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汉青年通婚现象的观察与思考

常言道:爱情、婚姻是古今中外人们现实生活中一个永恒的话题,而今在西安回民坊上人中谈论这一永恒话题时多了一个内容,这就是如何看待回民青年男女(尤其是自家的子女)于异族通婚,即回民姑娘嫁了汉民女婿,回民儿子娶了汉民媳妇的问题。谈论者如果在说别人,往往以非常遗憾的口气说上两句,如果谈论者本身就是青年男女的家长、亲属,他们肯定亦无可奈何的语气,稍带自卑、或有些受到压抑的感情向听者倾诉内心的烦恼、忧虑和不安。听者多半都以同情之心安慰一下对方,引导他们多从好的方面想,以便自我解脱、自我安慰。最典型、通俗的说法是:“唉!现在这样多的很,像你这种情况很普遍,心要放宽,甭发急,认识定然……”

我们说,婚姻是自由的,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谁也无权干涉,当事人完全有权力自己选择和决定。这是现实,也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前提。不过,我要诚心地提醒或者奉劝回民青年男女朋友,如果你们出身于虔诚的穆斯林家庭,是一个直到现在家庭成员中大多数人都能遵守回民风俗习惯的家庭,你们自幼就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长期地受到家庭及其坊上人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影响和薰陶,脑子中储存了几乎一生都很难改变的一些概念,在择婚时如果物件是异族,就要慎重再慎重,三思而后行。因为在你们开始谈情说爱时,从年龄上说虽然已经长大成人(也许有人还未达到成年人标准),但是可以比较肯定地说,在思想上、心理上,独立生活能力诸方面,都还远远没有成熟。事实证明这许多都是由生活经历、阅历、社会知识所决定,一般的青年人都不可能超越或提前成熟。尤其当今坊上人中的不少青年,直到本人都成了爸爸、妈妈,还需要扶着自己爸爸、妈妈的拐杖生活。处于这样的状态,自然不具备全面考虑问题的能力。当然这里指的不是工作中、专业技术上、经营技能方面,而是最平常的生活中过日子的能力。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偏巧在许多青年男女开始谈情说爱时却甩掉了父母、亲属的拐杖,自命不凡,连一点点长辈们的参考意见都不理睬而确定恋爱对象。特别在热恋中只看到对方美好的一面,想到诗情般幸福的未来,从不顾及由于异族通婚的特殊性在家庭和本人以后的长期生活中,可能隐藏的危机,遗留下难以处理的后遗症。

一般来说,坊上人的家庭如若出了女嫁异族这等事情,家长先是靠说教、接着就训斥、威胁甚至武力,最后宣布脱离关系、断绝来往、赶出家门(多是过三年五载以后又勉强恢复关系)。暂且不评论长辈们这种方式方法的错误所在,正是由于这种最先暴露出的家庭危机,闹得自己的处境就十分尴尬。据我所知,此时,当时人多是请亲戚朋友说情或者以书面形式和父母交谈;有时当事人的恋爱对象还通过各种方式和管道不断向长辈们表态,说明自己未来将如何忠诚地顺从回民的风俗习惯等等。在一切办法均无济于事时,一种盲目的逆反心理就形成了。如果头脑不冷静,在没有耐心的取得家庭各方面相互理解、谅解的条件下草率行事,其后果必定不可收拾,将成为以后包括大小家庭生活中的不稳定因素。有的甚至会演变成为大小家庭感情破裂、家庭“改组”的主要导火线。

在以下论述中,要附加一些具体事例,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一般叙述或具体事例都是现实生活中我的所见所闻,事实和情节基本上没有虚构,只是对事例作了必要的调整。

例1:一对夫妇,男的是汉民,女的是回民。两人均是外地人,60年代国内顶尖的名牌大学毕业,曾经和我既是同事又是朋友。大约在70年代末的一天,身为教师的老父亲远道而来西安看望久未见面的女儿。到了女儿家中后,全家非常高兴,畅叙家常、表达亲情,尽情享受天伦之乐,然而没过两天,让夫妇两人感到措手不及且十分尴尬的事发生了。老人家总是找出各种藉口,不在家中吃饭,总是单独地或带着他们一起到清真饭馆就餐,实在不便出去时,也要向女儿公开提出支持粗茶淡饭。他们很快明白了其中的原由,只好依老人家而行。在父亲临走的前几天,女儿实在过意不去,感到父亲远道而来,难道连一顿开心的、较为丰盛的阖家团聚饭都满足不了吗?在一筹莫展之际,他们终于向我求助。当时,他们提出了两条在平常人看来是最简单不过的要求。第一,请我到他们家去一趟,和他们的老父亲聊聊天;第二,请我协助购买坊上正宗的牛羊肉等。自然我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当我和老人见面时,老人不是提出一些回民坊上的情况,夹带着纯属回民常识的许多问题,也许是在确认和考察我是否属实。由于我和老人谈话很投机,后来在我亲自把购买的羊肉和白云章饺子馆的饺子馅等送到家中时,老人激动地流出了眼泪。不久老人返乡而去,但却给女儿留下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内疚。她向我说;年幼时,她曾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因而很难接受这次感情上的折磨。这次父亲的到来让她想了很多,同时也留下了感情上的创伤。

本来,回民作为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在党的民族政策作后盾,平时至少在社会上、在办公室、在其它公共场合,不会受到公开的歧视,不会听到带有蔑视、侮辱性的言词。一旦发生这类事情,你可以严肃地抗议或报告领导。毋庸置疑,最终百分之百你是胜利者,有意无意歧视你的人必定向你赔礼道歉,检讨他的错误。然而在你们组成的家庭中,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就大不一样了。即便是你的丈夫或妻子对你很尊重,但不能保证家庭其他成员和亲属也有那种水准,可以时刻注意在言行上不伤害你的感情。你可能远住他方另立门户,但总会经常探望父母、拜访姑舅。在这些成员中说不定就会有人有意无意(一般来说都不是恶意)冒出一两句让你刺耳、难以接受的话语。同样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此时你绝对没有勇气当场提出抗议,大概只有委曲求全、忍气吞声一条路。委屈积累多了,总要爆发,对于能够相互理解,相互谅解的和睦家庭,这种情况出现算不了什么。对平时本来就有些疙瘩的家庭来说,一旦爆发,它将一下子上升为家庭的主要矛盾。如果个人修养都很差,什么出格的事都能做出来。由于特殊的生活习惯,对回民一方来说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例如不吃猪肉,只能是汉民一方尊重回民一方而不吃,反过来就不行,于是家庭危机就无法避免。

例2:一对年轻夫妇,男的是回民,女的是汉民,文化程度都不高,经营小本生意。据说当初两人谈恋爱时双方家长都不支持,只因二人态度坚决、海誓山盟般终成眷属。婚后女的很能顺应男方家庭生活习惯,男的父母逐渐从感情上接纳了儿媳成为家庭的一员并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不久他们有了孩子,但也同时因家庭琐事,二人发生争吵的情况日见增多并不断升级。由于二老非常了解自己儿子的缺点,加之他们又很疼爱孙子,因此每当小俩口争吵时,公婆往往还偏袒儿媳,以维持全家的稳定和安宁。按理儿媳应珍惜公婆对她的爱护,想到“团结”、“尊敬”老人的重要性,如何依靠老人调解他们经常发生的矛盾。然而再又一次发生争吵之后,她有点失去理智,赌气不在家中吃饭,抱着孩子走进了非清真饭店。事后还让孩子拿了一根猪肉香肠回到家中,并声称就是要气他(指丈夫)。谁料孩子并不懂事,当着二老的面大嚼大咽。这下子重重地撞伤了二老的心,婆婆因气愤不过,心脏病突发不日去世。家庭事态发生巨变,他们的小家庭不用说很快彻底粉碎,两人分道扬镳。据人传说,公公也是因此气病,遂继亡故。当初的海誓山盟如今竟然落了个家破人亡。

这些异族通婚家庭平时总免不了要走亲访友,少不了参加亲朋好友的家宴或到宾馆饭店聚餐。一般来说,主人绝对不会专门照顾你这位回族(妻子或丈夫)的生活习惯(除非专门招待你时),顶多主人指着餐桌上的菜肴声称这些或那些都是你能吃的,同时还会主动夹一些所谓你能吃的东西放在你面前的小盘小碟中,并不时非常热情地招呼“这是鸡块、这是牛排、这是凉拌辣子蒜羊血,味道不错请你品尝等等”。主人绝不是恶意的,是一种根本不了解情况的盛情,因为他们的概念中只知道回民不吃猪肉,凡沾猪者忌,认为只要是牛羊鸡鸭制作的食品,你都能吃甚至喜爱。可以想像此时此刻你心中的疙腻(俗话,以为心病),行态上的不尴不尬,只有你的丈夫或妻子明白。在大庭广众之下的场合,你更没有勇气直接了当作出声明,也许反而会引起主人的更加热情,他们以为你在客气,以为你是不好意思。日常生活中人际交往的事不仅仅是一次,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你将面临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的矛盾心理。朋友的宴请可以找个藉口,但如果是亲戚,尤其是至亲,碍于人情世故不得不去,最终你又得违心地经受一次心灵上的折磨。

家中有了丧事,尤其是老一辈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一旦亡故,你将遇到更为棘手的难题。由于回汉民族之间处理丧事的办法和过程截然不同,仅以接待前来吊唁的贵宾方式来说,汉民风俗是放花圈、设灵堂、摆供桌、挂遗像,子女包括儿媳和女婿都要肃穆而立或干脆成排跪在亡故亲人遗像面前,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来者给遗像鞠躬,你得陪着鞠躬,来者向遗像磕头,你得陪着磕头。这种习俗尤其在城乡结合部许多地方仍很普遍。在这种悲痛的气氛中,你必须随乡入俗照办。一旦你要任性公开拒绝,你的丈夫或妻子可能原谅你,但其家庭成员中总会有人不能放过你,在你的亲属中自然而然埋下了可预测的后遗症,在感情上结下了难以清除的隔阂。

例3:一对夫妇,男的是汉民,其父母家住农村;女的是回民,土生土长城市人。两人曾经同在一国营商店工作,结婚直达不惑之年,夫妻关系都较好,据说男的还做了入教仪式。一天,男的父亲不幸去世,虽家中还有兄嫂姐弟,但作为儿子就义不容辞地回家料理。当出身回民的儿媳回到公婆家中,看到了与其从小在回民坊上所见的处理丧事的习俗大相径庭时,把她吓的找了个藉口躲在了别处(俗称不露面)。结果遭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白眼”相待。有的人干脆指着她的鼻子质问:“你既然嫁到我们家做媳妇,父亲要走时,最后一次孝心都没有,算什么儿媳妇!”幸亏他的丈夫出面圆了场,一触即发的大吵大闹平息了下去。但在双方的心中还是埋下了难以启齿的隐痛。亲属中对她的歧视从此开始并不断加深,直搅合得他们夫妇之间在感情上也有了裂痕。

上面是以汉民族家庭一方叙述了可能发生的事。如果在回民一方家庭中有了类似的丧事,往往也不那么平静,首先你在现场总会感到不那么心安理得。其次在守护“埋体”时,坟地下埋时,你的至亲可能不太计较,而亡人的亲属中可能就有人明里暗里严肃地提出:“甭让那俩到亡人跟前去!”话不必多,仅这一句就够你受了。因而正如上文所述,你本来是不受任何歧视的,然而这会儿却受到了歧视,你只能在夹缝中周旋。也许你认为这仅仅是一生中一次半回的是,但就是这一次半回,在你的心灵中也要发生较强的碰撞。我相信随着岁月的增长,你还会不时联想起来这些本不该有的烦恼。

例4:一对夫妇,男的是汉民,女的是回民,两人均是知识份子。据说两人自结婚到退休年龄时,在处理家庭生活习惯方面没有发生过什么异常的争执,只不过平时凡有他们的回民同学、同事到家中做客时,女的总表现出有点不太自然,对客人总要说几句多余的话,例如“茶杯都给你们专门洗了”。如果摆出糕点之类的食品招待,还要说:“这是在坊上谁家买的”等等。令人惊讶的是,有一天她竟然独自到丈夫的回民同学家,请求帮助说服丈夫履行一下进教仪式,局外人很难说得清楚,也许可以叫做“民族感情的回归”吧。

丈夫是回民,妻子是汉民,有了孩子,他们生活习惯上很自然地受到母亲的影响较多,特别在童年成长过程中。由于母亲本身从小所处的文化生活背景显然与回民坊上人不同,即使是后来已经适应了丈夫主要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但绝不可能很深入地、广泛地掌握其他许多细节而又出自内心自觉地遵守,而诸如清洁卫生方面的特定知识,我相信大多数人可能就一窍不通。充其量母亲会教育孩子从小懂得饭前便后要洗收,经常洗头洗澡等等这些回汉民族都应具有的文明行为,就不不一定懂得什么是“小净大净”;什么是洗净过程中的“道分”(洗涤次序,如洗澡时不允许头上一把,屁股上一把,没有先后次序);什么是“分界”或“分洁”(界限,如擦桌子凳子的抹布不允许擦案板,在脸盆中洗手不经过水龙头或水壶的水冲洗不能做饭、洗碗等);为什么说洗任何盆浴、池浴后都不算净,必须按固定的次序清洗身体主要部位并最后淋浴冲洗才算净等等。这仅仅是清洁卫生方面有关洗净的一项,其它方面细节还有很多很多。这些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中的细节,不可能一朝一夕掌握,只能从孩童时期到成年,长期在特定的生活环境中受到家庭的影响和薰陶,耳濡目染,自然而然的养成。因此对这样的家庭来说,有可能面临回民的概念、民族的意识从这一代开始淡化直至完全消失。如果能顺其自然发展也算罢了,但往往父亲在民族感情上却没有完全泯灭,一种矛盾的心态时隐时现。于是在漫长的日常生活中,特别到了老年时,自己经常被烦恼、痛心纠缠,还要不断接受亲生子女的挑战。

例5:某一家庭,丈夫是回民、妻子是汉民,有已经长大成人的一对子女,子女的配偶均是汉民。儿子、儿媳和老两口共同生活,女儿女婿虽另住他处,但几乎三天两头回家。因此这个家庭的组成,不算幼小的孙子辈,实际为6口之家。老夫人在生活中,较能顺从丈夫的生活习惯,但只限于饮食方面,其它方面则非常肤浅。形象一点说:只知道回民不吃猪肉。因而子女的民族意识所剩无几,尤其是他们的女儿,可以说是一点都没有。在生活习惯上,根本不把父亲放在眼里;在言行上,经常让父亲难堪。父亲实在不能容忍时,只能摔个盘子砸个碗,发泄一下自己内心的不满,最终还得默默地承受和迁就。但平时只要和知己的回民同学或朋友谈到有关小时候的往事时,总要反反复复唉声叹气地说:“我们家6口人中现在只有我是唯一的回族,在家中可谓是名符其实的少数民族了……”

也许回民儿子娶了个汉民媳妇,比起回民姑娘嫁了个汉民女婿,在一般坊上人的感情上似乎容易接受,而上述两个事情恰恰说明并非如此。实际上回男娶汉女还会发生其他料想不到的问题,诸如有了孩子报户口,“民族”一项报“回”还是报“汉”?随父姓还是随母姓?这些在同一民族的家庭根本不需要考虑的问题,现在却成了特殊问题。如果女方家是独生子女,这个问题就会更复杂一层。

以上仅从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上讲述了异族通婚可能出现的危机和存在的后遗症,要是涉及到宗教信仰,回答将是非常肯定和简单——对于汉民一方必须皈依伊斯兰教。

补遗:

1、异族通婚并非当今社会才有,历史上就存在,否则在坊上就不会有“回回巴巴(爷爷)、汉人娜娜(奶奶)”的传说。但究竟时代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同,男人女人的社会地位不同,加之我们国家社会正处于变革过程。和其它许多社会问题一样,关于爱情、婚姻问题在不少青年人中也出现了许多变异,造成家庭“改组”的不稳定因素已经很多,对待结婚,过去讲究“百年和好”,现在常见“五年计划”——第一年结婚,第二年生孩子,第三年吵架,第四年婚外恋,第五年离婚(注:《老人》杂志2000年12期,甘肃人民出版社)。家庭如果不稳定,个人的事业肯定很难成功。为什么回民青年男女又要给自己多加一个不稳定因素呢?

2、在现实生活中,对异族通婚处理得很好的家庭也大有人在,例子也能举出不少。不过仔细分析一下,这样的家庭主人,大多社会经历丰厚,阅历匪浅,个人修养水准较高,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尤其是汉民一方能够比较多的了解并能顺应坊上人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因此建议坊上的男女青年朋友们,在你们决定和异族青年联姻时,冷静地反思个人是否具有上述条件,一条是不够的,至少两条、三条。并且还要想想自己是否具有驾驭家庭生活、化解因这一特殊问题引发出的矛盾的能力。

3、坊上人中女青年,无论是正在工作岗位上,或正在上学读书的,尤其在比较高层次如大专院校上学的,或者协助家长经商做生意的,表现较好甚至优秀拔尖者、学历高者的比较多。而男青年两极分化趋势较为严重。这是一种现象,也只能是一种现象。最近偶然看到一本名为《绿》的杂志上说,1999年~2000年,在叙利亚大马士革艾本.努尔大学预科学院就读一二年级、受奖励的11名中国籍优秀学生中,陕西学生有4名,其中女生就占3名,都是西安坊上人。这一事实再次加深我的印象。也许这种印象正是坊上许多女青年择婚时遇到的困难处境之一。因此我想提醒坊上的男青年朋友,在创建坊上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振兴民族、改善民族形象的事业中,你们将肩负着更加重大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应更加奋勉,自强不息,不辜负民族对你们的期望。

【作者:海潮生,西安市人,1957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  高级工程师 就职于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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