,至于其他的地方则都是以此去描述那些正直的人。因此“神的儿子”是指反映出神品质特性的一个人,或甚至是一族人”。(《希士汀圣经的字典,第一四三页》)。
耶稣不用或只作有限度的使用“神的儿子”这句名词,但与此相对的,就是我们发觉在《新约》中,他用了很多次“人的儿子”这个名词。究竟这句是什么意思呢?首先,这样的语句,已自动地否决了“神的儿子”这一语句文字上的解释。它强调耶稣亦只把自己看作一个人。其次,学者决定耶稣用这句名词,是出于要纪念伊萨基尔圣人用这句名词,即“一个先知”(注11)或是“神的使者”。
《古兰经》中这样写道(注12):“耶稣基督,玛利亚的儿子,只是神的一位信徒,祂告诉玛利亚的说话,和祂所创造的一个灵魂”。这和“人的儿子”这名词,意思是一致的。
《古兰经》的这一段,证实了真正完整的基督教里几件宝贵的真相:(一)耶稣是基督,(二)他是“人的儿子”,即是一位神的先知或使者,(三)他是由一种特别的创造法 - 童贞诞生(祂所说的)所造出来的,又是“祂所创造的一个灵魂”,一个有福的传教者。同时,这段落更肯定了以上的事实当中,没有一个使耶稣成为“神的儿子”,即由神化身而成的人,因它结论说:“相信神和祂的信徒吧,不要说‘三位一体’,停止吧,这会使你好些,因为神是一体的神。荣耀归于祂,祂比‘单单有个儿子’要高出了那么多,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属于祂的。”(注13)
如果“神的儿子”这个称号确有其真实性,那么,尽管在耶稣后来的门徒那时的古希腊世界里可以用普通字面上的意义去解释它,但闪族也不可能会容许这个名词用一般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释。无疑混淆就是由此而生,但若耶稣或他早期的门徒说“神的儿子”,那末他们只可能是指神的仆人。譬如,在《马太福音》第十二章十八节和《使徒行传》的第三章十三节中,我们发觉有些《圣经》的版本写“儿子”是指耶稣而另一些则把它翻译为“仆人”,这是因为用在这些段落中的《新约》希腊文(Pais和Paida)即“孩子”或“儿子”,是有“仆人”、“侍从”或“臣子”的意思的。《古兰经》清楚地写出:“他们说:‘慈悲为怀的神诞生了子孙,荣耀归与祂。’他们不过是被抬高至荣耀地位的仆人罢了。”《古兰经》和《圣经》均同意“神的儿子”只有“神的仆人”的意思,在早期基督徒当中所用的闪族语言里并不存有实际儿子的地位或是他为肉身的意思。但当基督徒大部份成了非犹太族的人而主要是那些有希腊或罗马的背景时,闪族“神的儿子”的意思就遗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古希腊文的意思,这正是教会自四世纪开始便一直争论有关基督问题的原因了。那些对于早期的基督徒很明显的事理,到后来入教的人那时都遗失了和曲解了。他们开始根据所受的教育 - 即相信有很多神的信念,来依着字面上的意思去解释“儿子的身份”,以致把耶稣所教导基本的“一神论”的命令也置诸不理。
其实基督徒和穆斯林的关系,是有理由更加密切的,因为,扼要地说,穆斯林所相信关于基督的东西,也和早期的基督徒所信的一样,只是古时那些无宗教者的神乎其说,把宗教蒙蔽和掩盖,以致把他们分开了,这实在是十分遗憾的事。
注(1):占士皇帝一六一一年版本之马太二二:四一。‘那无想像力的希腊人说:“你认为那个涂了油的人怎样?他是谁的儿子?”他们回答他道:“大卫的。”’
注(2):摘自“摇滚乐歌剧”“万世巨星”。
注(3):希伯莱文为“Shema’ Yisrael Adonai Elohenu,Adonoi Ehod”在Torah旧约“申命记”六:四。
注(4):La-Ilaha-Illallah
注(5):Qul huwa,Allahu’Ahad。
诠(6):“马可福音”十二:二十九。(新约)
注(7):古兰经An’am六:一○○。
注(8):旧约“出埃及记”三三:二○(Torah“不会有人见我和生存。”)
注(9):Charles Scribner’s Sons,New York一九六三年修订版第一四三页。
注(10):古兰经Taubah九:三○。
注(11):希士汀Op.Cit.,一四二。
注(12):古兰经Nisa四:一七一。
注(13):古兰经Nisa四:一七一。
(本文选自香港伊斯兰青年协会1977年10月1日出版之《力行》第五期)
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