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钱财观

自古以来人人都喜欢钱财,真主说:“你们酷爱钱财。”(《古兰经》89:20)这节经文虽然指的是古代的人,现代的人也一样酷爱钱财,这可以说是人的天性。

人人都想拥有钱财,以为有了钱财就有了一切,很多人经常会说金钱万能,也有些人经常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世上有很多事情是用金钱无法办得到的,比如你的健康,有钱人不一定身强力壮;比如说你的幸福和快乐,有钱人不一定就幸福快乐;再比如说你的生命,有钱人不一定就长命百岁,生命是买不来的。正如《古兰经》所说:“伤哉!每个诽谤者,诋毁者,他聚积财产,而当作武器,他以为他的财产,能使他不灭。绝不然,他必定要被投在毁灭坑中。”(《古兰经》104:1-4)

在现实生活中,大家都把金钱看得很重要,这是毋庸置疑、不可争辩的事实。那么,伊斯兰是如何看待钱财的呢?钱财都是真主的在伊斯兰看来,一切钱财都是真主的,真主创造宇宙万物,其拥有权绝对属于真主,真主说:“天地万物都是他的。”(《古兰经》2:255)又说:“天地万物都是真主的。”(《古兰经》2:284)

当然,天地之间的所有宝藏及钱财都是属于真主的,人也是属于真主的,人是真主在大地上的代理者,包括代理真主管理钱财,钱财是真主寄托给人的信托物,人应当严格按照真主的指引,妥善管理好这个信托物。也就是说,真主赋予人拥有、管理及使用钱财的权利。正如真主所说:“你们应当信仰真主和使者,你们应当分舍他所委你们代管的财产,你们中信道而且施舍者,将受重大的报酬。”(《古兰经》57:7)

因此,我们手上的钱财是真主委托给我们代管的,我们一定要按照真主的旨意花费钱财。钱财是真主赐予我们的恩惠,也是考验。钱财只不过是一种工具,为善为恶都要看你的意念,看你怎么样利用它,正如大海里的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谁为寻求获得真主的喜悦,把钱财用于正道,则将得到真主的赏赐;谁把钱财用于歪门邪道,追随恶魔的足迹,则将遭受真主的惩罚。

我们要利用合法的手段获得钱财,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怎样赚钱?怎样花钱?都要遵守教法的规定。在审判日,我们都将被审问,我们是从哪里、怎么样获得的钱财?我们又是怎样花费这些钱财的?

一、伊斯兰禁止非法获取钱财

作为穆斯林,我们一定要按照伊斯兰教教法的规定获取合法的钱财。可以通过商业、工业、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赚取合法的收入。伊斯兰允许买卖、禁止利息,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吃利息的人,要像中了魔的人一样,疯疯癫癫地站起来。这是因为他们说:‘买卖恰像利息。’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利息。奉到真主的教训后,就遵守禁令的,得已(既)往不咎,他的事归真主判决。再犯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古兰经》2:275)

伊斯兰严禁利用非法手段赚取钱财,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你们不要藉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不要以别人的财产贿赂官吏,以便你们明知故犯地藉罪行而侵蚀别人的一部分财产。”(《古兰经》2:188)以不正当的手段所获得的钱财都是非法的。

透过自愿的交易赚取利润是合法的。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藉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惟藉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你们不要自杀,真主是怜恤你们的。”(《古兰经》4:29)在买卖交易过程中严禁欺诈行为。称量不公,缺斤少两是大罪。“伤哉!称量不公的人们。”(《古兰经》83:1)

伊斯兰严禁从事与猪、酒、偶像、博彩、色情、毒品等教法所禁止的行业,从事教法所禁止的行业所赚取的钱财都是非法的,除了将受到真主的惩罚外,还会受到当地法律的制裁负上刑责。

伊斯兰严禁偷窃,抢劫,通过暴力手段公开占有侵吞他人财产,明知是偷窃、抢劫来的财物而帮助销售或购买从中获利都是非法的。尽管不是贵重物品,未经主人允许也不可私自拿取,穆斯林之间经常说,没有口唤(主人允许)的东西不能拿,除非是自愿的赠送。

偷窃在伊斯兰教法中是严重的罪过,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的:“偷盗的男女,你们当割去他们俩的手,以报他们俩的罪行,以示真主的惩戒。真主是万能的,是至睿的。”(《古兰经》5:38)

受贿也是严重的罪过,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你看见他们中有许多人,急于作恶犯罪,超过法度,吞食贿赂,他们的行为真恶劣!一般明哲和博士,怎么不禁戒他们妄言罪恶,吞食贿赂呢?他们的行为真恶劣!’”(《古兰经》5:62、63)

借人钱财,如果举意不归还,等同盗窃。欠债不还也是罪大恶极,死后灵魂不得安宁。(圣训)

伊斯兰鼓励劳动、工作、自食其力。真主说:“你说:‘你们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都要看见你们的工作;你们将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里去,而他要将你们的工作告诉你们。’”(《古兰经》9:105)穆圣说:“没有比自食其力而生活的人更好的了。”(布哈里圣训)

穆斯林在完成主命功修之后,应当从事经营力所能及的工作,以赚取合法的收入来维持自身及家人的生计。真主说:“当礼拜完毕的时候,你们当散布在地方上,寻求真主的恩惠,你们当多多纪念真主,以便你们成功。”(《古兰经》62:10)

二、怎样花费(使用)钱财

我们应该怎样使用真主赐予委托我们代管的钱财?

须知,伊斯兰是凭经立教,一切事务,必须遵循《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在传教期间,人们不明白的问题就向穆圣请教,有时会直接得到真主的启示,有时会间接得到真主的启示。花费钱财当然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事情,真主在《古兰经》中告诫我们说:“他们问你他们应该怎样费用,你说:‘你们所费用的财产,当费用于父母、至亲、孤儿、贫民、旅客,你们无论行什么善功,都确是真主所全知的。’”(《古兰经》2:215)

这节经文明确了花费钱财的优先顺序,首先是赡养父母,其次是至亲包括妻室儿女,照顾家人是做丈夫应尽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花费钱财的原则是不吝啬也不挥霍浪费,正如真主所说:“他们用钱的时候,既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古兰经》25:67)对于真主所赐的恩典当表现出来,“至于你的主所赐你的恩典呢,你应当宣示它。”(《古兰经》93:11)吃的好一点,穿的好一点,没问题,但是不要过分,真主说:“阿丹的子孙啊!每逢礼拜,你们必须穿着服饰。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古兰经》7:31)

适中消费,千万不要挥霍浪费,浪费是魔鬼的行为,正如真主所告诫的:“你应当把亲戚、贫民、旅客所应得的周济分给他们,你不要挥霍;挥霍者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古兰经》17:26、27)

在满足家庭开支消费之后,钱财经过了一周年还有剩余且达到了满贯(教法规定的金额)则应缴纳天课,属于黄金类的满贯额是大约 85 克黄金,也就是说达到了这个金额就应当按教法规定从中取出百分之二点五作为账款(天课)。

其他种类的财产还有不同的比例。真主说:“你们应当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使者,以便你们蒙主的怜悯。”(《古兰经》24:56)

真主规定了八种人可以接受天课:“赈款只归于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物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兰经》9:60)

天课是富人应该缴纳,穷人应该接受享用,正如真主所说:“他们的财产中有一个定份,是用于施济乞丐和贫民的。”(《古兰经》70:24、25)伊斯兰的天课制度旨在消除社会上的贫富差别,以便富人(施天课者)的财产得到净化,心灵得到纯洁,同时也消除穷人(接受天课者)的嫉妒心态,从而改善人际关系令到社会和谐安宁。

在完纳天课之后,还应从剩余的钱财中取出一部分为主道而施舍。真主在古兰经中教导我们说:“他们问你应该施舍什么,你说:‘你们施舍剩余的吧。’真主这样为你们阐明一切迹象,以便你们思维今世和后世的事务。”(2:219)

三、从善如流莫等待

真主说:“你们当争先趋赴从你们的主发出的赦宥,和那与天地同宽的、已为敬畏者预备好的乐园。敬畏的人,在康乐时施舍,在艰难时也施舍,且能抑怒、又能恕人。真主是喜爱行善者的。”(3:133、134)

在家人的生活中得到妥善安排之后,还应当根据自己的能力尽量多做善事,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出散索德格(施舍),或说出散“乜贴”(举意),施舍是随心的举意,普遍的善行,它不受满贯的限制,受施舍的对象也不像天课那样受到限制。施舍的对象由近至远,由近亲至远亲,由近邻至远邻,由穆斯林至非穆斯林,由本地至外地,乃至动物及一切被造物。

在我们的社区里如果有孤儿、孤寡老人、贫困人家有病无钱医,有子女无钱供给读书者,这些人都是优先扶助的对象。再有比如兴建清真寺、修建孤儿院、维修扩建回教坟场、建学校、建医院等等都是值得援助的慈善项目。如果有遭受地震、洪水、干旱及战乱地区的灾民也都是需要救济的对象。当非穆斯林遇到困难需要饭吃、需要衣服穿的时候,穆斯林都应当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不仅如此,如果动物需要水喝、需要食物吃的时候都要供给它们。这些都是属于施舍,都是善行。

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鼓励穆斯林大众无论在富裕还是窘困的情况下都应该施舍,莫以善小而不为。穆圣说:“你们应当警惕火狱,哪怕是施舍一粒椰枣,如果连这一粒椰枣都没有,那就说善言。”因为善言属于施舍,微笑属于施舍,所有的善行都属于施舍。(圣训)

我们应当在身体健康,喜爱钱财,渴望富裕,害怕贫穷的时候,抓住时机,及时施舍行善,千万不要推迟拖延行善的机会,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人的寿限无人担保,正如真主所说:“在真主那里,的确有关于复活的知识,他常降及时雨,他知道胎儿的(性别);而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明日将做什么事,任何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死在什么地方。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31:34)

那就让我们铭记真主的告诫及早施舍行善吧!真主说:“在死亡降临之前,你们当分舍我赐予你们的,否则,将来人人说:‘我的主啊!你为何不让我延迟到一个临近的定期,以便我有所施舍,而成为善人呢?’但寿限一到,真主绝不让任何人延迟,真主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63:10、11)

四、慷慨好施 回赐(功德)无量

穆斯林应具有慷慨好施的美德,只有虔诚施舍真主所赐予的钱财,才能获得全善、至善,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你们绝不能获得全善,直到你们分舍自己所爱的事物。你们所施舍的,无论是什么,确是真主所知道的。”(3:92)

施舍钱财要诚心诚意为获得真主的喜悦,而不能有任何私心杂念,例如:想得到名誉或想从受施的一方得到回报。正如真主所说:“你们所施舍的任何美物,都是有利于你们自己的,你们只可为求真主的喜悦而施舍。你们所施舍的任何美物,你们都将享受完全的报酬,你们不受亏枉。”(2:272)

行善者自受其益,唯祈求真主回赐,别无他求。真主许诺为主道而施舍的人,其回赐、得到的报酬是无量的,真主说:“为主道而施舍财产的人,譬如(一个农夫,播下)一粒谷种,发出七穗,每穗结一百颗谷粒。真主加倍地报酬他所意欲的人,真主是宽大的,是全知的。为主道而施舍财产,施舍后不责备受施的人,也不损害他,这等人,在他们的主那里,要享受他们的报酬,他们将来没有恐惧,也不忧愁。”(2:261、262)

在为主道施舍钱财之后,千万不要说伤害性的言语,也不要想方设法得到名誉,如果这样做的话,其施舍(善功)无效。正如真主所说:“与其在施舍之后,损害受施的人,不如以婉言谢绝他,并赦宥他的烦扰。真主是自足的,是至容的。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责备受施的人和损害他,而使你们的施舍变为无效,犹如为沽名而施舍财产,并不信真主和后世的人一样。他譬如一个光滑的石头,上面铺着一层浮土,一阵大雨过后,使它变得又硬又滑。他们不能获得他们所施舍的任何报酬。真主是不引导不信道的民众的。”(2:263、264)

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说:“慷慨好施者,接近真主、接近众人,接近乐园(天堂),而远离火狱;吝啬者,远离真主,远离众人,远离乐园(天堂),而接近火狱。一个慷慨无知者比一个吝啬的修行者更受真主喜爱。”

由艾布胡莱赖传述,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说:“每天早晨,众仆起来的时候,有两位天使降临,其中一位说:‘真主啊!你赐给施舍者补偿吧!’而另一位则说:‘真主啊!你使吝啬者破产吧!’”真主说:“你说:‘我的主,欲使哪个仆人的给养宽裕,就使他宽裕;欲使哪个仆人的给养窘迫,就使他窘迫。你们所施舍的东西,他将补偿它;他是最优的供给者。’”(34:39)穆圣说:“施舍绝不会减少钱财。”明去了暗来。

施舍可以熄灭真主的恼怒,穆圣说:“施舍可以熄灭真主的恼怒,防御恶劣的死亡。”

施舍可以消除罪恶,真主说:“如果你们公开地施舍,这是很好的;如果你们秘密地施济贫民,这对于你们是更好的。这能消除你们的一部分罪恶。真主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2:271)

公开施舍,旨在鼓励其他人也施舍,而不是为了沽名钓誉;秘密施舍,右手施舍的连左手都不知道,这是更好的。

穆圣说:“施舍消除罪恶,犹如水熄灭火一样。”穆圣还说:“施舍可以增加人的寿数(健康),阻挡未来的灾祸。”

有一段圣洁的圣训:“阿丹的子孙啊!施舍吧!你会得到无量的回赐。”

五、吝啬钱财必有恶果

作为一个穆斯林,吝啬真主所赐予的钱财,不按时缴纳天课,不把剩余的钱财施舍在主道事业上从事善举,为穆斯林大众、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那他(她)就不配称是一个真正完美的穆斯林。

吝啬钱财不缴纳天课,将带来严重后果,遭受真主的惩罚,正如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吝惜真主所赐的恩惠的人,绝不要认为他们的吝惜,对于他们是有益的,其实,那对于他们是有害的;复活日,他们所吝惜的(财产),要像一个颈圈一样,套在他们的颈项上。天地间的遗产,只是真主的。真主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古兰经》3:180)

真主命令穆斯林大众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要为主道而施舍,如果吝啬钱财,不为主道而施舍,必将遭受恶果。真主说:“你们这等人啊!有人劝你们为主道而费用,你们中却有吝啬的。吝啬的人自受吝啬之害。真主确是无求的,你们确实有求的。如果你们违背命令,他就要以别的民众代替你们,然后他们不像你们样。”(《古兰经》47:38)

有些非穆斯林很有钱,这绝不值得羡慕,也许这是真主对他们的惩罚。正如真主所说:“他们的财产和子嗣,不要使你们赞叹,真主只要在今世中藉此惩治他们,而他们的灵魂将在不信道的情况下离去。”(《古兰经》9:55)

“他们中有自己吝啬,并教人吝啬,且隐讳真主所赐他们的恩惠的人,我已为(他们这等)不信道的人预备了凌辱的刑罚。他们中有为沽名而施舍财产的,他们不信真主,也不信末日。

谁以恶魔为伴侣,谁的伴侣真恶劣!”(《古兰经》4:37、38)

又说:“他们的财产和子嗣,对真主的刑罚,绝不能裨益他们一丝毫。这等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古兰经》58:17)

常言道:人是赤裸裸的来,两手空空的去,古往今来,不论是圣人、国王、大臣等大人物,还是贩夫走卒等小人物,都要离开这个世界,谁也带不走什么,能带走的只有自己一生的功过。

当一个人的生命结束的时候,他(她)的钱财毫无裨益,无济于事。正如真主所说:“至于吝惜钱财,自谓无求,且否认至善者,我将使他易于达到最难的结局。当他沦亡的时候,他的财产于他有什么裨益呢!”(《古兰经》92:8-11)

六、结语

综上所述,一切钱财都是真主的,钱财是身外之物,是真主的委托物,是恩典也是考验,正如真主所说:“你们的财产和子嗣,只是一种考验(磨难),真主那里有重大的报酬。”(《古兰经》64:15)

我们在审判日都将面对真主的审问和清算,钱财是怎么得到的又是怎么费用的?我们享用的一切都将被审问,真主说:“在那日你们必为恩泽而被审问。”(《古兰经》102:8)

究竟拥有多少钱财才够用,才算富有呢?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说:“钱财少且足够费用比钱财多而不够费用更好。”又说:“富有不是指钱财多,但是,真正的富有是内心的富有。”

又说:“顺从真主的人确已成功了,他(她)的生计足够,真主使他(她)心满意足。”也就是说,知足而且感恩最富有,钱财再多而不知足不感恩也是贫穷。

到底一个人的钱财,有多少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呢?穆圣(祈求真主赐他平安)说:“阿丹的子孙(人)说:‘我的钱财啊!我的钱财啊!’……阿丹的子孙啊!什么是属于你的钱财?除非是:你吃(喝)了的,你消费了(享受了);你穿了的,你把衣服穿破烂了(享受了);你施舍了(按时缴纳天课及自愿施舍) ,你完成了(你将得到重大报酬)。”除此之外的钱财,虽然在你名下,充其量你是个保管员而已,其实这些钱财不是属于你的了,而是属于你的继承人,你的继承人如何处理你的遗产,你要负上责任,审判日将受审问。

钱财和子嗣在审判日都毫无裨益,只有健全的心灵(正信)和善功才有益自身。正如真主所说:“‘求你不要凌辱我,在他们被复活之日,即钱财和子孙都无裨益之日。’惟带一颗纯洁

的心来见真主者,(得其裨益)。”(《古兰经》26:87-89)

又说:“财产和后嗣是今世生活的装饰;常存的善功,在你的主看来,是报酬更好的,是希望更大的。”(《古兰经》18:46)

真主警告我们,不要为了钱财和儿女而忽视了纪念真主和崇拜真主,否则,将成为亏折的人。正如真主所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的财产和子女,不要使你们忽略了纪念真主。谁那样做,谁是亏折的。”(《古兰经》63:9)

因此,纪念真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来源:《清心主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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