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主在《古兰经•宴席章》中说:
فَمَن تَابَ مِن بَعْدِ ظُلْمِهِ وَأَصْلَحَ فَإِنَّاللَّهَ يَتُوبُ عَلَيْهِ ۗ
谁在不义之后悔罪自新,真主必赦宥谁。(5:39)
这节经文的含义是:谁在因犯下违逆真主的大罪,如偷窃等大罪而亏负自身之后,他真心诚意地向真主忏悔并以顺从真主的善功而改过自新,以善功消除自身的罪过时,真主将会宽宥他,即接受他的忏悔,消除他的罪过。真主确是至赦而宽宥、仁慈而怜悯的主宰。
真主以此而给他的仆民开启了忏悔和改过自新的大门。
据艾哈迈德等人传述自阿卜杜勒•本•欧麦尔说:在真主的使者时代,有一个女子因为偷窃而被割去了右手,于是,她问到:真主的使者啊!我是否还有悔过自新的机会。
真主于是降示了这节《宴席章》的经文说:“谁在不义之后悔罪自新……”(侯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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