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伊斯兰教妇女的服饰(阿语音译“希执”)或作头巾,有一种普遍的误解。有些人声称伊斯兰教限制妇女的自由,也有人说伊斯兰教的服饰准则乃男权社会制度下用以支配妇女的部分法规而已。但这两种说法都远离事实,我相信需要澄清伊斯兰教妇女服饰的立场。
首先,我要强调伊斯兰教不单只是一个局限于在清真寺范围内进行某种仪式典礼的宗教,它实际上包含一整套完备的生活体制,在人生的每一方面都定下规矩和原则。因此,伊斯兰教在政治、社会和经济上都有独特的法规。它指示着世界每一处穆斯林的生活细节,其中之一就是男女穆斯林的衣着。
有关女性的衣着,我敢肯定地说:根据伊斯兰教法,女性必须穿着正派得体的衣服。《古兰经》第二四章三一节中说:“……叫她们切勿展示躯体和所配戴的饰物,除是自然露出来的,……”穆斯林学者们大都认同穆斯林妇女应该衣服端庄,并按至圣穆罕默德(愿主赐他平安)传述下来的言行录推断,伊斯兰教妇女是可以不遮蔽双手和脸孔的。
伊斯兰教设立这些规条的目的,是为了赋予女性们应有的尊严。作为一个人,应该受到尊重而非被视为供享乐玩弄的物体,无论搔首弄姿的小姐在推介香水广告画面里,或是在推销名牌牛仔裤甚至私家房车上出现,也不见得有任何荣耀。制作此类广告及宣传品的商业机构是不正当地利用女性来赚取金钱。伊斯兰教却把最崇高的荣耀赋予妇女,身为母亲持家有道并肩负起整个家庭内政的妇女是最值得接受极高尊敬的。家庭是非常重要的,由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只要家庭健全,社会制度亦会健全。伊斯兰教同时提倡致力打击和消除现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罪恶和病态现象,例如:强奸、通奸、性病蔓延、弃婴及青少年性关系等,因此,伊斯兰教一向严厉禁止婚前及婚外性关系。
奇怪是,有些人居然把展示女体这意念跟进步连结起来,仿佛社会进步等同袒胸露臂而落后的社会则衣着严谨,绝不暴露。这些人其实是大错特错的了,因为,在很多穆斯林国家内,不少披头巾的妇女是在职的秘书、教师、医生、工程师、作家和大学教授等,他们自愿披上头巾,积极的参与工作,很多时她们也身居要职,在各阶层中与男人的地位相等。比方在埃及,政府并无立例披头巾,可是四分之三以上的妇女却自觉地披上头巾,人数也正每日上升呢!妇女在埃及,有在大学任教授的,有在议会任议员的,更有在政府任部长的。
妇女在伊斯兰教中的地位在《古兰经》和《圣训》中都有清楚的说明。在真主看来,妇女与男子是地位相等的,她可以全面享受作为母亲、姊妹、妻子、女儿的尊严。伊斯兰教并且给予女性在社会中个人的独立权利,她有权继承遗产,拥有物业,签署合约(在今天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但截至上一个世纪末(十九世纪末)还有很多非穆斯林妇女无此权利!)千万别忘记,一千四百多年以来,穆斯林的妇女毋须自我争取早已拥有此等权利。
在此,我必须讲明一点,如果在某一个穆斯林国家里,有任何一种做法违犯了《古兰经》或《圣训》中保证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那个国家的穆斯林是有责任去纠正错误的。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辨别有些穆斯林国家某种民风习俗和真正伊斯兰教之间的区别。虽然仍有很多对伊斯兰不利的误解和错误看法,但不少有识之士已被伊斯兰教的具有实际生活意义的精神所吸引,今天伊斯兰教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宗教,这个现实证明,亦可表示伊斯兰教尚有很多宝贵的东西提供给现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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